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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郴政办发[2017]36号CZCR-2017-01036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市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意见》、《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责任目标考核暂行办法》、《郴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准人及退出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