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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989年埃克森石油公司的油轮在阿拉斯加附近海域的原油泄漏造成大面积污染曾导致公众的强烈不满;与之形成对比的就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壳牌石油液化气罐的爆炸事故在公共危机处理后能够稳定发展;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也在时刻考验着石油、天然气行业的发展。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尚未建立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机制,导致危机发生时不知如何下手,不能很好的平衡各方之间的关系,使问题的复杂化。
[关键词]石油、天然气 危机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E6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7-0186-01
一、存在的问题
很多石油、天然气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我们往往都是在事故发生后对危机进行应对和管理,而真正对危机的损失进行有效管理,应该是在危机发生前阶段。危机前的准备、预警和预控阶段,即公共危机征兆前、征兆出现后危机爆发前,为了避免危机发生、或控制危机转化、及危机大规模爆发前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手段。但是我国石油、天然气企业在公共危机管理前阶段还欠缺很多,往往是忽略危机前阶段的预防工作。
(1)缺乏专门的公共危机管理常设机构
公共危机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部分,在危机发生时,因为我国石油、天然气企业没有设立危机管理的常设职能部门,所以往往都是组建临时的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人员都是临时组建和借调的。既缺乏危机管理的实践和经验,也缺乏工作的延续,和对责任的承担,而且往往这样的临时应急小组也不能很好的指挥相关部门,导致权责划分不清,管理措施也很难实施到位。
(2)危机意识淡薄,准备工作不足
首先,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公共危机意识很差,公共危机预防工作儿乎是一片空白,对违规操作缺乏必要的制约,导致事故突然爆发。石油、天然气行业虽然在某些技术和设备都属一流,并且行业内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范,对职工也会进行演习训练,但是都是有记录,没有实际操作。而且每个人的岗位不一样,涉及的安全问题也不一样,公司上下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缺乏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这些操作规范根本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成为蒙混上级的作秀和摆设。
其次,公共危机的准备工作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前提,公共危机的准备工作是在危机前为了避免危机的发生、发展而采取的措施。而我国的石油、天然气企业往往在危机发生前对危机管理并不重视,员工也认为危机发生的概率小,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而石油、天然气企业作为从事高危产品生产的企业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在危机发生的时候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导致公共危机的爆发。
(3)公共危机的预警和预控机制缺失
石油、天然气行业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缺乏行之有效的预警机制,石油、天然气企业在正常的生产运行过程中,也会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用安全生产规范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但是因为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并且长时间的生产操作工程中,工作人员容易对安全工作疲于应对。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引起混乱,无法从容应对。这样,在发现公共危机征兆和迹象时,没能迅速进行分析和整理,及时作出准确的判断,按照可能发生的公共危机大小,进行相应的管理。
二、措施与建议
(1)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共危机相关利益人支持
在公共危机发生前,做好全面的思想准备至关重要。预防公共危机发生应该是石油化工企业和政府的职责。但是还是应对公共危机还必须树立社会公共危机意识。社会公共危机意识是全社会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培养公民的公共危机意识和参与意识。石油、天然气企业在施工地点附近应该想尽一切方法让群众增强公共危机意识。用媒体、广告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了解培养公共危机意识的重要性。还要教会群众处理公共危机的方法。在民众中广泛宣传应对石油、天然气公共危机的各种知识,对可能面临某种公共危机的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演练和培训,让广大群众学会公共危机状态下的自救、互救,以及如何配合公救。
(2)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的支持
西方很多国家己经从国家层面上建立了完备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首先应完善宪法,在此基础上尽快完善各个行业、多领域的应急处理的法律规范,使石油、天然气等企业实施公共危机管理时有法可依,并且享受到国家的支持和帮助,更好的配合国家制定的公共危机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内部管理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和健全公共危机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努力完善各层次、各领域的应急法律规范,如尽快完善《紧急状态法》等法律法规,其内容应涵盖特殊情况下国家的赔偿和纠纷的解决,法律和政策的补偿与支持,以及行政指导、征收征用,公共危机处理时的行政程序、强制制度等方面。同时健全从中央到省、市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公共危机管理应对的网络体系,不能出现“盲区”。使国家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及时、全面的处理和应对各领域公共危机,并为行业提供标准。
(3)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组织建设支持。
现在经常讲公共危机管理有其局限性,也就是理论界经常把它局限在国家层面。而对于石油、天然气这种影响国家经济命脉,并且产品生产过程极其危险的行业,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自己的公共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和预警、信息传播等管理体系。这些机构在公共危机没发生时,可以做些总结相关公共危机处理的经验的工作,制定公共危机管理预案、预防公共危机发生的各种措施。
(4)石油、天然气企业相关技术支持
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相关技术支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加強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共危机管理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其自身危机管理的能力。二是注重改良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共危机管理的技术装备和管理理念,包括升级预测、信息交流系统等。三是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共危机管理部门应该随时观测各个方面的运行状况,并作出科学的分析判断,找出可能导致公共危机发生的各种潜在因素,尽可能消除公共危机隐患。对于石油、天然气企业内部可能导致公共危机的潜在因素,应该进行事先的安全和保护评估。不能允许具有危害性的因素继续扩大,要尽可能地剥控制并将其消灭。四是在石油、天然气产品生产过程中加强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和职业能力,面对复杂的情况,能够尽可能的把威胁降到最小,利用其自身的专业知识,控制事态发展,把危机消灭在最初,降低危机发生的可能。
参考文献
[1] 李鹤.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2.
[2] 蔡咏梅.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10.
[3] 王乐.石油化工企业设备采购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与应用[D].上海交通大学,2011.
[关键词]石油、天然气 危机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E68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7-0186-01
一、存在的问题
很多石油、天然气公共危机管理过程中,我们往往都是在事故发生后对危机进行应对和管理,而真正对危机的损失进行有效管理,应该是在危机发生前阶段。危机前的准备、预警和预控阶段,即公共危机征兆前、征兆出现后危机爆发前,为了避免危机发生、或控制危机转化、及危机大规模爆发前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手段。但是我国石油、天然气企业在公共危机管理前阶段还欠缺很多,往往是忽略危机前阶段的预防工作。
(1)缺乏专门的公共危机管理常设机构
公共危机管理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是公共危机管理的核心部分,在危机发生时,因为我国石油、天然气企业没有设立危机管理的常设职能部门,所以往往都是组建临时的应急管理和救援队伍,人员都是临时组建和借调的。既缺乏危机管理的实践和经验,也缺乏工作的延续,和对责任的承担,而且往往这样的临时应急小组也不能很好的指挥相关部门,导致权责划分不清,管理措施也很难实施到位。
(2)危机意识淡薄,准备工作不足
首先,石油、天然气企业的公共危机意识很差,公共危机预防工作儿乎是一片空白,对违规操作缺乏必要的制约,导致事故突然爆发。石油、天然气行业虽然在某些技术和设备都属一流,并且行业内部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范,对职工也会进行演习训练,但是都是有记录,没有实际操作。而且每个人的岗位不一样,涉及的安全问题也不一样,公司上下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缺乏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这些操作规范根本没有认真贯彻、执行,成为蒙混上级的作秀和摆设。
其次,公共危机的准备工作是公共危机管理的前提,公共危机的准备工作是在危机前为了避免危机的发生、发展而采取的措施。而我国的石油、天然气企业往往在危机发生前对危机管理并不重视,员工也认为危机发生的概率小,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而石油、天然气企业作为从事高危产品生产的企业没有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在危机发生的时候不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导致公共危机的爆发。
(3)公共危机的预警和预控机制缺失
石油、天然气行业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缺乏行之有效的预警机制,石油、天然气企业在正常的生产运行过程中,也会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用安全生产规范来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但是因为公共危机具有突发性,并且长时间的生产操作工程中,工作人员容易对安全工作疲于应对。一旦发生事故,公司引起混乱,无法从容应对。这样,在发现公共危机征兆和迹象时,没能迅速进行分析和整理,及时作出准确的判断,按照可能发生的公共危机大小,进行相应的管理。
二、措施与建议
(1)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共危机相关利益人支持
在公共危机发生前,做好全面的思想准备至关重要。预防公共危机发生应该是石油化工企业和政府的职责。但是还是应对公共危机还必须树立社会公共危机意识。社会公共危机意识是全社会价值观的有机组成部分,提升公众的满意度,培养公民的公共危机意识和参与意识。石油、天然气企业在施工地点附近应该想尽一切方法让群众增强公共危机意识。用媒体、广告等宣传方式,让群众了解培养公共危机意识的重要性。还要教会群众处理公共危机的方法。在民众中广泛宣传应对石油、天然气公共危机的各种知识,对可能面临某种公共危机的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演练和培训,让广大群众学会公共危机状态下的自救、互救,以及如何配合公救。
(2)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的支持
西方很多国家己经从国家层面上建立了完备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首先应完善宪法,在此基础上尽快完善各个行业、多领域的应急处理的法律规范,使石油、天然气等企业实施公共危机管理时有法可依,并且享受到国家的支持和帮助,更好的配合国家制定的公共危机管理办法,制定企业内部管理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和健全公共危机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努力完善各层次、各领域的应急法律规范,如尽快完善《紧急状态法》等法律法规,其内容应涵盖特殊情况下国家的赔偿和纠纷的解决,法律和政策的补偿与支持,以及行政指导、征收征用,公共危机处理时的行政程序、强制制度等方面。同时健全从中央到省、市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一个公共危机管理应对的网络体系,不能出现“盲区”。使国家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及时、全面的处理和应对各领域公共危机,并为行业提供标准。
(3)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组织建设支持。
现在经常讲公共危机管理有其局限性,也就是理论界经常把它局限在国家层面。而对于石油、天然气这种影响国家经济命脉,并且产品生产过程极其危险的行业,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自己的公共危机管理的常设机构和预警、信息传播等管理体系。这些机构在公共危机没发生时,可以做些总结相关公共危机处理的经验的工作,制定公共危机管理预案、预防公共危机发生的各种措施。
(4)石油、天然气企业相关技术支持
石油、天然气企业的相关技术支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加強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共危机管理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提高其自身危机管理的能力。二是注重改良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共危机管理的技术装备和管理理念,包括升级预测、信息交流系统等。三是石油、天然气企业公共危机管理部门应该随时观测各个方面的运行状况,并作出科学的分析判断,找出可能导致公共危机发生的各种潜在因素,尽可能消除公共危机隐患。对于石油、天然气企业内部可能导致公共危机的潜在因素,应该进行事先的安全和保护评估。不能允许具有危害性的因素继续扩大,要尽可能地剥控制并将其消灭。四是在石油、天然气产品生产过程中加强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和职业能力,面对复杂的情况,能够尽可能的把威胁降到最小,利用其自身的专业知识,控制事态发展,把危机消灭在最初,降低危机发生的可能。
参考文献
[1] 李鹤.我国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2.
[2] 蔡咏梅.灾害型公共危机管理研究[D].天津大学,2010.
[3] 王乐.石油化工企业设备采购项目的风险管理研究与应用[D].上海交通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