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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待在室內“嘆”檸檬茶配西多士,配上報章雜誌,是再平常不過的休閒活動。本澳可以享用飲食的公共圖書室並不多,而教青局轄下的成人教育中心是不錯的選擇。只可惜該中心在今年2月結束了咖啡吧的服務,理由是:為了配合“閱覽室助理”培訓計劃的開展。聽聞這一消息時,不僅令街坊鄰里為之嘆息,加上水吧服務團隊以熱心的“大姐”為首,帶領了一班對工作有熱誠的殘疾人服務大眾,終止了聞所未聞的“咖啡吧餐飲培訓計劃”,不僅當事人不知情,連左鄰右里都摸不著頭腦。如果這班年輕人因疲於工作而怠慢了學業,那麼結束水吧服務,讓他們專注於學業卻也無可厚非。
坊間有意見認為本澳殘疾人就業率偏低有多方面原因,而教育水平偏低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青少年是社會的棟樑,特殊青少年亦同樣有權享有接受平等教育的機會。根據教青局非高等教育統計數據概覽2018顯示,實際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為2,116人。在解決他們的基本物質需求基礎上,度身打造特殊教育政策刻不容緩,政府乃至整個社會亦責無旁貸。即使教青局為了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融入普通學校,自2005/2006學年制訂了“融合教育資助計劃”,對願意收取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私立教育機構提供財政資源及技術支援,每名融合生的資助金額除免費教育津貼外,可獲額外兩倍資助。但問題就在於,普通學校能否提供適合特殊學生的教學人員、能否配備良好的教學條件?我們不得而知。
相較於本澳,其他國家或地區早有不同的政策支援殘疾人士。比如澳大利亞在教育和就業方面保障殘疾人士。每個州的福利體系都會有特定的機構為他們提供服務,也不時定期更新服務計劃,真正把政策落實下來。加之殘疾人士歧視法案《2010-2020國家残障人士战略》的出台,更全面地為殘疾人提供法律保護,並每年及時進行修訂,以助殘疾人士跟上社會發展步伐。反觀澳門,沿用自第33/96/M號法令《特殊教育制度》,於2015年進行公開諮詢後,修例進度至今未有下文,考慮到本澳特殊教育學生的人數不少,他們的特殊教育需求各異,政府應盡快制定修法時間表,以回應社會發展所需。同時,在《殘疾人權利公約》基礎上,適時修訂第33/99/M號法令核准的《預防殘疾及使殘疾人康復及融入社會之制度》,以便與時並進地提供法律保障。
本澳按照法規對殘疾評估進行分類和分級,包括六類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語言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四個級別:第一級(輕度殘疾)、第二級(中度殘疾)、第三級(重度殘疾)、第四級(極重度殘疾)。截至2019年3月持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總人數為13,310人。雖然政府在鼓勵有意願、具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就業方面,早些年陸續推出包括勞工局的“顯能小組”、財政局的“聘用殘疾人士稅務優惠”,但是就業環境未見理想。建議參照日本的作法,制訂法定僱傭率,比如擁有5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殘疾人僱傭比例不少於2%,公共部門、公營機構、公共事業機構、大型企業的殘疾人僱傭比例不少於2.5%。考慮到若強制性規定僱主聘請殘疾人為僱員的話,對部份企業來說仍存在困難,建議根據殘疾人的工作能力配對不同的職位,先以彈性配額要求社會共同擔起責任,讓殘疾人生活得更有尊嚴、更有保障。
(澳門/凱里)
坊間有意見認為本澳殘疾人就業率偏低有多方面原因,而教育水平偏低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青少年是社會的棟樑,特殊青少年亦同樣有權享有接受平等教育的機會。根據教青局非高等教育統計數據概覽2018顯示,實際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為2,116人。在解決他們的基本物質需求基礎上,度身打造特殊教育政策刻不容緩,政府乃至整個社會亦責無旁貸。即使教青局為了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融入普通學校,自2005/2006學年制訂了“融合教育資助計劃”,對願意收取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私立教育機構提供財政資源及技術支援,每名融合生的資助金額除免費教育津貼外,可獲額外兩倍資助。但問題就在於,普通學校能否提供適合特殊學生的教學人員、能否配備良好的教學條件?我們不得而知。
相較於本澳,其他國家或地區早有不同的政策支援殘疾人士。比如澳大利亞在教育和就業方面保障殘疾人士。每個州的福利體系都會有特定的機構為他們提供服務,也不時定期更新服務計劃,真正把政策落實下來。加之殘疾人士歧視法案《2010-2020國家残障人士战略》的出台,更全面地為殘疾人提供法律保護,並每年及時進行修訂,以助殘疾人士跟上社會發展步伐。反觀澳門,沿用自第33/96/M號法令《特殊教育制度》,於2015年進行公開諮詢後,修例進度至今未有下文,考慮到本澳特殊教育學生的人數不少,他們的特殊教育需求各異,政府應盡快制定修法時間表,以回應社會發展所需。同時,在《殘疾人權利公約》基礎上,適時修訂第33/99/M號法令核准的《預防殘疾及使殘疾人康復及融入社會之制度》,以便與時並進地提供法律保障。
本澳按照法規對殘疾評估進行分類和分級,包括六類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語言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四個級別:第一級(輕度殘疾)、第二級(中度殘疾)、第三級(重度殘疾)、第四級(極重度殘疾)。截至2019年3月持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的總人數為13,310人。雖然政府在鼓勵有意願、具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就業方面,早些年陸續推出包括勞工局的“顯能小組”、財政局的“聘用殘疾人士稅務優惠”,但是就業環境未見理想。建議參照日本的作法,制訂法定僱傭率,比如擁有50名以上員工的企業,殘疾人僱傭比例不少於2%,公共部門、公營機構、公共事業機構、大型企業的殘疾人僱傭比例不少於2.5%。考慮到若強制性規定僱主聘請殘疾人為僱員的話,對部份企業來說仍存在困難,建議根據殘疾人的工作能力配對不同的職位,先以彈性配額要求社會共同擔起責任,讓殘疾人生活得更有尊嚴、更有保障。
(澳門/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