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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孕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的安全性。方法对150例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服用抗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的妊娠期患者的分娩年龄、精神病遗传史、使用药物情况、新生儿状况进行随访,并对其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 150例患者共有新生儿缺陷36例,占24.00%。患者家族中有精神病遗传史的有31例(20.67%),新生儿缺陷7例(22.58%);患者家族无精神病遗传史的有119例(79.33%),新生儿缺陷29例(24.37%),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服用氯丙嗪患者中有21例(65.63%)新生儿缺陷,均多于维思通、舒必利、奋乃静、舒思的5、6、4、0例,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新生儿缺陷患者用药剂量高于平均剂量、新生儿正常患者用药剂量,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孕妇妊娠期间不宜服用药物,情况严重者应减少用药;抗精神病药物在合理范围内对胎儿影响较小,达到一定剂量后对胎儿不良影响较大,致死,畸形发生率较高;若坚持服用药物则应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