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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股权分置改革问题的解决,将使大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同股同权,两类股东之间的利益格局将趋于一致,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将更加关注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从而积极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升,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体现,投资者信心的恢复,将以更大的热情参与我国的证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