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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作为国家督学和分管教育督导工作的地方教育行政工作者,自2002年起,我一直致力于组织实施和大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感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对2001年提出的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必然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