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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了对股东及债权人保护的法律规则,这些规则的起源以及它们在世界上49个国家得以执行的质量。研究结果表明,普通法系的国家对投资者提供的法律保护最充分;法国法系的国家对投资者提供的法律保护最薄弱;德国及斯堪的纳维亚法系的国家对投资者提供的法律保护则居中。大型公众公司中股权集中的现象与投资者保护呈负相关关系,这种状况与一种假说是一致的,这一假说认为,持股数量少、股权结构多元的小股东在不能保护他们权利的国家中不可能处于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