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人不再像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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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男人,1971年出生,土家族,却没有古长阳人的遗风,只有山的特性,海拔1650毫米,典型的江南人,据说英俊,可惜不是才子,要不然身边肯定会有一大群美女。嗜烟,在孤寂中干着写作的营生。高中毕业后,曾于文学院进修,后来苦读了个成人大学,虚戴过几顶作协会员的帽子,偶尔也自称作家。
  年轻的时候,他曾经想当一个学者,很长时间在研究学术的东西,包括美学、马克思和考古,甚至想当一个哲学家,像一个生活的疯子。无奈生活艰辛,别人说不能想方设法让自己生活得好的作家一定不是一个好作家,似乎真是如此,好作家大都名利双收。写了大约十年诗歌,差点出了本诗集,勉强混了个准诗人的名分,倒是渐渐看明白,生活比写作更有意义也更现实。
  五年前,他在内地跑龙套似的变换着种种生存状态,名片拿出来五花八门:学生,农民,工人,教师,记者,私营业主,经理人等一切可能的行当;2001年南下广东,一边勤勉工作,一边继续写点文字。身在浮华都市,亲身感受或看到一些底层世相,使他感到某种难以摆脱的碰撞和疼痛。
  这种疼痛经常来自对家乡的怀想。那里的人,那里的悸动,那里的尴尬,那里的欣喜,他们都真实而又恍惚地在那个男人睡梦中发呆的时候跃上心头。就像一颗种子,在那里生根、发芽,长大,逐渐移到另一座城市。他和他们悬浮在城市的天空,居无定所,忽隐忽没。他们的乡村,正在透支一种虚空。一批在城市混不下去者回到乡下,又一批年轻者前赴后继。当初留在家乡的往往是那些优秀的青年,因为他们在家乡日子过得还算红火,但是他们与回到家乡的那批被城市抛弃的混不下去的人比,作为农村发展的主力却反而“落伍”了贫穷了,这类似于一个玩笑而让他伤感。由此,他想得更多更远。
  更早的时候,那个男人就开始了习作。1988年,在《宜昌日报》发表了处女作时评,后来陆续在全国报刊散发诗歌、散文、小说、评论等70余万字,多次获得各级文学奖项。著有诗集《我是大山人》、学术理论《所指与美》和短篇小说集《巴王村深圳各一只眼睛》。近年来还涉足研究品牌战略,有数十篇论文散见专业报刊,近期其战略研究长篇论文《谁能领军未来的中国女装》被《服装销售与市场》头版推出,获得过中国品牌建设优秀经理人称号。
  与学术有关的时候,那个男人有点一本正经;创作的时候,那个男人有点胡闹,喜欢自作主张搬弄自己的想法。上个世纪90年代,他曾广泛接触过欧美文学的融合与碰撞,又目睹了中国具有先锋精神和探索性质的青年作家群的创新,对于文学,往往有些自以为是,对于曾经专业学过的技巧,经常不屑一顾。他喜欢在进行着把生活中许多不相关的东西暴力地扯到一起,在临时设定的关系中以才情加以推演。基于生活的不关联性,纷繁复杂的事物通过暴力被扯到一起,形成某种关系后进入小说满足艺术的真实,他就在努力营构这样的坐标,还原生活的真实,把真理寓于简单性故事之中,寓于生活的多样性和纷乱性的“存在”,在事象和学理之间,舍弃逻辑,寻找张力。因此他的写作经常杂乱不堪,甚至让人一头雾水,而他对别人读不懂他作品完全不当回事——不顾地放大非线性的主题叙事,刻意地缩小所谓的线性历史叙述,有时候除了一个充满了暗示和象征的场,不直接给读者任何东西,依靠读者把自己的阅历和这个场联系起来寻求暗示和联想,他不认为这是诗的专利。因为他认为小说的读者不再是完全大众的所有读者,而是有一定修养和阅读嗜好的群体。
  无可否认,时尚对那个男人有深刻的影响,因为时尚,他不再简单地把文学二分为通俗和高雅。当流行文学的字眼出现在他脑海时,常要刻意感受时尚气息的他,在阅读所谓严肃文学的时候,总想知道究竟什么是流行文学,它的特色和流行究竟是怎样的富有视觉冲击力和新的感动。多媒体本身就是一种多元化,文学被很多人弄得太过沉重,常常无以摆脱那一重深厚的背景,譬如一介小民,经常在个人幸福和国家大事不发生冲突时,潜藏或甚至忽略了这种背景。事实上是,他们就是文学的真正读者,在百姓中传播的文学,大约就是流行文学吧。
  十年前,诗人刘不朽这样评价他的诗歌:天恐文人未尽才,常教零落在蒿莱,他的青春岁月一直是在逆境中度过,为家为口,尚在小康道上苦力挣扎,为诗为文,也尚未进入“穷而后工”的理想境界。
  十年后的今天,作家彭名燕这样看待他的小说:他那种斯文男人的小说暴力倾向也很有特色,尝试着自己的方向,期望以对生活的排列组合来产生新的意义。或者说,他喜欢把隐喻置于写作背景,通过所谓的事象来实现暴力的隐喻。
  现在,他努力工作,干着企宣部经理、工会副主席、内刊主编的行当,那个曾经刻意想成为这家那家的男人,如今只想实实在在地生活了,只在业余的晚上,才安静地写点东西。
  那个男人就是我,现在表面上不那么疯了,整个人瘦得只剩下中心思想,平常没什么言语,谈判的时候,真他妈的像个经理。
  
  责 编:鄢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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