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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消费形势
(一)消费增长态势
总体看,今年以来消费延续了去年快速增长势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36374亿元,同比增长17.9%,比上年同期加快2.9个百分点,比2009年全年增速加快2.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5.4%,比去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月数据看,在去年12月份达到1261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又创下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达到12718亿元;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334亿元,3月份为11322亿元。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一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累计30571亿元,同比增长18.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累计5803亿元,增长15.4%。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4077亿元,增长16.7%;商品零售32297亿元,增长18.8%。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中,汽车类增长39.8%,比去年同期加快28.7个百分点;家具类增长37.6%,比去年同期加快13.5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9.6%。
(二)消费者信心
消费者信心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持续回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在2009年11月对数据进行了调整,消费者信心指数取值范围为0—200,100为临界值,100以上为信心较为充足,100以下为信心不足。从2009年7月份以来,消费者信心指数已经连续7个月回升,今年1月份达到104.7,2月份略有下降,达到104.2,已接近2008年12月份的水平。从消费者预期指数看,总体保持与消费者信心指数同步变化,今年1月份预期指数为104.8,2月份也有所下降,达到103.7。从总体变化趋势看,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向好态势的确立,消费者信心稳步回升的态势也已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1季度城镇居民当期收入感受指数为55.0%,连续第三个季度回升,剔除季节因素后,指数略有下降,但仍处于50以上的扩张区间。总体看,城镇居民对收入感受进一步趋好。从以往城镇居民未来收入信心指数与当期收入感受指数大体一致的变化趋势看,今年1季度居民未来收入信心指数也应该是逐步回升的态势,这与宏观经济整体形势好转密切相关。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物价和利率水平下,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居民的消费意愿明显回落,特别是从去年2季度至今,消费紧缩趋势尤为明显,储蓄和投资意愿不断加强,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制约居民消费进一步扩大的因素。
(三)居民收入情况
居民收入是影响居民消费的最主要因素。从居民收入情况看,今年1季度城乡居民收入总体呈现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578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08元,同比增长9.8%。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9.7%,转移性收入增长13.3%,经营净收入增长7.5%,财产性收入增长1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814元,增长11.8%。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6.3%,家庭经营收入增长7.6%,财产性收入增长15.6%,转移性收入增长13.8%。在城镇居民收入构成中,财产性收入增速最快,其次为转移性收入。在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增速最快,其次为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为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的季度数据变化看,去年一、二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但自三季度以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开始慢于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
从变化趋势看,自2008年三季度以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经历了连续6个季度下滑,这也是自2003年三季度以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季度增速首次出现长时间持续下滑。这说明,在宏观经济形势逐渐好转的背景下,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形势的复苏,收入增长可能受到了一定抑制;而今年一季度城镇人均收入增速的回升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发生好转,但是否构成趋势性变化尚不清楚。但是短时期内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大幅增长可能与当前我国日益积累的资产价格泡沫有密切关系:一方面可能表现为当期消费透支;而另一方面当资产价格泡沫被迅速挤出时,又可能对消费增长产生消极影响。
二、当前促进消费的主要政策
(一)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
今年延续家电下乡政策,改善补贴方式,扩大、增加补贴的范围和品种。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彩电、手机的最高限价翻倍,冰箱、空调等其余10类产品的最高限价也提高25—75%,,如彩电从3500元提高到7000元,冰箱从2500元提高到4000元,电脑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其他产品限价有不同程度提高。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扩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对象,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实施范围。扩大补贴品种。在现有9类产品之外,各省(市、区)可根据本地农民需求选择一个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实施范围。
去年累计销售下乡家电3450万台,发放补贴资金75.4亿元,销售金额达647亿元,发挥了促进农村居民家电消费的作用。今年一季度家电下乡产品销售1603.3万台,实现销售额31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倍和6.9倍。家电下乡政策有效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和家电企业生产。
今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由9个试点省市向具备拆解能力、符合有关条件、具有实施意愿的省份推广。自2009年6月在九省市试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截至今年3月8日共回收旧家电815.2万台,销售新家电758.6万台,销售额达300.2亿元。
(二)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
汽车下乡政策将延续到2010年底,摩托车下乡政策延续到2013年1月31日。去年汽车下乡政策有力促进了汽车消费。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79.1万辆和1364.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和46%,增长最快的是微型货车,共销售50.6万辆,同比增长73%。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国已补贴下乡汽车、摩托车583万辆,兑付补贴资金86.8亿元,其中汽车补贴167万辆,摩托车补贴416万辆。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大幅提高补贴标准。今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由5000—6000元提高到10000—13000元,最高提高2倍,最少也提高了50%。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小排量购置税减征政策(减按7.5%征收)。
今年以来,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发挥着促进汽车消费和生产的重要作用。1—2月,我国汽车产销282.1万辆和287.57万辆,同比增长92.4%和83.78%。同期,我国摩托车产销411.15万辆和419万辆,同比增长16.57%和18.1%,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达101.9%。
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居民消费。从去年政策实施情况看,财政补贴资金投入规模相对较小(不到500亿元),带动形成较大规模的家电和汽车消费;在促进消费政策作用下,汽车(摩托车)销售量猛增,车辆购置税同比增长17.5%,不仅弥补了购置税减征的影响而且还大幅增收。因此,在今年财政收入增长前景比较乐观的情况下,财政完全可以负担家电、汽车下乡及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对补贴资金的需求,并且仍然可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促进消费的杠杆作用。
三、消费增长趋势分析
(一)农村消费增长趋势
当前有三方面因素支撑了农村消费今年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第一,以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等促进农村消费的政策实施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并显现政策效应,消费需求将被继续释放出来。
第二,支持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各项政策将继续发挥作用,同时,经济形势转好带来农民工就业岗位增多和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有助于支撑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加,从而支撑农民现金收入继续增长。
第三,随着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农村保障范围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将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因此,在收入继续稳步增加以及相关促进消费政策继续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今年农村消费的较快增长仍然具有比较稳固的基础。
(二)城镇消费增长趋势
当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因素可能影响居民消费较快增长。第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受限并与当前不断积累的资产价格泡沫密切相关,这可能会影响未来居民消费有效扩大。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政策支撑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而对于城镇居民而言,则相对缺乏对收入持续增长的支撑作用。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长时间下滑在一定程度上构成未来影响消费进一步增长的隐忧。而当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资产价格泡沫之间的密切关系也会动摇收入增长的基础。在没有新的提高居民收入或减轻税收负担的政策出台的背景下,在当前资产价格泡沫风险日益显现并可能危及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情况下,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在短期可能会缓慢回升或仍有反复,这将对消费有效扩大构成一定制约。
第二,当前畸高的住房价格将对城镇居民消费形成明显的挤压效应,影响城镇居民消费的进一步扩大。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过程中,住房消费应该是居民消费升级的主要内容。在合理的住房价格水平下,居民正常的住房消费需求能够得到有效满足,并能对与住房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消费产生促进作用,如家用电器、家具、装饰装修和家政服务等。但在畸高的住房价格水平下,投资投机性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以居住为目的的正常需求,住房成为一种投资投机品,难以引致正常的住房消费活动;而对于自住需求的消费者而言,沉重的购房负担必将降低其用于其他领域消费的能力,对其他消费形成挤压效应。
(三)总体消费增长趋势
综合分析各种影响消费增长的因素,基于对今年GDP增长9.4%的预测,我们认为,今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速可以达到18%左右,下半年名义增速可能会有所回落,但总体上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速仍有望达到17%左右。去年全年CPI为-0.7%,导致去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较高;今年CPI可能在2%左右,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将会明显低于去年,估计为14.7%,由于去年上半年CPI为-1.1%,因此今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同比减慢的态势可能更加明显。
四、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建议
从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看,目前消费在经济增长中贡献率的提高(2009年拉动GDP增长4.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2.5%)主要是被动调整的结果,即主要由净出口贡献率的急剧下降为负而相应导致消费贡献率的提升。我国已实施了多项保障民生的政策,但制约居民消费长期增长的制度性因素仍然存在。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转折阶段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予以消除。因此,扩大消费需求必然要从长短期相结合的角度推进制度建设和政策完善。
从短期政策看,扩大消费需求要稳定并扩大居民的热点消费,推动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培育和促进新兴消费;引导居民形成合理消费模式,控制过度消费风险。从长期制度建设看,必须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来重点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为长期消费增长奠定稳固的基础,也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利的条件。
(一)稳定并扩大居民热点消费
家电汽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促进热点消费的政策直接拉动了城乡居民消费扩大。在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力度和延长补贴时间的基础上,下一步重点是完善消费环境。
一是应明确促进家电、汽车消费等政策的稳定性,避免因政策变动调整等带来消费观望和享受政策的不公平。建议在今年宏观经济形势进一步趋稳的判断下,相关促进消费的政策不应再做大的变动。二是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并规范家电、汽车(摩托车)等销售网点,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减少相关交易费用,为农民提供更为便利的消费条件。三是健全农村售后服务网络。以提供优惠信贷、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农村售后服务网络,解除消费后顾之忧。也可以政府资助方式建立统一的服务网点,集合多个品牌生产企业共同提供售后服务。
(二)培育和促进新兴消费
一是培育和促进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消费。以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多样化生活性服务消费应成为居民消费的新增长点,并能发挥吸纳就业的促进作用。主要采取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相关服务领域,增加多样化服务供给;发挥政府对服务供给标准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创造良好的服务消费条件;依托城乡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服务消费券,鼓励生活性服务消费。
二是大力发展旅游消费,丰富居民休闲生活。衣食住行等基本消费需求得到满足后,以度假旅游为主的休闲消费将成为新兴增长点。我国区域发展规划的快速出台和实施更有利于在跨区域的平台上开发区域性旅游资源,提供更优质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发展旅游消费,一方面要严格实行休假制度,保证合理的休假时间;另一方面要着重降低旅游成本,包括景点门票、道路收费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三)引导形成合理消费模式
一是倡导合理住房消费。住房消费是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升级的主要内容,在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利的条件下,应倡导合理住房消费,节约使用土地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采取多种方式(政策性金融、税收抵扣等)支持居民合理的自住性住房消费;采用多样化调控手段限制投资投机性住房消费。
二是控制过度消费风险。现阶段,一方面要鼓励发展消费金融带动居民消费增长和升级,提高生活质量和促进需求结构调整。但另一方面必须注意控制可能存在的过度消费风险。规范金融机构发放消费信贷(尤其是信用卡)行为,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建立居民收入与劳动报酬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分享经济增长收益的基本权益。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体系,建立最低工资随经济增长灵活调整机制。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二是运用国家国有资本收益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有效降低居民缴费负担。全面、彻底推行国有资本红利上缴制度,确保国家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收益原则上应全部上缴财政,并主要用于补充社保支出,相应减轻居民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社保缴费负担。有计划地将经营性国有资产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入社保体系,充实社会保险基金,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三是着力健全收入分配调节税制。启动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综合申报和分类扣除相结合的混合个人所得税制,强化对收入分配的正向调节;改革房产税,完善房产税纳税范围、税率结构、减免优惠等规定,突出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功能;立法开征遗产赠与税,辅助调节再分配,抑制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扩大。
(五)切实将住房保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科学、合理、明确界定住房保障范围。住房供应体系应由政府和市场两方面力量共同支撑,保障人的基本居住权利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按照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经验,在总结评估已有住房保障政策效果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明确界定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范围,保障的方式、手段和阶段性目标。二是在考虑财政可持续性发展的条件下,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框架下,政府应统筹安排推进住房保障与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政策调整空间,逐渐将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责任。
(王蕴,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所副研究员)
(一)消费增长态势
总体看,今年以来消费延续了去年快速增长势头。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36374亿元,同比增长17.9%,比上年同期加快2.9个百分点,比2009年全年增速加快2.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5.4%,比去年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单月数据看,在去年12月份达到1261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又创下近10年来的最高水平,达到12718亿元;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334亿元,3月份为11322亿元。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一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累计30571亿元,同比增长18.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累计5803亿元,增长15.4%。按消费形态分,餐饮收入4077亿元,增长16.7%;商品零售32297亿元,增长18.8%。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中,汽车类增长39.8%,比去年同期加快28.7个百分点;家具类增长37.6%,比去年同期加快13.5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9.6%。
(二)消费者信心
消费者信心指数和消费者预期指数持续回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在2009年11月对数据进行了调整,消费者信心指数取值范围为0—200,100为临界值,100以上为信心较为充足,100以下为信心不足。从2009年7月份以来,消费者信心指数已经连续7个月回升,今年1月份达到104.7,2月份略有下降,达到104.2,已接近2008年12月份的水平。从消费者预期指数看,总体保持与消费者信心指数同步变化,今年1月份预期指数为104.8,2月份也有所下降,达到103.7。从总体变化趋势看,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向好态势的确立,消费者信心稳步回升的态势也已确定。
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50个大、中、小城市进行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数据显示,今年1季度城镇居民当期收入感受指数为55.0%,连续第三个季度回升,剔除季节因素后,指数略有下降,但仍处于50以上的扩张区间。总体看,城镇居民对收入感受进一步趋好。从以往城镇居民未来收入信心指数与当期收入感受指数大体一致的变化趋势看,今年1季度居民未来收入信心指数也应该是逐步回升的态势,这与宏观经济整体形势好转密切相关。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物价和利率水平下,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居民的消费意愿明显回落,特别是从去年2季度至今,消费紧缩趋势尤为明显,储蓄和投资意愿不断加强,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制约居民消费进一步扩大的因素。
(三)居民收入情况
居民收入是影响居民消费的最主要因素。从居民收入情况看,今年1季度城乡居民收入总体呈现平稳较快增长态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578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08元,同比增长9.8%。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9.7%,转移性收入增长13.3%,经营净收入增长7.5%,财产性收入增长17%。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814元,增长11.8%。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16.3%,家庭经营收入增长7.6%,财产性收入增长15.6%,转移性收入增长13.8%。在城镇居民收入构成中,财产性收入增速最快,其次为转移性收入。在农村居民现金收入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增速最快,其次为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居民收入较快增长为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继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基础。
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速的季度数据变化看,去年一、二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但自三季度以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开始慢于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速。
从变化趋势看,自2008年三季度以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经历了连续6个季度下滑,这也是自2003年三季度以来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季度增速首次出现长时间持续下滑。这说明,在宏观经济形势逐渐好转的背景下,城镇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经济形势的复苏,收入增长可能受到了一定抑制;而今年一季度城镇人均收入增速的回升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发生好转,但是否构成趋势性变化尚不清楚。但是短时期内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大幅增长可能与当前我国日益积累的资产价格泡沫有密切关系:一方面可能表现为当期消费透支;而另一方面当资产价格泡沫被迅速挤出时,又可能对消费增长产生消极影响。
二、当前促进消费的主要政策
(一)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
今年延续家电下乡政策,改善补贴方式,扩大、增加补贴的范围和品种。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彩电、手机的最高限价翻倍,冰箱、空调等其余10类产品的最高限价也提高25—75%,,如彩电从3500元提高到7000元,冰箱从2500元提高到4000元,电脑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其他产品限价有不同程度提高。对提高限价部分所对应的下乡产品统一实行定额补贴。扩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对象,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国有农场、林场职工纳入实施范围。扩大补贴品种。在现有9类产品之外,各省(市、区)可根据本地农民需求选择一个新增品种纳入家电下乡实施范围。
去年累计销售下乡家电3450万台,发放补贴资金75.4亿元,销售金额达647亿元,发挥了促进农村居民家电消费的作用。今年一季度家电下乡产品销售1603.3万台,实现销售额316.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9倍和6.9倍。家电下乡政策有效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和家电企业生产。
今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由9个试点省市向具备拆解能力、符合有关条件、具有实施意愿的省份推广。自2009年6月在九省市试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截至今年3月8日共回收旧家电815.2万台,销售新家电758.6万台,销售额达300.2亿元。
(二)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
汽车下乡政策将延续到2010年底,摩托车下乡政策延续到2013年1月31日。去年汽车下乡政策有力促进了汽车消费。2009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79.1万辆和1364.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8%和46%,增长最快的是微型货车,共销售50.6万辆,同比增长73%。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国已补贴下乡汽车、摩托车583万辆,兑付补贴资金86.8亿元,其中汽车补贴167万辆,摩托车补贴416万辆。
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大幅提高补贴标准。今年1月1日起,补贴标准由5000—6000元提高到10000—13000元,最高提高2倍,最少也提高了50%。同时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小排量购置税减征政策(减按7.5%征收)。
今年以来,汽车(摩托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继续发挥着促进汽车消费和生产的重要作用。1—2月,我国汽车产销282.1万辆和287.57万辆,同比增长92.4%和83.78%。同期,我国摩托车产销411.15万辆和419万辆,同比增长16.57%和18.1%,产销率保持较高水平达101.9%。
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居民消费。从去年政策实施情况看,财政补贴资金投入规模相对较小(不到500亿元),带动形成较大规模的家电和汽车消费;在促进消费政策作用下,汽车(摩托车)销售量猛增,车辆购置税同比增长17.5%,不仅弥补了购置税减征的影响而且还大幅增收。因此,在今年财政收入增长前景比较乐观的情况下,财政完全可以负担家电、汽车下乡及以旧换新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对补贴资金的需求,并且仍然可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促进消费的杠杆作用。
三、消费增长趋势分析
(一)农村消费增长趋势
当前有三方面因素支撑了农村消费今年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第一,以家电下乡和汽车下乡等促进农村消费的政策实施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并显现政策效应,消费需求将被继续释放出来。
第二,支持农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各项政策将继续发挥作用,同时,经济形势转好带来农民工就业岗位增多和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这些有助于支撑农业生产经营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加,从而支撑农民现金收入继续增长。
第三,随着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特别是农村保障范围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高将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因此,在收入继续稳步增加以及相关促进消费政策继续发挥作用的情况下,今年农村消费的较快增长仍然具有比较稳固的基础。
(二)城镇消费增长趋势
当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因素可能影响居民消费较快增长。第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受限并与当前不断积累的资产价格泡沫密切相关,这可能会影响未来居民消费有效扩大。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政策支撑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而对于城镇居民而言,则相对缺乏对收入持续增长的支撑作用。城镇居民收入增速的长时间下滑在一定程度上构成未来影响消费进一步增长的隐忧。而当前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与资产价格泡沫之间的密切关系也会动摇收入增长的基础。在没有新的提高居民收入或减轻税收负担的政策出台的背景下,在当前资产价格泡沫风险日益显现并可能危及宏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情况下,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在短期可能会缓慢回升或仍有反复,这将对消费有效扩大构成一定制约。
第二,当前畸高的住房价格将对城镇居民消费形成明显的挤压效应,影响城镇居民消费的进一步扩大。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过程中,住房消费应该是居民消费升级的主要内容。在合理的住房价格水平下,居民正常的住房消费需求能够得到有效满足,并能对与住房有关的商品和服务消费产生促进作用,如家用电器、家具、装饰装修和家政服务等。但在畸高的住房价格水平下,投资投机性需求在很大程度上替代了以居住为目的的正常需求,住房成为一种投资投机品,难以引致正常的住房消费活动;而对于自住需求的消费者而言,沉重的购房负担必将降低其用于其他领域消费的能力,对其他消费形成挤压效应。
(三)总体消费增长趋势
综合分析各种影响消费增长的因素,基于对今年GDP增长9.4%的预测,我们认为,今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速可以达到18%左右,下半年名义增速可能会有所回落,但总体上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增速仍有望达到17%左右。去年全年CPI为-0.7%,导致去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较高;今年CPI可能在2%左右,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将会明显低于去年,估计为14.7%,由于去年上半年CPI为-1.1%,因此今年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速同比减慢的态势可能更加明显。
四、扩大消费需求的政策建议
从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看,目前消费在经济增长中贡献率的提高(2009年拉动GDP增长4.6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2.5%)主要是被动调整的结果,即主要由净出口贡献率的急剧下降为负而相应导致消费贡献率的提升。我国已实施了多项保障民生的政策,但制约居民消费长期增长的制度性因素仍然存在。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转折阶段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予以消除。因此,扩大消费需求必然要从长短期相结合的角度推进制度建设和政策完善。
从短期政策看,扩大消费需求要稳定并扩大居民的热点消费,推动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培育和促进新兴消费;引导居民形成合理消费模式,控制过度消费风险。从长期制度建设看,必须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来重点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和稳定居民消费预期,为长期消费增长奠定稳固的基础,也为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利的条件。
(一)稳定并扩大居民热点消费
家电汽车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促进热点消费的政策直接拉动了城乡居民消费扩大。在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力度和延长补贴时间的基础上,下一步重点是完善消费环境。
一是应明确促进家电、汽车消费等政策的稳定性,避免因政策变动调整等带来消费观望和享受政策的不公平。建议在今年宏观经济形势进一步趋稳的判断下,相关促进消费的政策不应再做大的变动。二是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健全并规范家电、汽车(摩托车)等销售网点,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减少相关交易费用,为农民提供更为便利的消费条件。三是健全农村售后服务网络。以提供优惠信贷、减免税费等方式鼓励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农村售后服务网络,解除消费后顾之忧。也可以政府资助方式建立统一的服务网点,集合多个品牌生产企业共同提供售后服务。
(二)培育和促进新兴消费
一是培育和促进多样化的生活性服务消费。以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多样化生活性服务消费应成为居民消费的新增长点,并能发挥吸纳就业的促进作用。主要采取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相关服务领域,增加多样化服务供给;发挥政府对服务供给标准的监督和管理作用,创造良好的服务消费条件;依托城乡就业再就业培训体系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服务消费券,鼓励生活性服务消费。
二是大力发展旅游消费,丰富居民休闲生活。衣食住行等基本消费需求得到满足后,以度假旅游为主的休闲消费将成为新兴增长点。我国区域发展规划的快速出台和实施更有利于在跨区域的平台上开发区域性旅游资源,提供更优质的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发展旅游消费,一方面要严格实行休假制度,保证合理的休假时间;另一方面要着重降低旅游成本,包括景点门票、道路收费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三)引导形成合理消费模式
一是倡导合理住房消费。住房消费是我国城镇居民消费升级的主要内容,在保障居民基本居住权利的条件下,应倡导合理住房消费,节约使用土地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采取多种方式(政策性金融、税收抵扣等)支持居民合理的自住性住房消费;采用多样化调控手段限制投资投机性住房消费。
二是控制过度消费风险。现阶段,一方面要鼓励发展消费金融带动居民消费增长和升级,提高生活质量和促进需求结构调整。但另一方面必须注意控制可能存在的过度消费风险。规范金融机构发放消费信贷(尤其是信用卡)行为,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一是建立居民收入与劳动报酬稳定增长机制,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劳动报酬,分享经济增长收益的基本权益。完善工资宏观调控指导体系,建立最低工资随经济增长灵活调整机制。普遍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二是运用国家国有资本收益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的同时有效降低居民缴费负担。全面、彻底推行国有资本红利上缴制度,确保国家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收益原则上应全部上缴财政,并主要用于补充社保支出,相应减轻居民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社保缴费负担。有计划地将经营性国有资产通过股权转让方式转入社保体系,充实社会保险基金,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三是着力健全收入分配调节税制。启动个人所得税改革,建立综合申报和分类扣除相结合的混合个人所得税制,强化对收入分配的正向调节;改革房产税,完善房产税纳税范围、税率结构、减免优惠等规定,突出对社会财富分配的调节功能;立法开征遗产赠与税,辅助调节再分配,抑制收入分配差距继续扩大。
(五)切实将住房保障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科学、合理、明确界定住房保障范围。住房供应体系应由政府和市场两方面力量共同支撑,保障人的基本居住权利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按照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经验,在总结评估已有住房保障政策效果的基础上,科学、合理、明确界定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范围,保障的方式、手段和阶段性目标。二是在考虑财政可持续性发展的条件下,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框架下,政府应统筹安排推进住房保障与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政策调整空间,逐渐将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情况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责任。
(王蕴,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