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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6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干部围绕“做合格的立法人”主题,进行了一次专题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汉民参加并作发言,从八个方面畅谈了自己对如何做一名合格立法人的体会和思考。现摘要刊发吴汉民副主任的发言要点,供交流参考。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既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也是长远的战略任务。我感到,塑造高素质的立法团队,做合格立法人,必须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深入调研、勇于创新、方法科学、善于学习、不断总结、锤炼品格。
一要政治坚定。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对立法人第一位的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必须始终从政治高度思考和把握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发展好。
二要敢于担当。当前,地方立法越来越多地涉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问题,与过去立法相比,现在立法的要求更高,难啃的“硬骨头”也更多。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依法立法的前提下,求真务实,敢于担当,敢于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既不迁就回避矛盾,又防止人云亦云、主观盲从,真心实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切身的焦点问题,下大力气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问题。
三要深入调研。立法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深深地根植于实践的土壤之中。因此,立法人必须时刻注意从鲜活的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中汲取营养,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对象广、范围宽、措施足、程度深、内容全,力求使法规更符合客观规律、更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入调查研究,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思想路线问题。
四要勇于创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经验立法”向“引领立法”的转变。这就必然要求立法人勇于在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努力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步。
五要方法科学。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各方面对立法工作的关注点,更多的是好不好、管不管用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继续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完善立法决策机制和规则,健全科学的立法程序和技术规范,健全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使制定的法规能够更好地与基本国情及上海市情相适应、与地方立法工作自身规律相适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历史的检验。
六要善于学习。立法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没有足够的专业水准难以胜任。因此,立法人要把学习作为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既要学习法律知识,作“专家”;也要学习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关注各个领域的重大发展趋势,作“杂家”,为立法工作打牢专业功底、提升理论素养。
七要不断总结。地方立法工作有其自身规律,而规律性是在积累中逐步发现和把握的。可以说,立法工作离不开实践,更离不开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思考和积累。因此,作为立法人,要善于从繁杂的立法工作中学会总结提高,将每一次参与立法的过程,变成一次学习、积累、思考、提升的过程,“抓铁留痕”,让总结成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良好的传统。
八要锤炼品格。在新的起点上做好地方立法工作,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立法人要按照“做合格立法人、当好参谋助手”的要求,锤炼品格,在政治上、理论上、法律上都过得硬;要坚持群众路线,树立国情意识,培养战略思维,富有创新精神,以更加专业的水准、更加务实的作风,合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立法工作队伍。
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既是当前的迫切需要,也是长远的战略任务。我感到,塑造高素质的立法团队,做合格立法人,必须努力做到政治坚定、敢于担当、深入调研、勇于创新、方法科学、善于学习、不断总结、锤炼品格。
一要政治坚定。立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坚定的政治立场、过硬的政治素质是对立法人第一位的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必须始终从政治高度思考和把握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努力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努力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发展好。
二要敢于担当。当前,地方立法越来越多地涉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问题,与过去立法相比,现在立法的要求更高,难啃的“硬骨头”也更多。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依法立法的前提下,求真务实,敢于担当,敢于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既不迁就回避矛盾,又防止人云亦云、主观盲从,真心实意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切身的焦点问题,下大力气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问题。
三要深入调研。立法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深深地根植于实践的土壤之中。因此,立法人必须时刻注意从鲜活的人民群众的实践和创造中汲取营养,深入调查研究,做到对象广、范围宽、措施足、程度深、内容全,力求使法规更符合客观规律、更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深入调查研究,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更是一个思想路线问题。
四要勇于创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需要我们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经验立法”向“引领立法”的转变。这就必然要求立法人勇于在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课题,努力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步。
五要方法科学。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各方面对立法工作的关注点,更多的是好不好、管不管用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继续积极推进科学立法,完善立法决策机制和规则,健全科学的立法程序和技术规范,健全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使制定的法规能够更好地与基本国情及上海市情相适应、与地方立法工作自身规律相适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历史的检验。
六要善于学习。立法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没有足够的专业水准难以胜任。因此,立法人要把学习作为自觉行动和生活方式,既要学习法律知识,作“专家”;也要学习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关注各个领域的重大发展趋势,作“杂家”,为立法工作打牢专业功底、提升理论素养。
七要不断总结。地方立法工作有其自身规律,而规律性是在积累中逐步发现和把握的。可以说,立法工作离不开实践,更离不开对实践经验的总结、思考和积累。因此,作为立法人,要善于从繁杂的立法工作中学会总结提高,将每一次参与立法的过程,变成一次学习、积累、思考、提升的过程,“抓铁留痕”,让总结成为一种工作方式,一种良好的传统。
八要锤炼品格。在新的起点上做好地方立法工作,队伍是基础,人才是关键。立法人要按照“做合格立法人、当好参谋助手”的要求,锤炼品格,在政治上、理论上、法律上都过得硬;要坚持群众路线,树立国情意识,培养战略思维,富有创新精神,以更加专业的水准、更加务实的作风,合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立法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