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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录后序》既是李清照为《金石录》所作的后序,同时也被视为李氏的一部自传。该文在研究李氏的生平等诸多方面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和文学意义。但该文的写作年代,至今学界未有定论。李氏在文末记为“绍兴二年玄默岁壮月朔甲寅易安室题。”然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却与文中其他诸处交代相抵触,不足信。洪迈《容斋四笔》卷五载“赵德甫《金石录》”条,谓《后序》为绍兴四年(公元1134年)作;今人观点也多认为该文写作年代为绍兴四年。其实绍兴二年说与绍兴四年说均不正确,值得商榷,《后序》的写作年代应为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