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社会与儒家伦理

来源 :中州学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eed_wee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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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与公民社会的伦理要求最重要的本质区别在于二者的“原”、“源”不同,因而导致整体伦理架构不同;其次在于二者对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认识不同,因而形成不同的公共伦理精神;最后由于伦理旨归异趣,因而伦理诉求侧重于不同的主体。但这些都不足以构成二者非此即彼的理由,相反,二者实有一种相与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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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马克思关于农业问题的理论观点进行与时俱进的解读,可以令人耳目一新。归纳起来,马克思关于农业问题的研究有五种重要观点,即农业是基础;劳动力所有权是农民的天赋权利;追求级差地租Ⅱ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方向和重点;要平等公正地对待农民工,打造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机制;区分土地的“国土所有制”与“经济所有制”,“构建土地公有制一土地使用权混合所有制”新土地制度等,上述问题的研究对解决中国的农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