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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起源于康曼达契约,这种企业组织形态具有独特的价值,它可以完善企业的责任形式;有利于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其形式上是风险投资企业的一种组织方式,但实质上是企业治理制度的创新,是完善风险投资企业治理结构的必然要求。我国立法虽然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形式,但在具体立法模式、合伙人的数量、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仍有进一步完善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