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文化产业是存在于人类社会,伴随着工业化进程而出现的。文化产业可以划分为泛文化产业和"加文化产业"。也就是"工业+文化"(文化产品生产)和"商业+文化"(文化创意经营)=文化产业,它是文化工业化的产物。大数据是基于理论性的客观要素的积累而产生的必然结果,是信息工业化的产物。现代工业化的崛起为文化产品工业化提供了可能,而信息化的大数据又为文化产品工业化提供了精准的定位服务,使其更具商品属性。同时,商业化和工业化的文化产品又附加了数据的特性,成为累积数据和附加数据信息的载体。一切工业活动和商业活动都是藉以文化产业为载体的社会活动过程,一切社会活动又都是大数据产生的价值的基础本源。大数据的应用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共生需要做到一是面向未来,对大数据发展优势的再认识与再选择;二是因势利导,目标锁定大数据发展和文化产业定位;三是锁定人才,拉长大数据主导特色文化产业价值链。文化产业的发展势必会促进人类社会新经济体的形成,并且会引发经营管理策略的转型和升级,并会迸发出新的活力和增长点,引爆新型的经济运行轨迹,促进特色文化产业更迭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