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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金,山东章丘人,身高一米八,说话大嗓门。
天津市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说,李很喜欢即席宣布一些事情。一次,李在检察院全体大会上讲话,说到高兴处,当场宣布发补助每人600元。台下一片欢呼声。会后,财务人员问他,钱从哪出?李答,“你只管发,弄钱是一把手的事。”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李宝金到市检察院担任领导工作后,提拔了一批当年公安系统的子弟。政法系统很多人都受益于他。
李宝金真正在系统内树立声名,是他解决检察院的住房问题。市检察院一位老职工说,李上任前,天津市检察院是天津公检法系统最穷的部门,从1978年到1998年20年没给职工分过住房。李宝金上任后,解决了绝大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职工福利待遇比以前明显提高,办公设备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光办公车辆就增加了几十辆。
“这些钱从哪来的不知道,但肯定不是财政拨款,是李宝金个人弄来的。”这位老职工说。
“作为检察长,行事依据应该是法律,但李宝金讲的却是‘江湖义气’。”市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评价。
一位跟李宝金共过事的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李宝金生活非常腐化,就连吃早饭都要有女人陪。”
天津公民代理人李强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2004年他代理了天津市佰石娱乐有限公司的一桩诉讼案。2004年4月28日,佰石公司与天津一家餐饮娱乐公司“金圆碗”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金圆碗”将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佟楼分店的二层转租给佰石公司。作为订金,佰石公司向“金圆碗”支付了10万元。后来“金圆碗”突然变卦,单方撕毁“转让协议”。金圆碗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及赔偿,就要求佰石公司立刻搬出。
在与金圆碗公司的案件中,为了取证,李强和佰石公司总经理王淑凤接触过一个姓王的女人。王原来是金圆碗公司的员工,金圆碗专门派她伺候李宝金。王后被金圆碗公司解雇,曾向李强和王淑凤承认过她和李宝金之间的关系。王对王淑凤说,她在2002年和2003年期间经常被李宝金叫到检察院的办公室。发生关系后,李宝金会给她8000到1万元。
王还说,“金圆碗”在天津佟楼店的二层专门给李宝金修了一个雅间,供李专用。李宝金经常到这里来,每次消费都在1万元以上,费用由与他同来的商人或官员支付。王在一旁听他们谈话时,得知李宝金经常帮人从公安局“捞人”,他“捞”过的最大的官是局级干部。
佰石公司曾就与“金圆碗”的纠纷专门向天津河西法院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这份说明里写道,佰石公司与“金圆碗”交涉时,“金圆碗”公司天津佟楼分店的负责人杨俐对佰石公司总经理王淑凤说,“李宝金已经给河西分局写了条子,叫警察把你们赶出去!”佰石公司不服,干脆给李宝金写了《致李宝金检察长的函》,信中说,“杨俐女士几次提到您的大名并明示暗示:其公司背景强硬,是您在给他们撑腰。”对此,李宝金并未给予回复。
说明里还指出另一个情况——“金圆碗”转租给佰石公司的房子,是从天津市天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来的。“金圆碗”曾多次拖欠二层的房租、水电费。无奈之下,天海物业公司曾实施拉闸断电的措施。没想到,拉闸断电后还不到两个小时,李宝金亲自赶赴现场。天海物业公司总经理张明告诉李强,当时李宝金阴着脸,责令立即恢复供电,并让天海物业公司把“金圆碗”的租金从55万元降到36万元。天海物业服从了。
佰石公司后来起诉了“金圆碗”,但一审二审皆输。这家公司又写了反映李宝金“法外干涉的”情况说明,向天津市河西人民法院申诉,仍旧未得到回复。
天津市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说,李很喜欢即席宣布一些事情。一次,李在检察院全体大会上讲话,说到高兴处,当场宣布发补助每人600元。台下一片欢呼声。会后,财务人员问他,钱从哪出?李答,“你只管发,弄钱是一把手的事。”
这名工作人员还说,李宝金到市检察院担任领导工作后,提拔了一批当年公安系统的子弟。政法系统很多人都受益于他。
李宝金真正在系统内树立声名,是他解决检察院的住房问题。市检察院一位老职工说,李上任前,天津市检察院是天津公检法系统最穷的部门,从1978年到1998年20年没给职工分过住房。李宝金上任后,解决了绝大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职工福利待遇比以前明显提高,办公设备也得到了很大改善,光办公车辆就增加了几十辆。
“这些钱从哪来的不知道,但肯定不是财政拨款,是李宝金个人弄来的。”这位老职工说。
“作为检察长,行事依据应该是法律,但李宝金讲的却是‘江湖义气’。”市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评价。
一位跟李宝金共过事的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李宝金生活非常腐化,就连吃早饭都要有女人陪。”
天津公民代理人李强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2004年他代理了天津市佰石娱乐有限公司的一桩诉讼案。2004年4月28日,佰石公司与天津一家餐饮娱乐公司“金圆碗”签订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金圆碗”将位于天津市河西区佟楼分店的二层转租给佰石公司。作为订金,佰石公司向“金圆碗”支付了10万元。后来“金圆碗”突然变卦,单方撕毁“转让协议”。金圆碗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及赔偿,就要求佰石公司立刻搬出。
在与金圆碗公司的案件中,为了取证,李强和佰石公司总经理王淑凤接触过一个姓王的女人。王原来是金圆碗公司的员工,金圆碗专门派她伺候李宝金。王后被金圆碗公司解雇,曾向李强和王淑凤承认过她和李宝金之间的关系。王对王淑凤说,她在2002年和2003年期间经常被李宝金叫到检察院的办公室。发生关系后,李宝金会给她8000到1万元。
王还说,“金圆碗”在天津佟楼店的二层专门给李宝金修了一个雅间,供李专用。李宝金经常到这里来,每次消费都在1万元以上,费用由与他同来的商人或官员支付。王在一旁听他们谈话时,得知李宝金经常帮人从公安局“捞人”,他“捞”过的最大的官是局级干部。
佰石公司曾就与“金圆碗”的纠纷专门向天津河西法院写了一份情况说明,这份说明里写道,佰石公司与“金圆碗”交涉时,“金圆碗”公司天津佟楼分店的负责人杨俐对佰石公司总经理王淑凤说,“李宝金已经给河西分局写了条子,叫警察把你们赶出去!”佰石公司不服,干脆给李宝金写了《致李宝金检察长的函》,信中说,“杨俐女士几次提到您的大名并明示暗示:其公司背景强硬,是您在给他们撑腰。”对此,李宝金并未给予回复。
说明里还指出另一个情况——“金圆碗”转租给佰石公司的房子,是从天津市天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租来的。“金圆碗”曾多次拖欠二层的房租、水电费。无奈之下,天海物业公司曾实施拉闸断电的措施。没想到,拉闸断电后还不到两个小时,李宝金亲自赶赴现场。天海物业公司总经理张明告诉李强,当时李宝金阴着脸,责令立即恢复供电,并让天海物业公司把“金圆碗”的租金从55万元降到36万元。天海物业服从了。
佰石公司后来起诉了“金圆碗”,但一审二审皆输。这家公司又写了反映李宝金“法外干涉的”情况说明,向天津市河西人民法院申诉,仍旧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