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鼓励和引导农村新业态发展,日前,我市修订了《杭州市农村休闲业发展扶持及资金管理办法》,在原有的农家乐休闲集聚体、农家乐精品示范项目扶持基础上,增加农村民宿业和农村运动休闲示范点(线)扶持项目。其中,农村民宿业项目每年择优扶持15家左右,市财政给予每家15万元补助;驿站、漂流等运动休闲示范点(线)项目,经审核后择优市财政给予每个8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