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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边际分析方法,从利益最大化的假设出发,探讨了跨国公司集权模式下的双向避税机制以及税务部门对其的监管。研究结果表明:跨国公司中间产品的转让定价顺向避税和逆向避税行为分别在特定条件下发生;在不同情况下,作为母国和东道国的税务当局会选择有差别的转让定价监管力度和合作态度。最后,提出我国税务部门监管外资和内资跨国公司转让定价行为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