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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颁布的《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标准》)将信息技术课程分为必修与选修两个部分,共有六个模块。必修部分为“信息技术基础”模块,它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相衔接,既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基础,又是后续选修模块得以延展的前提,选修部分包括“算法与程序设计”、“多媒体技术应用”、“网络技术应用”、“数据管理技术”和“人工智能初步”五个模块,更关注技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双重建构,它既是信息素养培养的延续,又是支持学生个性发展的平台。我们的《信息技术》教材遵循《标准》的模块设置,共编写六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