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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法是人们用来确定年、月、日,合理安排生产和生活的一种纪时法则。除了需要符合自然变化的客观规律以外,方便人们的使用应该是历法编制的基本宗旨。东周时期的楚国在自行编历的工作中,对纪年法、纪月法和正月的设置等都进行了既有别于商周、又有别于诸侯各国的改革创新。在纪年方法上,用与楚国有关的军事、外交方面的大事纪年,代替了以执政君主的在位年数纪年;在纪月方法上,用与楚人祭祀风俗有关的术语纪月,代替了数字纪月;在月建方面,采用了“三正”之外的亥月做为每年的正月。不过,由于这些创新举措的提出主要是从当时政治斗争的需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