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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中“宿舍”是指人的居所,“宿”是指睡觉,“舍”是指灵魂居住之所。要是谁家的屋子被人抢占了,那么他就要沦落到“风餐露宿”的惨境,世上还有比被人霸占房屋更惨的事吗?有,那就是当入“魂不守舍”时,散落在幽暗中的孤魂野鬼便会乘虚而入,占据你的神舍,操纵你的命运。
当然,学校老师是不会教这些知识的,这些是我死后从我的鬼友那里学来的。
是的,我死了,死的时候刚满十九岁,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月。还有,我的名字叫迟青峰。
曲维雅是我们全市最漂亮的女孩,我喜欢她很久了,可是,高中三年,她从来没有拿正眼看过我。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春夜,“月下杯”模特大赛在春天剧场举行决赛,曲维雅参加了那场比赛,我相信她一定能得冠军,并且,我也得到了一个在她戴上桂冠时向她献花的机会。
可是,当我一手抱着鲜花,一手扶着自行车把,骑到距离剧场不到两百米的街口拐角处时,我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撞到了半空,手中的鲜花飞得比我还高,花瓣零落飘下,像雨点一样,而我像飘落的花瓣一样,落在了大卡车的轮胎下。
我看见天使姐姐了,她有着白色的翅膀,她微笑着对我说:“为爱而死的人心地纯净,可以直接上天堂。”
“不!”我绝望地吼叫,并跪下来祈求天使姐姐,“天使姐姐,求你帮帮我,给我一次给她献花的机会。让地看见我,好吗?”
天使姐姐依旧温暖地微笑着,说:“当一个迷恋曲维雅的人魂不守舍的时候。你趁机潜入他体内,这样,你就可以接近曲维雅了。”“好!好!就这么办!”我兴奋极了。
“不过,你会因此而失去成为天使的机会,而且,从此以后,你的灵魂就再也上不了天堂了,只能孤独地飘零在人间。你愿意吗?”天使姐姐问。
“那,我可以一直住在那个人的身体里吗?”我小心地问。
“不能,因为你最终得下地狱。”
我考虑了一会儿,坚定地说:“我愿意!”
天使姐姐把我领到贵宾席上空,指着坐在中间的一个中年男人说:“那个人是这次活动的赞助商之一,最有条件接近曲维雅,你可以趁他魂不守舍的时候,进入他的身体!”
我点了点头,然后在那个男人魂不守舍时,迅速下坠,进入了他的身体,然后走到舞台上,给了曲维雅一个拥抱,并在她耳边轻声说:“活动结束,我请协吃饭。”
想不到,曲维雅竟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
被我的灵魂占据躯体的这个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实际上已经五十五了,他叫侯任珏,是侯氏铝材公司的老板,他的妻子与他同岁,他的两个儿子都已成人。
当晚,我的灵魂控制着侯任珏的躯体与曲维雅发生了肌肤之亲,让我想不到的是,那一夜之后,曲维雅竟然怀孕了。
之后,曲维雅接受了我的建议,拒绝了所有影视、广告的拍摄邀请,住进了一幢乡间别墅,十月后,给我生下了一个女儿,比曲维雅还漂亮。我给女儿取名叫侯斯婵——斯为月宫仙,玉洁胜婵娟。
五年后,我与侯任珏的老婆协议离了婚,如愿以偿地娶了曲维雅。之后,曲维雅帮助我把侯氏企业的资产扩大了十倍,还成功地让侯任珏的两个儿子离开了侯氏企业。
可是,侯任珏的躯体很快便衰老了,而我的灵魂却不愿意随侯任珏死去,于是,我躺在病床上,要求曲维雅给我~个临死前的拥抱,然后,趁曲维雅魂不守舍的一刹那,占据了曲维雅的躯体,最终完成了与曲维雅的灵肉合一。
侯任珏死后,我接任了侯氏企业的董事长之职,并改候氏集团为曲氏集团。然而,岁月不饶人,多年后,当我看着镜子里曲维雅的皮肤一天天松弛、起皱,白发日渐增多时,我开始讨厌曲维雅的躯体,更令人讨厌的是,侯斯蝉一天比一天漂亮,我想,假如我是百分之百的大男人迟青峰,我一定会爱上这个女孩。一想到此,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于是我便为侯斯婵设置了种种禁令,不准她出现在公众场合,禁止她单独外出,甚至不准她谈恋爱。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侯斯婵离家出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而她出走的这一天,正好是曲维雅五十四岁生日的前夜,我突然觉得很疲倦,又觉得很迷茫,因为此时,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更糟糕的是,进入更年期以后,我不但失去了情欲,连食欲也没有了。记得天使姐姐说过,我将来是要下地狱的,我想,我现在已经在地狱中了。
令人庆幸的是,在曲维雅五十四岁寿辰上,我尝到了一种美食,那是一道菌汤,滑舌顺喉,香浓鲜美,喝一口,全身都轻松起来,胃口也随之大开,世间的烦恼更是忘得一干二净。我当即便迷恋上了这种汤,并当场宣布辞去曲氏集团董事长的职位,公司业务全部交给董事会处理。
做出这种菌汤的厨师姓王,大家都叫他老王,是个瘸子,长相丑陋不堪。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喝着他的汤,我不再为我是谁而迷茫;喝着他的汤,我一天天在变得年轻;喝着他的汤,我没有了任何烦恼,所以,我为此汤取名为忘忧汤。
后来我了解到,这道汤的配料千变万化,而主料只有一种,是鸡枞菌。
我之所以高价聘请老王做我的私家大厨,不仅是看上了他的厨艺,关键是他掌握了人工培植鸡枞菌的方法。
我并不关心鸡枞菌生长的过程,更没兴趣欣赏王大厨师的尊容,平时连厨房都懒得进。
清明节前,连日降暴雨,司机小刘与保姆周嫂都请假回乡扫墓了,我独自待在别墅里,享用着老王煲的汤。
保姆不在了,端汤、收拾碗筷的活儿就推给了老王。晚上,老王在收拾碗筷时告诉我,清明前一夜长出的第一株鸡枞菌,叫做“回春花”,女人若是吃了,可以激活体内的荷尔蒙,使身体回到十八岁的状态。
我忍不住好奇,跟随老王去了他培植鸡枞菌的小木屋,没有见到回春花,却看见无数小虫子在空中狂舞,看得我头皮发麻,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转身就想往外走,谁知老王竟从背后给了我一闷棍。
我转过身,还没有来得及发问,老王又打了我一棍,然后曲维雅的躯体便倒了下去。
醒来后,我看见了老王那张丑陋的脸。
“老王,你想干什么?我哪儿得罪你了,你要这样子害我?”我气愤地质问道。此时,曲维雅躯体上的衣服已被扒光,无数条小虫子正在她的躯体上爬来爬去,奇痒难耐。
“什么老王,我是迟青峰,是你的高中同学。你认不出我了7”老王道。
迟青峰?开什么玩笑?我才是迟青峰呢!我疑惑地想。
“你参加模特大赛决赛那天,我为了给你买玫瑰花,竟被汽车撞了…我在医院躺了三个月,才捡回一条命,你TM居然连看都不来看我一眼……贱女人,你宁肯给一个糟老头子做小老婆,也不关心一下暗恋你多年的同班同学……”老王咬牙切齿地骂着。
这下我更糊涂了:这怎么可能啊?莫非我被汽车撞后,灵魂被撞裂了,成了两个?
“别担心,这些小虫子不咬人,它们是一种黑翅白蚁,你喜欢吃的鸡枞菌就长在它们的蚁巢上,别的地方长不出这种宝贝。”老王阴森森地说。
“那,你到底想干什么?”
“那场车祸已经把老子废了,老子现在什么也干不了!反正你也风光够了,就这么死掉也值了。虽然说这种白蚁不咬人,但干尸它们还是喜欢吃的,等你变 成干尸后,它们会把你啃光,连你的骨头都不会放过。”老王得意地笑着说。
那一夜,雷雨交加,我忍受着白蚁在我身上爬来爬去,等待着下地狱。
由于木屋被白蚁蛀空了木梁,经雷雨这么一浸泡,木屋的木梁竟掉了下来,活活把老王给压死了。
后来,警察来到把我救了,经过调查化验,最后得出结论:侯斯婵是被老王害死的,老王用侯斯婵的尸体喂白蚁,培植出了鸡枞菌。
这个结论彻底击垮了我的神经,我很快便衰老了,我知道,地狱之门已经打开,但是,我却不知道即将死去的是谁。
白光耀眼,我使出全身力气,终于睁开了眼睛,看见了两张熟悉的面孔:男人慈眉善目,头发灰白,是侯任珏;女人是皮肤松弛,皱纹如刀刻的曲维雅。
“维雅,你醒了?”曲维雅掩饰不住兴奋,冲我边嚷边抹眼泪,“女儿啊,你可吓死爸妈了……”
爸妈?这到底是地狱还是人间呢?这下我彻底糊涂了!
“你……你不是侯任珏吗?”我看着侯任珏问道。
“傻孩子,你昏睡了三年,连爸爸的名字都忘了,爸爸叫曲任珏啊!这是妈妈周芳,你是我们的女儿曲维雅。”
“昏睡?”我更加疑惑了。
“是啊!三年前,你正读高中,眼看就要高考了,你却瞒着我们去报名参加‘月下杯’模特大赛,不幸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一直昏睡不醒,这一觉,你就睡了三年……”那个长相是曲维雅,却叫周芳的女人说。
“难道我不是迟青峰?”我摸了摸胸前,软软的,证明我是女人。
自称叫曲任珏的男人以为我是向他发问,赶忙答道:“迟青峰?你是说你的同班同学吧?呵呵,那孩子挺好的,你昏睡这几年,他经常来看你。现在他已经考上大学了,一会儿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你醒了。”
我们正说着话时,迟青峰来了,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明眸皓齿的漂亮女孩。
“侯斯婵!”我惊讶地叫了一声。
“维雅,你醒了?你没失去记忆啊?”那女孩惊喜地说。
我想起来了,侯斯婵也是我的同班同学,与我最要好……现在,她好像是迟青峰的女朋友了……想到这儿,我鼻子一酸,道:“小婵,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丑?”
侯斯婵犹豫了一会儿,说:“没有啊,怎么会丑呢?”
“给我镜子。”我突然想知道现在的自己到底长什么样。
曲任珏和周芳拗不过我,无奈之下给我拿来了镜子,我拿到面前一照,镜子中出现一张丑陋无比的面孔,头发被剃光了,脸庞瘦得像只赖皮猴,左脸像是被粗砂轮蹭过一般,眉毛噌光了,左耳蹭掉了,眼皮上面颊上都留下了很多道拉痕……
这分明是瘸腿厨师老王的脸啊!我眼前一黑,如同坠入了无底深渊。
当然,学校老师是不会教这些知识的,这些是我死后从我的鬼友那里学来的。
是的,我死了,死的时候刚满十九岁,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月。还有,我的名字叫迟青峰。
曲维雅是我们全市最漂亮的女孩,我喜欢她很久了,可是,高中三年,她从来没有拿正眼看过我。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春夜,“月下杯”模特大赛在春天剧场举行决赛,曲维雅参加了那场比赛,我相信她一定能得冠军,并且,我也得到了一个在她戴上桂冠时向她献花的机会。
可是,当我一手抱着鲜花,一手扶着自行车把,骑到距离剧场不到两百米的街口拐角处时,我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撞到了半空,手中的鲜花飞得比我还高,花瓣零落飘下,像雨点一样,而我像飘落的花瓣一样,落在了大卡车的轮胎下。
我看见天使姐姐了,她有着白色的翅膀,她微笑着对我说:“为爱而死的人心地纯净,可以直接上天堂。”
“不!”我绝望地吼叫,并跪下来祈求天使姐姐,“天使姐姐,求你帮帮我,给我一次给她献花的机会。让地看见我,好吗?”
天使姐姐依旧温暖地微笑着,说:“当一个迷恋曲维雅的人魂不守舍的时候。你趁机潜入他体内,这样,你就可以接近曲维雅了。”“好!好!就这么办!”我兴奋极了。
“不过,你会因此而失去成为天使的机会,而且,从此以后,你的灵魂就再也上不了天堂了,只能孤独地飘零在人间。你愿意吗?”天使姐姐问。
“那,我可以一直住在那个人的身体里吗?”我小心地问。
“不能,因为你最终得下地狱。”
我考虑了一会儿,坚定地说:“我愿意!”
天使姐姐把我领到贵宾席上空,指着坐在中间的一个中年男人说:“那个人是这次活动的赞助商之一,最有条件接近曲维雅,你可以趁他魂不守舍的时候,进入他的身体!”
我点了点头,然后在那个男人魂不守舍时,迅速下坠,进入了他的身体,然后走到舞台上,给了曲维雅一个拥抱,并在她耳边轻声说:“活动结束,我请协吃饭。”
想不到,曲维雅竟毫不犹豫地点头答应了。
被我的灵魂占据躯体的这个男人,看上去四十多岁,实际上已经五十五了,他叫侯任珏,是侯氏铝材公司的老板,他的妻子与他同岁,他的两个儿子都已成人。
当晚,我的灵魂控制着侯任珏的躯体与曲维雅发生了肌肤之亲,让我想不到的是,那一夜之后,曲维雅竟然怀孕了。
之后,曲维雅接受了我的建议,拒绝了所有影视、广告的拍摄邀请,住进了一幢乡间别墅,十月后,给我生下了一个女儿,比曲维雅还漂亮。我给女儿取名叫侯斯婵——斯为月宫仙,玉洁胜婵娟。
五年后,我与侯任珏的老婆协议离了婚,如愿以偿地娶了曲维雅。之后,曲维雅帮助我把侯氏企业的资产扩大了十倍,还成功地让侯任珏的两个儿子离开了侯氏企业。
可是,侯任珏的躯体很快便衰老了,而我的灵魂却不愿意随侯任珏死去,于是,我躺在病床上,要求曲维雅给我~个临死前的拥抱,然后,趁曲维雅魂不守舍的一刹那,占据了曲维雅的躯体,最终完成了与曲维雅的灵肉合一。
侯任珏死后,我接任了侯氏企业的董事长之职,并改候氏集团为曲氏集团。然而,岁月不饶人,多年后,当我看着镜子里曲维雅的皮肤一天天松弛、起皱,白发日渐增多时,我开始讨厌曲维雅的躯体,更令人讨厌的是,侯斯蝉一天比一天漂亮,我想,假如我是百分之百的大男人迟青峰,我一定会爱上这个女孩。一想到此,我的气就不打一处来,于是我便为侯斯婵设置了种种禁令,不准她出现在公众场合,禁止她单独外出,甚至不准她谈恋爱。
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侯斯婵离家出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而她出走的这一天,正好是曲维雅五十四岁生日的前夜,我突然觉得很疲倦,又觉得很迷茫,因为此时,我已经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更糟糕的是,进入更年期以后,我不但失去了情欲,连食欲也没有了。记得天使姐姐说过,我将来是要下地狱的,我想,我现在已经在地狱中了。
令人庆幸的是,在曲维雅五十四岁寿辰上,我尝到了一种美食,那是一道菌汤,滑舌顺喉,香浓鲜美,喝一口,全身都轻松起来,胃口也随之大开,世间的烦恼更是忘得一干二净。我当即便迷恋上了这种汤,并当场宣布辞去曲氏集团董事长的职位,公司业务全部交给董事会处理。
做出这种菌汤的厨师姓王,大家都叫他老王,是个瘸子,长相丑陋不堪。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喝着他的汤,我不再为我是谁而迷茫;喝着他的汤,我一天天在变得年轻;喝着他的汤,我没有了任何烦恼,所以,我为此汤取名为忘忧汤。
后来我了解到,这道汤的配料千变万化,而主料只有一种,是鸡枞菌。
我之所以高价聘请老王做我的私家大厨,不仅是看上了他的厨艺,关键是他掌握了人工培植鸡枞菌的方法。
我并不关心鸡枞菌生长的过程,更没兴趣欣赏王大厨师的尊容,平时连厨房都懒得进。
清明节前,连日降暴雨,司机小刘与保姆周嫂都请假回乡扫墓了,我独自待在别墅里,享用着老王煲的汤。
保姆不在了,端汤、收拾碗筷的活儿就推给了老王。晚上,老王在收拾碗筷时告诉我,清明前一夜长出的第一株鸡枞菌,叫做“回春花”,女人若是吃了,可以激活体内的荷尔蒙,使身体回到十八岁的状态。
我忍不住好奇,跟随老王去了他培植鸡枞菌的小木屋,没有见到回春花,却看见无数小虫子在空中狂舞,看得我头皮发麻,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转身就想往外走,谁知老王竟从背后给了我一闷棍。
我转过身,还没有来得及发问,老王又打了我一棍,然后曲维雅的躯体便倒了下去。
醒来后,我看见了老王那张丑陋的脸。
“老王,你想干什么?我哪儿得罪你了,你要这样子害我?”我气愤地质问道。此时,曲维雅躯体上的衣服已被扒光,无数条小虫子正在她的躯体上爬来爬去,奇痒难耐。
“什么老王,我是迟青峰,是你的高中同学。你认不出我了7”老王道。
迟青峰?开什么玩笑?我才是迟青峰呢!我疑惑地想。
“你参加模特大赛决赛那天,我为了给你买玫瑰花,竟被汽车撞了…我在医院躺了三个月,才捡回一条命,你TM居然连看都不来看我一眼……贱女人,你宁肯给一个糟老头子做小老婆,也不关心一下暗恋你多年的同班同学……”老王咬牙切齿地骂着。
这下我更糊涂了:这怎么可能啊?莫非我被汽车撞后,灵魂被撞裂了,成了两个?
“别担心,这些小虫子不咬人,它们是一种黑翅白蚁,你喜欢吃的鸡枞菌就长在它们的蚁巢上,别的地方长不出这种宝贝。”老王阴森森地说。
“那,你到底想干什么?”
“那场车祸已经把老子废了,老子现在什么也干不了!反正你也风光够了,就这么死掉也值了。虽然说这种白蚁不咬人,但干尸它们还是喜欢吃的,等你变 成干尸后,它们会把你啃光,连你的骨头都不会放过。”老王得意地笑着说。
那一夜,雷雨交加,我忍受着白蚁在我身上爬来爬去,等待着下地狱。
由于木屋被白蚁蛀空了木梁,经雷雨这么一浸泡,木屋的木梁竟掉了下来,活活把老王给压死了。
后来,警察来到把我救了,经过调查化验,最后得出结论:侯斯婵是被老王害死的,老王用侯斯婵的尸体喂白蚁,培植出了鸡枞菌。
这个结论彻底击垮了我的神经,我很快便衰老了,我知道,地狱之门已经打开,但是,我却不知道即将死去的是谁。
白光耀眼,我使出全身力气,终于睁开了眼睛,看见了两张熟悉的面孔:男人慈眉善目,头发灰白,是侯任珏;女人是皮肤松弛,皱纹如刀刻的曲维雅。
“维雅,你醒了?”曲维雅掩饰不住兴奋,冲我边嚷边抹眼泪,“女儿啊,你可吓死爸妈了……”
爸妈?这到底是地狱还是人间呢?这下我彻底糊涂了!
“你……你不是侯任珏吗?”我看着侯任珏问道。
“傻孩子,你昏睡了三年,连爸爸的名字都忘了,爸爸叫曲任珏啊!这是妈妈周芳,你是我们的女儿曲维雅。”
“昏睡?”我更加疑惑了。
“是啊!三年前,你正读高中,眼看就要高考了,你却瞒着我们去报名参加‘月下杯’模特大赛,不幸遭遇车祸,成了植物人,一直昏睡不醒,这一觉,你就睡了三年……”那个长相是曲维雅,却叫周芳的女人说。
“难道我不是迟青峰?”我摸了摸胸前,软软的,证明我是女人。
自称叫曲任珏的男人以为我是向他发问,赶忙答道:“迟青峰?你是说你的同班同学吧?呵呵,那孩子挺好的,你昏睡这几年,他经常来看你。现在他已经考上大学了,一会儿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你醒了。”
我们正说着话时,迟青峰来了,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明眸皓齿的漂亮女孩。
“侯斯婵!”我惊讶地叫了一声。
“维雅,你醒了?你没失去记忆啊?”那女孩惊喜地说。
我想起来了,侯斯婵也是我的同班同学,与我最要好……现在,她好像是迟青峰的女朋友了……想到这儿,我鼻子一酸,道:“小婵,我现在的样子是不是很丑?”
侯斯婵犹豫了一会儿,说:“没有啊,怎么会丑呢?”
“给我镜子。”我突然想知道现在的自己到底长什么样。
曲任珏和周芳拗不过我,无奈之下给我拿来了镜子,我拿到面前一照,镜子中出现一张丑陋无比的面孔,头发被剃光了,脸庞瘦得像只赖皮猴,左脸像是被粗砂轮蹭过一般,眉毛噌光了,左耳蹭掉了,眼皮上面颊上都留下了很多道拉痕……
这分明是瘸腿厨师老王的脸啊!我眼前一黑,如同坠入了无底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