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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别主流化已经实施了很多年,并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在制定政策时评估的一个标准。我国新型医疗合作制度的推行也应该符合这种精神。新型医疗合作制度的实施改善了农村女性的医疗状况,但它的实施过程中却表现出:女性高参合率低就诊率的矛盾现象。这是农村中社会性别问题的存在所致,具体表现为三点:农村女性自愿参合的积极性并不高,“大病统筹”下导致农村女性的各种杂病小病被忽视,农村女性地位较低导致对自己身体状况的忽视。该文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四点改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