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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针对在TRIPS框架内处理传统文化的保护问题上,国际社会历来存在严重分歧的现状,解读了传统文化的内涵,论证了传统文化的私权特质;传统文化的相对公开性;传统文化的创新特性。认为事实证明传统文化的群体持有及区域公开与知识产权的特质并不矛盾,这并不构成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传统文化的理论障碍。对于传统文化的保护,我们应当积极联合各发展中国家努力尽快将传统文化纳入TRIPS协定的保护中,这样才能更好的创造有利于传统文化保护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