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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车"四方协议之中,"专车"平台、汽车租赁公司、驾驶服务提供商、乘客四者之间,通过居间合同、汽车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代理等一系列法律关系相互连接,规避"专车"无运营资质的窘境。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此行为属于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缔结的合同无效,但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不宜对"专车"采取一刀切式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