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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发放暂行管理办法》,改变过去层层下拨的传统做法,取消了中间环节,将6项支农资金纳入直补范围,统一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给农民。
财政资金直补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耕地撂荒现象明显减少。
但是,据我们今年4月对丰都县5个行政村的调查发现,财政直补农民政策落实得不够好。一是宣传不到位。由于村民居住分散,很难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政策宣传不到位,更谈不上家喻户晓,农户申报困难,只能靠村干部上门登记造册,容易出现疏漏。二是准备不充分。直补资金虽全部划入了信用联社财政资金专户,但乡镇上报的直补花名册由于身份证号码错误,或者因农户申报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相符,致使直补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农民的专用储蓄卡上。三是发放不及时。除市财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直补和县财政发展再生稻促芽肥补助到位外,去年市财政撂荒地复耕直补及再生稻直补资金,均未发放到这5个行政村的农民手中。四是农民缺乏撂荒地复耕及再生稻种植技术,直补政策产生的经济效益不明显。
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是一项“民心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财政直补农民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实施部门,要把财政直补农民资金发放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协助信用联社尽快办好农户的直补资金专用储蓄卡,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农民对直补政策的疑虑。
加大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财政直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直补对象不多一个也不少一个,直补资金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
做好基础工作。针对农户居住分散的特点,要及早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提前做好直补对象户的申报工作,可采取上墙的方式,将直补申报名册在每个村民小组集中的地方予以公示,以提高直补政策实施的透明度。
搞好技术培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进行退耕地、复耕地种植技术的培训,根据土壤营养状况和灌溉条件,选择适合种植的经济林木、农作物新品种。在发展再生稻上,要着重指导农民预防病虫害,加强后期管理,提高直补效益。
规范直补管理。财政直补政策刚开始实施,有很多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完善和规范。譬如,采取直补名册由乡(镇)手工汇总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录入汇总的这种方式,既淘神费力,又容易出错。可开发专用软件全市通用,实行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合计,区县(自治县、市)每审核一个乡(镇)即兑现一个乡(镇)的直补,避免因个别乡(镇)资料不准确而影响其他乡(镇)直补政策的兑现。
严格审核监督。按照“政府制定补贴政策、社会公示、主管部门监督审核、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原则进行管理。为有利于农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市以及区县(自治县、市)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及时跟踪调查和纠正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并将核查情况进行公布;各级人大要听取和审议政府实施财政资金直补情况,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对那些打政策折扣、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人和事,一经查实,要从重从快处理。
(作者系丰都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
财政资金直补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耕地撂荒现象明显减少。
但是,据我们今年4月对丰都县5个行政村的调查发现,财政直补农民政策落实得不够好。一是宣传不到位。由于村民居住分散,很难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政策宣传不到位,更谈不上家喻户晓,农户申报困难,只能靠村干部上门登记造册,容易出现疏漏。二是准备不充分。直补资金虽全部划入了信用联社财政资金专户,但乡镇上报的直补花名册由于身份证号码错误,或者因农户申报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相符,致使直补资金无法及时拨付到农民的专用储蓄卡上。三是发放不及时。除市财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直补和县财政发展再生稻促芽肥补助到位外,去年市财政撂荒地复耕直补及再生稻直补资金,均未发放到这5个行政村的农民手中。四是农民缺乏撂荒地复耕及再生稻种植技术,直补政策产生的经济效益不明显。
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民,是一项“民心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性强,必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使财政直补农民政策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实施部门,要把财政直补农民资金发放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协助信用联社尽快办好农户的直补资金专用储蓄卡,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农民对直补政策的疑虑。
加大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财政直补政策,做到家喻户晓,确保直补对象不多一个也不少一个,直补资金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
做好基础工作。针对农户居住分散的特点,要及早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提前做好直补对象户的申报工作,可采取上墙的方式,将直补申报名册在每个村民小组集中的地方予以公示,以提高直补政策实施的透明度。
搞好技术培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进行退耕地、复耕地种植技术的培训,根据土壤营养状况和灌溉条件,选择适合种植的经济林木、农作物新品种。在发展再生稻上,要着重指导农民预防病虫害,加强后期管理,提高直补效益。
规范直补管理。财政直补政策刚开始实施,有很多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完善和规范。譬如,采取直补名册由乡(镇)手工汇总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录入汇总的这种方式,既淘神费力,又容易出错。可开发专用软件全市通用,实行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合计,区县(自治县、市)每审核一个乡(镇)即兑现一个乡(镇)的直补,避免因个别乡(镇)资料不准确而影响其他乡(镇)直补政策的兑现。
严格审核监督。按照“政府制定补贴政策、社会公示、主管部门监督审核、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原则进行管理。为有利于农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市以及区县(自治县、市)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及时跟踪调查和纠正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并将核查情况进行公布;各级人大要听取和审议政府实施财政资金直补情况,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对那些打政策折扣、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人和事,一经查实,要从重从快处理。
(作者系丰都县人大财经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