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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湖南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不管是男性、女性还是非生命,单数全部用“其”字表示,复数全部用“其俚”来表示,这跟普通话和其它方言是不相同的,是上古汉语和中古汉语“其”字用法在新化方言中的遗留。本文比较粗浅地探讨了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单数“其”字的用法及其来源。
关键词:新化方言 “其” 用法 来源
在普通话及大部分方言中,第三人称代词一般用“他(她、它)”“他们(她们、它们)”来表示,有性别和人与物的区别。男性用“他”“他们”,女性用“她”“她们”,动植物用“它”“它们”。但在新化方言中,第三人称代词则是用“其”“其俚”来表示的,不管是男性、女性还是动植物,第三人称单数全部用“其”表示,复数全部用“其俚”表示。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其俚”有没有来历呢?由于“俚”表示复数这是许多方言都有的语言现象,因而这里只讨论它的单数形式。
一、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字用法
在新化方言中,“其”字有两个读音,当它用作第三人称代词时,读为[ti21],当它作指示代词时,读[thi13]。由于它作指示代词的用法与普通话完全相同,我们这里不作讨论,我们这讨论“其”作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
(一)“其”可作主语,它的用法与普通话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完全相同。如:
(1)其买东西去哩。(他(她)去买东西。)
(二)“其”可作宾语,它的用法也与普通话第三人我代词的用法完全相同。如:
(2)莫理其。(别理他(她,它)。)
(三)“其”作定语时,与普通话人称代词的用法有明显差异。下面分别来看“其”作定语的几种情况。
1.中心词为一般可数名词时,如果前面出现数量短语,则“其”直接加在数量短语前,中间不出现结构助词(普通话一般要加结构助词“的”),构成“人称代词+数量短语+中心词”的格式。表示单一数量时,数词“一”一般不用。如:
(3)其两盏笔咸烂咖哩。(他的两支笔都坏了。)
(4)其把伞忘咖在车子高落哩。(他的一把伞忘在车上了。)
2.若名词表示不确定的数量,就在名词前用上不定量词“粒”。如:
(5)其粒衣衫还冇洗咖。(他的衣服还没洗完。)
3.中心词为表人的名词时,“其”直接加在中心词前,中间不用结构助词。且人称代词不管是单数还是复数都必须以复数的形式出现。如:
(6)其俚姐姐来哩。(他的姐姐来了。)
二、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字用法的来源
许慎《说文解字》中认为“其”是“箕”的古字,本义为“簸箕”。这样看来,“其”本是表示具体事物的名词,“其”字用作虚词是假借义。“其”作第三人称代词是上古就有的用法。在《论语》中就有这样的用法,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中的“其”就是代词,表示“他的”。《孟子》一书中,“其”字共出现581次,其中8个出现于《诗经》引语中,11个出现在孔子引语中,3个出现在《尚书》引语中,除此之外,《孟子》中的“其”字共出现559次。在这559个“其”字中,用作代词的527例,占全书“其”字用例的94.3%;用作语气词的15例,占全书“其”字用例的2.7%;用作连词的17例,占全书“其”字总数的3%。这说明在上古,“其”字主要是用作代词,当然不全是第三人称代词。除了作第三人称代词,还可用在数词前,表示“其中”,也可用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前,起指示作用,用来表示人、事、物的范围或表示对具体对象的强调,可译为“那”“那个”“那些”。这说明在上古“其”字作代词的用法是非常广泛的。但“其”字在上古只能用来表示领属关系,即只能做定语。如:“其子趋而往观之,苗则槁矣。”
这样看来,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作定语时不加“的”的用法,就是上古汉语“其”字用法的残留,而普通话人称代词作定语时后加“的”则是语言发展演变的结果。至于新化方言第三人称代词“其”作定语,当它的中心语为表人的名词时,不管是单数还是复数都要以复数形式出现。
在上古汉语中,“其”只能用于领格,即作定语,那么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能作主语和宾语又是怎么来的呢?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到了中古时代,第三人称代词有了“伊”“渠”“他”三种形式。由于“伊”“渠”“他”等字可以用于主语和宾语,所以当时的作者就误以为“其”也可用于主语和宾语。这样一来,晋代以后,“其”字可以用作宾语。如“可引军避之,与其空城”(《三国志·魏志》)。至于“其”作主语,则出现在南北朝以后。如“其若见问,当作依违答之”(《宋书·刘邵传》)。由此看来,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字作主语和宾语的用法则是中古“其”字用法的保留。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字的用法中既有上古的层次,也有中古的层次。
参考文献:
[1]王 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2000.
[2]徐通锵.历史语言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3]陈明泽.孟子中“其”字的研究[J].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
科版),1992,(2).
[4]蒋绍愚.关于汉语史研究的几个问题[J].浙江大学汉语史
研究中心简报,2004,(3).
(曾怡华,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新化方言 “其” 用法 来源
在普通话及大部分方言中,第三人称代词一般用“他(她、它)”“他们(她们、它们)”来表示,有性别和人与物的区别。男性用“他”“他们”,女性用“她”“她们”,动植物用“它”“它们”。但在新化方言中,第三人称代词则是用“其”“其俚”来表示的,不管是男性、女性还是动植物,第三人称单数全部用“其”表示,复数全部用“其俚”表示。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其俚”有没有来历呢?由于“俚”表示复数这是许多方言都有的语言现象,因而这里只讨论它的单数形式。
一、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字用法
在新化方言中,“其”字有两个读音,当它用作第三人称代词时,读为[ti21],当它作指示代词时,读[thi13]。由于它作指示代词的用法与普通话完全相同,我们这里不作讨论,我们这讨论“其”作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
(一)“其”可作主语,它的用法与普通话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完全相同。如:
(1)其买东西去哩。(他(她)去买东西。)
(二)“其”可作宾语,它的用法也与普通话第三人我代词的用法完全相同。如:
(2)莫理其。(别理他(她,它)。)
(三)“其”作定语时,与普通话人称代词的用法有明显差异。下面分别来看“其”作定语的几种情况。
1.中心词为一般可数名词时,如果前面出现数量短语,则“其”直接加在数量短语前,中间不出现结构助词(普通话一般要加结构助词“的”),构成“人称代词+数量短语+中心词”的格式。表示单一数量时,数词“一”一般不用。如:
(3)其两盏笔咸烂咖哩。(他的两支笔都坏了。)
(4)其把伞忘咖在车子高落哩。(他的一把伞忘在车上了。)
2.若名词表示不确定的数量,就在名词前用上不定量词“粒”。如:
(5)其粒衣衫还冇洗咖。(他的衣服还没洗完。)
3.中心词为表人的名词时,“其”直接加在中心词前,中间不用结构助词。且人称代词不管是单数还是复数都必须以复数的形式出现。如:
(6)其俚姐姐来哩。(他的姐姐来了。)
二、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字用法的来源
许慎《说文解字》中认为“其”是“箕”的古字,本义为“簸箕”。这样看来,“其”本是表示具体事物的名词,“其”字用作虚词是假借义。“其”作第三人称代词是上古就有的用法。在《论语》中就有这样的用法,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句话中的“其”就是代词,表示“他的”。《孟子》一书中,“其”字共出现581次,其中8个出现于《诗经》引语中,11个出现在孔子引语中,3个出现在《尚书》引语中,除此之外,《孟子》中的“其”字共出现559次。在这559个“其”字中,用作代词的527例,占全书“其”字用例的94.3%;用作语气词的15例,占全书“其”字用例的2.7%;用作连词的17例,占全书“其”字总数的3%。这说明在上古,“其”字主要是用作代词,当然不全是第三人称代词。除了作第三人称代词,还可用在数词前,表示“其中”,也可用在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前,起指示作用,用来表示人、事、物的范围或表示对具体对象的强调,可译为“那”“那个”“那些”。这说明在上古“其”字作代词的用法是非常广泛的。但“其”字在上古只能用来表示领属关系,即只能做定语。如:“其子趋而往观之,苗则槁矣。”
这样看来,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作定语时不加“的”的用法,就是上古汉语“其”字用法的残留,而普通话人称代词作定语时后加“的”则是语言发展演变的结果。至于新化方言第三人称代词“其”作定语,当它的中心语为表人的名词时,不管是单数还是复数都要以复数形式出现。
在上古汉语中,“其”只能用于领格,即作定语,那么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能作主语和宾语又是怎么来的呢?语言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到了中古时代,第三人称代词有了“伊”“渠”“他”三种形式。由于“伊”“渠”“他”等字可以用于主语和宾语,所以当时的作者就误以为“其”也可用于主语和宾语。这样一来,晋代以后,“其”字可以用作宾语。如“可引军避之,与其空城”(《三国志·魏志》)。至于“其”作主语,则出现在南北朝以后。如“其若见问,当作依违答之”(《宋书·刘邵传》)。由此看来,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字作主语和宾语的用法则是中古“其”字用法的保留。新化方言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字的用法中既有上古的层次,也有中古的层次。
参考文献:
[1]王 力.汉语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2000.
[2]徐通锵.历史语言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3]陈明泽.孟子中“其”字的研究[J].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
科版),1992,(2).
[4]蒋绍愚.关于汉语史研究的几个问题[J].浙江大学汉语史
研究中心简报,2004,(3).
(曾怡华,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