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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各地日伪政权在沦陷区均以沿用南京国民政府原有地方财税体系开征捐税获取财源。文章以未刊的山西忻县商会档案为主体资料,在对日伪政权下山西忻县印花税、营业税、房铺捐等工商税捐征收细微考察的基础上,探析了日伪政权、商会、商民在税征中的互动,意在展现日伪统治下基层社会的税收实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