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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湖南省2009~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的变化及原因。【方法】通过湖南省三级妇幼保健网络收集湖南省2009~2011年的孕产妇死亡资料共572例,同法收集同期同区域产发发存活数2384053例。所有数据通过Epidata数据管理软件进行双份录入,分析孕产妇的人口社会学因素、孕期保健相关因素、分娩相关特征、死亡相关特征。【结果】2009~2011年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27.1/10万、26.7/10万、18.75/10万,孕产妇死亡率逐年降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14.404, P =0.001);三年组间死亡孕产妇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构成以1000~4000元的低收入人群为主,但三年间低收入人群构成比逐年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6.804,P =0.000);三年间死亡孕产妇农村明显高于城市,其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105, P =0.047),但城市孕产妇死亡构成比不稳定;三年间可避免死亡构成比逐年显著性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3.209,P =0.001);三年间死亡孕产妇的年龄、妊娠次数、产前检查次数、计划生育情况、分娩次数、分娩地点、分娩方式、死亡地点、死因构成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 >0.05)。【结论】2009~2011年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率逐年下降;三年间死亡孕产妇以农村低收入人群为主,而其构成比逐年下降,三年间可避免死亡构成比逐年显著性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