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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从经验研究的角度出发,通过构建广东省各区域的混合面板数据模型,研究广东省地区间转移支付的财政均等化效果。研究发现,转移支付对于平衡广东省各地区的财政能力有显著作用,但转移支付仍需不断完善。因此建议提升转移支付能力,促进各地区财政均等化,从而减少各地区的差异。
[关键词] 财政均等化 转移支付
一、引言
改革开放近3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猛,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财政均等化状况不容乐观。财政均等化关系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财政行为,其实现程度不仅涉及到全国居民的福利水平,还将对国家的长久治安目标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对财政均等化进行分析十分必要。财政均等化目标的选择,取决于对公平的基本价值判断,客观存在决定着财政制度的安排。关于什么是公平,历史上有三种判断标准:一是功利主义标准。边沁认为,整个社会福利是每个人的效用之和,所谓社会福利最大化,就是总福利最大化和平均福利最大化。根据边沁的功利主义标准,在具有同样边际效用曲线的个人之间,其收入应该是相同的,因此,这是所说的公平就是平均主义。二是罗尔斯认为,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取决于这个社会生活中处境最差的那个人。罗尔斯标准要求政府帮助社会中处境最差的人。三是诺齐克标准,他认为如果人们所持有的财产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国家就不应该干预。选择何种公平标准,是判断不同地方财政失衡程度的重要前提。
虽然一国公民在社会福利函数中望应当享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但是财政均等化目标的选择还应考虑效率因素。尽管各国财政均等化目标的选择各有特色,但对财政均等化的理解大多基于这样的认识:即财政均等化是一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与个人的支付能力和居住位置无关,财政均等化要求缩小地区间的差距,并将差距控制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之内。
要实现财政均等化,必须建立相应的财政均衡制度,大部分国家都采用确定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保持均衡机制的可持续性。因为均等化转移支付的目标在于减少或消除各地区性财政能力的差距。
二、研究设计
(一)财政均等化的指标度量与数据说明
财政均等化(Fiscal Equalization)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即在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的居民能享受到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对政府而言,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就是对公共产品的公平分配;从居民角度出发,则属于公共产品的消费公正,即居民向政府缴纳税收以及其他一部分收入后,平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权利。从理论上讲,可以根据每一位居民从消费公式产品中所获取的总效用是否相同,衡量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程度,即:
但就指标而言,财政均等化水平测算的是财力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后形成的差异程度。人均财政收入差异反映初次财力分配的均等化状况,人均财政支出则反映接受转移支付后形成的财力再次分配的均等化状况,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因此在本文中,也将使用变异系数这个相对指标来说明各地区间在接受转移支付前后的财政均等化程度,该系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转移支付没有起到均等化的作用,反而加重了各地区财政不均等。鉴于指标对于数据要求的严格性,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在选取数据时采用在2000~2009年共10年的统计数据,在具体计算过程中,2000~2009年数是据根据《广东统计年鉴》各期计算得到。
表1给出了广东省2000~2009年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支出变异系数。从表中数据和图可见:以人均财政收入变异系数反映的加入转移支付因素前后各地区人均财力的变化呈缩小趋势,这体现在广东省历年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的变异系数,趋于下降的趋势,变异系数从2000年的1.28下降到2009年的1.04,10年间基本维持在1.1以上;以人均财政支出(人均财政支出=人均财政收入+转移支付)变异系数反映的考虑转移支付因素后的广东省各地区人均财力变化总体呈下降趋势,变异系数从2000年的1.49下降到2009年的0.72;财政均等化效果系数在2002年呈现出剧烈波动,2003年以后略微上升。
(二)模型与方法
由于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区间存在着财政不平衡,以财政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就在于调整这一不平衡,为了分析政府对各地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在多大程度上考了这些因素,设立本文的基本模型如下:
三、实证结果分析
实证分析采用2000~2009年广东省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五市的混合面板数据,并根据相关数据用Eviews计量经济学软件对模型(1)进行OLS估计,得到结果如下所示:
回归结果显示,广东省山区五市得到了最大的转移支付倾斜,在同样的人均GDP的情况下,山区比珠三角人均获得的转移支付额平均多979.09元,比东翼人均获得的转移支付额平均多383.06元,比西翼人均获得的转移支付额平均多358.72元。
四、结语与政策建议
本文用广东省2000~2009年转移支付的数据建立了一个示范性的模型,对转移支付的财政均等化效果的实证分析,我们知道广东省对财力较弱地区的转移支付比重较大,而且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较为明显。鉴于转移支付制度在规范的财政体制和解决地区非均衡问题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十分迫切。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具体的对策建议:
(一)通过进一步构建政府间转移支付模型(如可以根据广东省各市财政收入增长率与全省市财政收入平均增长率之差的一定比例确定激励系数,高于平均增长率的市按此系数增加转移支付数额),可加强省政府对市级政府的财力性转移支付,逐步缓解不同地区的财政困难、调整区域间财力差异、改善欠发达地区政府的财力不足,有助于提高各市间的财政均等化水平,实现各地区之间的统筹发展;
(二)就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来看,政府间的高水平的资金流动已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大特征,之所以末能起到理论上证明应起的作用,根本原因在于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为了改善转移支付的区域均衡效应,必须重新审查合并现行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以均等化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体系;
(三)虽然改进转移支付的方案设计有利于改进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一国一定时期的区域均衡程度最终由政治决定,因此广东省财政收入和支出范围可通过政治决定由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用法律形式加以规范,转移支付政策相对稳定,据以计算均等化的变异系数以及其他一些技术性比例也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形成法律的转移支付使制度透明而具有约束力。■
参 考 文 献
[1]张恒龙.转型期财政竞争与均等化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2]江杰,李志慧.地方财政能力差异与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分析[J].地方财政研究,2006(3).
[3]熊昕,安钢.政府间财政能力均等化分析[J].北方经济,2009(2).
[4]张启春.中国区域差距与政府调控[M].商务印书馆,2005.
[5]王莹.财政均等化理论与实践[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6]蔡红英.中国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7]钟晓敏,叶宁.中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关键词] 财政均等化 转移支付
一、引言
改革开放近30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猛,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财政均等化状况不容乐观。财政均等化关系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财政行为,其实现程度不仅涉及到全国居民的福利水平,还将对国家的长久治安目标的实现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对财政均等化进行分析十分必要。财政均等化目标的选择,取决于对公平的基本价值判断,客观存在决定着财政制度的安排。关于什么是公平,历史上有三种判断标准:一是功利主义标准。边沁认为,整个社会福利是每个人的效用之和,所谓社会福利最大化,就是总福利最大化和平均福利最大化。根据边沁的功利主义标准,在具有同样边际效用曲线的个人之间,其收入应该是相同的,因此,这是所说的公平就是平均主义。二是罗尔斯认为,一个社会的公平状况,取决于这个社会生活中处境最差的那个人。罗尔斯标准要求政府帮助社会中处境最差的人。三是诺齐克标准,他认为如果人们所持有的财产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国家就不应该干预。选择何种公平标准,是判断不同地方财政失衡程度的重要前提。
虽然一国公民在社会福利函数中望应当享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但是财政均等化目标的选择还应考虑效率因素。尽管各国财政均等化目标的选择各有特色,但对财政均等化的理解大多基于这样的认识:即财政均等化是一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它与个人的支付能力和居住位置无关,财政均等化要求缩小地区间的差距,并将差距控制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之内。
要实现财政均等化,必须建立相应的财政均衡制度,大部分国家都采用确定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保持均衡机制的可持续性。因为均等化转移支付的目标在于减少或消除各地区性财政能力的差距。
二、研究设计
(一)财政均等化的指标度量与数据说明
财政均等化(Fiscal Equalization)的根本目标是实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即在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的居民能享受到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对政府而言,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就是对公共产品的公平分配;从居民角度出发,则属于公共产品的消费公正,即居民向政府缴纳税收以及其他一部分收入后,平等地享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权利。从理论上讲,可以根据每一位居民从消费公式产品中所获取的总效用是否相同,衡量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程度,即:
但就指标而言,财政均等化水平测算的是财力初次分配与再次分配后形成的差异程度。人均财政收入差异反映初次财力分配的均等化状况,人均财政支出则反映接受转移支付后形成的财力再次分配的均等化状况,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因此在本文中,也将使用变异系数这个相对指标来说明各地区间在接受转移支付前后的财政均等化程度,该系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转移支付没有起到均等化的作用,反而加重了各地区财政不均等。鉴于指标对于数据要求的严格性,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在选取数据时采用在2000~2009年共10年的统计数据,在具体计算过程中,2000~2009年数是据根据《广东统计年鉴》各期计算得到。
表1给出了广东省2000~2009年人均财政收入和人均财政支出变异系数。从表中数据和图可见:以人均财政收入变异系数反映的加入转移支付因素前后各地区人均财力的变化呈缩小趋势,这体现在广东省历年来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的变异系数,趋于下降的趋势,变异系数从2000年的1.28下降到2009年的1.04,10年间基本维持在1.1以上;以人均财政支出(人均财政支出=人均财政收入+转移支付)变异系数反映的考虑转移支付因素后的广东省各地区人均财力变化总体呈下降趋势,变异系数从2000年的1.49下降到2009年的0.72;财政均等化效果系数在2002年呈现出剧烈波动,2003年以后略微上升。
(二)模型与方法
由于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自然环境和人口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各地区间存在着财政不平衡,以财政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就在于调整这一不平衡,为了分析政府对各地区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在多大程度上考了这些因素,设立本文的基本模型如下:
三、实证结果分析
实证分析采用2000~2009年广东省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五市的混合面板数据,并根据相关数据用Eviews计量经济学软件对模型(1)进行OLS估计,得到结果如下所示:
回归结果显示,广东省山区五市得到了最大的转移支付倾斜,在同样的人均GDP的情况下,山区比珠三角人均获得的转移支付额平均多979.09元,比东翼人均获得的转移支付额平均多383.06元,比西翼人均获得的转移支付额平均多358.72元。
四、结语与政策建议
本文用广东省2000~2009年转移支付的数据建立了一个示范性的模型,对转移支付的财政均等化效果的实证分析,我们知道广东省对财力较弱地区的转移支付比重较大,而且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较为明显。鉴于转移支付制度在规范的财政体制和解决地区非均衡问题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十分迫切。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具体的对策建议:
(一)通过进一步构建政府间转移支付模型(如可以根据广东省各市财政收入增长率与全省市财政收入平均增长率之差的一定比例确定激励系数,高于平均增长率的市按此系数增加转移支付数额),可加强省政府对市级政府的财力性转移支付,逐步缓解不同地区的财政困难、调整区域间财力差异、改善欠发达地区政府的财力不足,有助于提高各市间的财政均等化水平,实现各地区之间的统筹发展;
(二)就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来看,政府间的高水平的资金流动已是我国财政体制的一大特征,之所以末能起到理论上证明应起的作用,根本原因在于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为了改善转移支付的区域均衡效应,必须重新审查合并现行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以均等化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体系;
(三)虽然改进转移支付的方案设计有利于改进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但一国一定时期的区域均衡程度最终由政治决定,因此广东省财政收入和支出范围可通过政治决定由法律形式确定下来。用法律形式加以规范,转移支付政策相对稳定,据以计算均等化的变异系数以及其他一些技术性比例也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形成法律的转移支付使制度透明而具有约束力。■
参 考 文 献
[1]张恒龙.转型期财政竞争与均等化研究[M].经济管理出版社,2009.
[2]江杰,李志慧.地方财政能力差异与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分析[J].地方财政研究,2006(3).
[3]熊昕,安钢.政府间财政能力均等化分析[J].北方经济,2009(2).
[4]张启春.中国区域差距与政府调控[M].商务印书馆,2005.
[5]王莹.财政均等化理论与实践[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
[6]蔡红英.中国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7]钟晓敏,叶宁.中国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研究[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