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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代美术学,已经发展到既与哲学继续产生广泛联系,又有别于哲学并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与文化领域的各个方面。由此,通过美术创作者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互动,来共同建立和完善真正意义上的美学评价体系,使美术作品的价值具有可度量性并在广大受众中增值。
关键词:美学 价值 度量
中图分类号:J519 文献标识码:A
从其发展过程的回顾来看,美学应该是一个既年轻又古老的学科了。美学原来归属于哲学范畴,早在两千年前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论著中,已经对于美学有过系统的初步思想阐释。然而美学虽然与哲学分家,但始终与哲学一样,从来没有离开过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各方面的命题的互相论证。
美术学作为美学领域的一个学科,虽然属于视觉形象上的美学分支,但始终与与其从属的美学母体密不可分。
然而,关于美的定义从来就没有统一过,充其量一些共性的认识被写入了教科书。从有限容量的解释词句中,我们只能从一些有关美学的特征中去揣摩美的概念。然而那些太抽象的特征表述,多少还是让人难以界定美到底是什么。例如杨辛与甘霖所著的《美学原理》中关于美的特征概括的“美是一种在情感上具有感染力的形象”、“人的自由创造赋予形象以美的生命”、“美具有潜在的功利性,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形式对于美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形式是构成美的形象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于是对于美的判定,多半属于主观感觉式的,诸如和谐、对称、均衡、质感、飘逸、柔和、厚重、节奏、律动等共性与个性特征的描述,但这些带有主观色彩的描述,始终让人难以确切定义那些苦涩而又抽象的描述词汇。
由于美的本质的争论至今也没有达成共识,归根到底是哲学观上的分歧,因而对于美学的真正理解就出现了多样化的解释并形成诸多美学流派。
毫无疑问,美术作品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作品的美学价值,但正因为美的界定目前还不能从纯科学的意义上去定义,所以到目前为止,美术作品的美学价值的衡量从来就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指标和公认的标准。美术作品的价值的判定的角色一直由所谓专家和评论家所担当。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一些所谓“前卫”的美术作品的价值开始在拍卖场上或经销代理商之间由市场经济法则和纯西方审美“潜规则”所扬弃。
尽管市场经济法则和西方审美“潜规则”在中国已开始干预美术作品的创作和生产,并启动了一个称为美术的“消费市场”,但美术作品的真正价值却始终没有建立起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认同体系,按照“物以稀为贵”的资源分配原则,美术作品特别是优秀的美术作品成为少数富有的爱好者的收藏品或者商贾们附庸风雅的摆设。美术作品作为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成果还没有成为大众的共享产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伴随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而蓬勃发展起来的绘画艺术,虽然反映的是人文主义主题,但作品的拥有者却依然不是广大的大众,这就有违人文主义的宗旨。
近来,关于中国近期美学学术界的理论争鸣之焦点主要集中体现于人文主义与自然主义美学、现代美学与后现代主义或超现实主义美学等方面的命题。然而,由于美学的形而上的显著特征,哲学尤其是形而上学对于当前争论的是否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可惜,我们几乎鲜有看到哲学界参与当前美学领域的大讨论。正因为哲学界对当前争鸣的集体失语,使得这些争鸣显得内容空洞,命题倒错,理论乏善可陈,并失去争鸣的最高意义,从而使这种争鸣始终局限于狭小的学术界内部,尚未获得广泛的社会参与,使当前的争鸣变相地成为一种无病呻吟式的没有结果的争吵。故有意吸纳哲学之思辨命题,无疑会使这场争论从深度与广度上引向高潮,进而又反过来引发美术学界自身的深刻反思。
从美学起源的哲学的发生发展历史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学的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上看,美学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美学的观察对象和美学审美主体两个方面。前者是物质层面的,后者是精神层面的。对于前者即物质层面,一般而言,起码存在可以被量化或者被测量亦即度量的可能性。但对于后者即精神层面,显然属于思维活动或审美意识,必然与审美创造者与受众的价值观及其社会现实和时代背景密切相关。
问题因此产生,即美术作品之美的可度量性或不可度量性。只承认前者就意味着美术创作活动将失去创作活动与受众审美活动的思想性和主观感知过程;只承认后者则意味着否定美术创作活动的唯物性和美术活动目的的确定性。
在美术理论和实践中,也的确有过类似黄金分割定律之类的有限度量的应用。另外,根据物理学之光学的发生发展,色彩学的应运而生,也为艺术的可度量性准备了一些理论与实践积累。此外,高清晰度的摄像技术又为美术作品的精确构图比例、色彩的明暗、面的色调与色度、面的边界和形态等的细致解析提供了一个可以大加利用的技术手段。
然而,上述技术分析手段,只可以应用于一般美术技能的分析,唯独不能扩展至创作的思维活动和审美的美学境界之中。在纷繁的美学争论中,关于美术作品美学意义的价值的衡量,又不得不回到其价值链的分析中。
美术作品的创作活动目的当然有其功利性的一面,但美术作品的功利的实现又离不开创作者与观赏者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审美环境、审美过程以及审美价值观。然而,即使有上述分析手段,一旦回归到审美层面,我们显然感到那些技术分析手段在评价美的标准方面似乎无能为力。大量的美学理论和实践中,往往对一些美学现象从度量的角度去衡量美学对象的各个方面,如律动、韵律、节奏、对比、亮度、等等,无论美学理论体系和美学审美过程中,无疑都带有明显的主观性。而这种主观性的集中体现,正是审美者不同的审美哲学、审美心理学、审美行为学、审美社会学、审美发生学、审美文学以及审美应用科学的差异化的认识。
美术学与美学范畴中的若干艺术门类一样,随着社会文化与经济的发展,已面临自身的突破与发展的机遇。由于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许多艺术门类如电影、歌曲、摄影等,已可以通过数字化技术进行细节的拆分和拼接,为各艺术门类在美学意义上的可度量性提供了可能。
当代美术学,已经发展到既与哲学继续产生广泛联系,又有别于哲学并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与文化领域的各个方面,并且很多美学理念和技术已出现于应用科学上了。如建筑、广告、产品工艺流程、甚至环境与生态领域,在注重实用性的同时,也开始或多或少地彰显出美学意义上的诸多成分。
当前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趋势,已经不仅是要求将古典美学与当代美学发生相互贯通、将中西方美学进行相互融合、将基础美学与应用美学相互推进外,还要求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作为社会科学重要门类的美学,也必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在发扬和坚持人文主义、自然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同时,学习并吸收自然科学的若干成果,以充实自身理论体系,完善和推进美学的自身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之美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实现的机制及其模式的改变中,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人们对于美学的价值取向、审美情趣和审美观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
笔者在这里并无意想使美术学的价值评价走向机械唯物论的方向,而是希望唤起美术界应当吸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发展成果,借鉴与美术学有共性的理论,引入一些理性的可以对美学价值予以客观评价的指标体系,探讨美学思想的诸多同一性,通过美术创作者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互动,来共同建立和完善真正意义上的美学评价体系,使美术作品的价值在广大受众中增值。
此外,笔者对于建立和完善美学评价体系,也并非从纯技能的角度去引导建立一个非思想性和缺乏价值观的审美评价体系。尽管这个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非常艰巨,但假如从现在就思考这些问题,对美术学的理论评价体系作大胆地突破,那么美术学的未来发展将是令人炫目的,美术学的存在与发展的空间将会异常地广阔,甚至实现另一次腾飞。
笔者认为,正因为美学的创作活动和审美过程的思想性似乎到达了可以被人类认识的边际,那么,从逆向思维的角度,这又为从另一方面为求索人的认识和认知能力的飞跃找到新的突破口。而希冀完成如此重任的,除了美术从业人员和美术批评家外,展开美术学大规模地与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界的协作与配合,或许是发展美学事业的必然策略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黑格尔,朱光潜译:《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
[2]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版。
[3] 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1版。
[4] 杨辛、甘霖:《美学原理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5] 沈伟:《先锋的市场与资本的力量》,《美术观察》,2006年第8期。
作者简介:陈宏,男,1956—,四川广安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与油画,工作单位:西华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关键词:美学 价值 度量
中图分类号:J519 文献标识码:A
从其发展过程的回顾来看,美学应该是一个既年轻又古老的学科了。美学原来归属于哲学范畴,早在两千年前的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论著中,已经对于美学有过系统的初步思想阐释。然而美学虽然与哲学分家,但始终与哲学一样,从来没有离开过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各方面的命题的互相论证。
美术学作为美学领域的一个学科,虽然属于视觉形象上的美学分支,但始终与与其从属的美学母体密不可分。
然而,关于美的定义从来就没有统一过,充其量一些共性的认识被写入了教科书。从有限容量的解释词句中,我们只能从一些有关美学的特征中去揣摩美的概念。然而那些太抽象的特征表述,多少还是让人难以界定美到底是什么。例如杨辛与甘霖所著的《美学原理》中关于美的特征概括的“美是一种在情感上具有感染力的形象”、“人的自由创造赋予形象以美的生命”、“美具有潜在的功利性,美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形式对于美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形式是构成美的形象的必不可少的条件”。于是对于美的判定,多半属于主观感觉式的,诸如和谐、对称、均衡、质感、飘逸、柔和、厚重、节奏、律动等共性与个性特征的描述,但这些带有主观色彩的描述,始终让人难以确切定义那些苦涩而又抽象的描述词汇。
由于美的本质的争论至今也没有达成共识,归根到底是哲学观上的分歧,因而对于美学的真正理解就出现了多样化的解释并形成诸多美学流派。
毫无疑问,美术作品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作品的美学价值,但正因为美的界定目前还不能从纯科学的意义上去定义,所以到目前为止,美术作品的美学价值的衡量从来就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指标和公认的标准。美术作品的价值的判定的角色一直由所谓专家和评论家所担当。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一些所谓“前卫”的美术作品的价值开始在拍卖场上或经销代理商之间由市场经济法则和纯西方审美“潜规则”所扬弃。
尽管市场经济法则和西方审美“潜规则”在中国已开始干预美术作品的创作和生产,并启动了一个称为美术的“消费市场”,但美术作品的真正价值却始终没有建立起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认同体系,按照“物以稀为贵”的资源分配原则,美术作品特别是优秀的美术作品成为少数富有的爱好者的收藏品或者商贾们附庸风雅的摆设。美术作品作为社会文化艺术发展的成果还没有成为大众的共享产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伴随欧洲文艺复兴运动而蓬勃发展起来的绘画艺术,虽然反映的是人文主义主题,但作品的拥有者却依然不是广大的大众,这就有违人文主义的宗旨。
近来,关于中国近期美学学术界的理论争鸣之焦点主要集中体现于人文主义与自然主义美学、现代美学与后现代主义或超现实主义美学等方面的命题。然而,由于美学的形而上的显著特征,哲学尤其是形而上学对于当前争论的是否介入就显得尤为重要。可惜,我们几乎鲜有看到哲学界参与当前美学领域的大讨论。正因为哲学界对当前争鸣的集体失语,使得这些争鸣显得内容空洞,命题倒错,理论乏善可陈,并失去争鸣的最高意义,从而使这种争鸣始终局限于狭小的学术界内部,尚未获得广泛的社会参与,使当前的争鸣变相地成为一种无病呻吟式的没有结果的争吵。故有意吸纳哲学之思辨命题,无疑会使这场争论从深度与广度上引向高潮,进而又反过来引发美术学界自身的深刻反思。
从美学起源的哲学的发生发展历史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学的产生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上看,美学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美学的观察对象和美学审美主体两个方面。前者是物质层面的,后者是精神层面的。对于前者即物质层面,一般而言,起码存在可以被量化或者被测量亦即度量的可能性。但对于后者即精神层面,显然属于思维活动或审美意识,必然与审美创造者与受众的价值观及其社会现实和时代背景密切相关。
问题因此产生,即美术作品之美的可度量性或不可度量性。只承认前者就意味着美术创作活动将失去创作活动与受众审美活动的思想性和主观感知过程;只承认后者则意味着否定美术创作活动的唯物性和美术活动目的的确定性。
在美术理论和实践中,也的确有过类似黄金分割定律之类的有限度量的应用。另外,根据物理学之光学的发生发展,色彩学的应运而生,也为艺术的可度量性准备了一些理论与实践积累。此外,高清晰度的摄像技术又为美术作品的精确构图比例、色彩的明暗、面的色调与色度、面的边界和形态等的细致解析提供了一个可以大加利用的技术手段。
然而,上述技术分析手段,只可以应用于一般美术技能的分析,唯独不能扩展至创作的思维活动和审美的美学境界之中。在纷繁的美学争论中,关于美术作品美学意义的价值的衡量,又不得不回到其价值链的分析中。
美术作品的创作活动目的当然有其功利性的一面,但美术作品的功利的实现又离不开创作者与观赏者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审美环境、审美过程以及审美价值观。然而,即使有上述分析手段,一旦回归到审美层面,我们显然感到那些技术分析手段在评价美的标准方面似乎无能为力。大量的美学理论和实践中,往往对一些美学现象从度量的角度去衡量美学对象的各个方面,如律动、韵律、节奏、对比、亮度、等等,无论美学理论体系和美学审美过程中,无疑都带有明显的主观性。而这种主观性的集中体现,正是审美者不同的审美哲学、审美心理学、审美行为学、审美社会学、审美发生学、审美文学以及审美应用科学的差异化的认识。
美术学与美学范畴中的若干艺术门类一样,随着社会文化与经济的发展,已面临自身的突破与发展的机遇。由于数字化技术的普及和应用,许多艺术门类如电影、歌曲、摄影等,已可以通过数字化技术进行细节的拆分和拼接,为各艺术门类在美学意义上的可度量性提供了可能。
当代美术学,已经发展到既与哲学继续产生广泛联系,又有别于哲学并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与文化领域的各个方面,并且很多美学理念和技术已出现于应用科学上了。如建筑、广告、产品工艺流程、甚至环境与生态领域,在注重实用性的同时,也开始或多或少地彰显出美学意义上的诸多成分。
当前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趋势,已经不仅是要求将古典美学与当代美学发生相互贯通、将中西方美学进行相互融合、将基础美学与应用美学相互推进外,还要求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作为社会科学重要门类的美学,也必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在发扬和坚持人文主义、自然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同时,学习并吸收自然科学的若干成果,以充实自身理论体系,完善和推进美学的自身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社会之美学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实现的机制及其模式的改变中,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人们对于美学的价值取向、审美情趣和审美观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
笔者在这里并无意想使美术学的价值评价走向机械唯物论的方向,而是希望唤起美术界应当吸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发展成果,借鉴与美术学有共性的理论,引入一些理性的可以对美学价值予以客观评价的指标体系,探讨美学思想的诸多同一性,通过美术创作者与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互动,来共同建立和完善真正意义上的美学评价体系,使美术作品的价值在广大受众中增值。
此外,笔者对于建立和完善美学评价体系,也并非从纯技能的角度去引导建立一个非思想性和缺乏价值观的审美评价体系。尽管这个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非常艰巨,但假如从现在就思考这些问题,对美术学的理论评价体系作大胆地突破,那么美术学的未来发展将是令人炫目的,美术学的存在与发展的空间将会异常地广阔,甚至实现另一次腾飞。
笔者认为,正因为美学的创作活动和审美过程的思想性似乎到达了可以被人类认识的边际,那么,从逆向思维的角度,这又为从另一方面为求索人的认识和认知能力的飞跃找到新的突破口。而希冀完成如此重任的,除了美术从业人员和美术批评家外,展开美术学大规模地与社会科学及自然科学界的协作与配合,或许是发展美学事业的必然策略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黑格尔,朱光潜译:《美学》(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1月。
[2] 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版。
[3] 车尔尼雪夫斯基:《美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第1版。
[4] 杨辛、甘霖:《美学原理新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
[5] 沈伟:《先锋的市场与资本的力量》,《美术观察》,2006年第8期。
作者简介:陈宏,男,1956—,四川广安人,本科,副教授,研究方向:教育与油画,工作单位:西华师范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