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发展历程的特色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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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以时间为基线,以欧盟高等教育在各个不同时期的政策为依托,对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政策变革进行梳理,并通过历史,总结其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特色: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区域化相结合发展;高等教育国际化过程中注重“一体”与“多元”、“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利益相关者高度参与;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由区域逐步扩散至世界各国。
  关键词: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9-0283-03
  1993年11月1日,《欧洲联盟条约》生效,欧盟正式成立。于1967年开始运作的欧洲共同体(简称“欧共体”)是欧盟的前身。欧共体时代的欧盟更多地是致力于寻求各国在经济方面的合作。到了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以及欧洲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巩固,欧洲委员会(简称“欧委会”)作为欧共体的最高执行机构,开始致力于改进欧洲公民的生活质量,更多地关注教育方面的合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高等教育国际化成为高等教育领域的一个核心议题,欧盟也随之调整了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政策,并产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国际化的重点也从强调欧洲维度向世界维度转变。21世纪伊始,欧盟更是加大了各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合作力度,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启动了“博洛尼亚进程”,以期到2014年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等教育平台。
  一、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背景
  (一)经济的全球化成为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
  经济的全球化促进了世界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国际化,因此国际教育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欧洲作为世界高等教育的发祥地,其中世纪的古老大学就具有某种国际性的特点,欧洲中世纪大学一直被公认为现代高等学校的雏形。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欧洲国家本身的这种跨文化的传统再加上欧洲大陆重塑大学辉煌的愿望就决定了欧洲必然要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这种时代的潮流,并积极参与。
  (二)欧洲一体化市场的需要
  欧盟是一个高度一体化的带有超国家因素的新型区域性组织,已经成为世界经济政治格局中至关重要的一极。随着其一体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欧盟各国人力、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能够自由流动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这种迫切追求经济不断发展的源动力不断驱动了欧洲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进程。
  二、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历程
  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历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957—1968年)
  1957年,欧共体各成员国签订《罗马条约》,1958年《罗马条约》生效,成立了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文化和教育的合作则由欧洲委员会负责。在《罗马条约》中还未提及“教育”一词,只在第118条和第128条提及提供职业训练,包括关于原来煤钢共同体的雇员的再培训,职业培训和继续培训,以及第57条有关学术文凭认可、证照等的互相认定,特别是在医学以及药学的专业认证。这些政策显示出欧盟对教育的关心仅仅在职业证照以及训练上[1],而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促进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直到1967年,欧共体正式成立,但是经济方面的合作还是其主要目标。
  (二)起步阶段(1969—1986年)
  1969年,欧共体各成员国召开“海牙峰会”。在此次会议中,欧共体各成员国的教育部长们也同意欧共体应该在高等教育合作发展中发挥作用。
  1976年,欧委会颁布了一项行动计划,即《教育领域的行动计划》(An action program in the field of education),高等教育国际化正式启动。在高等教育领域该行动计划主要集中在三个优先领域:(1)通过加强各类高校组织之间的联合,短期学术访问,学习或研究的联合行动来促进高校间的合作;(2)人员流动开始受到重视,清楚学生流动的障碍;(3)努力发展学历互相承认和留学事务。这份高等教育合作的方案也反映出了当时学术界发展的意愿,主要体现在提出的在高等教育机构之间建立学习和研究的联合项目(Joint Study Programmes)的建议上。这份方案和1971年通过的决议为未来在欧共体层次上进行高等教育合作打下了基础[2]。
  在1983年6月欧共体的成员国签署了《欧盟索罗门宣言》(Solemn Declaration on European Union),涉及到了高等教育合作。根据这份方案欧共体委员会在1984年向理事会提交的报告中确定了高等教育三项发展目标:通过在另一个国家的学习,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到1992年至少有10%的学生)获得亲身经历,促进“人民的欧洲”建立。并以联合学习项目为基础,欧共体委员会提出要为学术流动性、联合课程开发和学分转换作好准备[3]。直到1986年签署的《单一欧洲法令》才算是在欧共体首次在重要文件上正式提到了高等教育合作。《单一欧洲法令》第24条规定,对《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第三部分增加“标题六——研究和技术发展”,包括鼓励研究中心和大学的研究和技术发展的合作活动,使其能充分开发共同体内部市场的潜力,并通过签订国家协议、确定共同标准、消除法律和资金障碍来促进其合作[4]。
  (三)发展阶段(1987—1997年)
  1987年,欧盟开始发起“伊拉斯谟项目”(Erasmus programme),又称“欧洲共同体关于大学生流动的行动项目”(European Community Action Scheme for the Mobility of University Students)[5],这一项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人员流动。任何一个欧盟国家的大学生可以到另一个成员国的大学学习3—12个月,欧盟为其提供一定的资助。(2)参与项目的大学之间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建立交流网络。(3)为方便学生在接收学校所修成绩的承认,引进欧洲学分转换系统(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ECTS)。(4)课程开发、国际集中项目、国际机构与企业的合作项目和语言课程及其他辅助性措施。总的来说,20世纪80年代欧洲在国际化方面强调的是“共同体维度”,较少关注欧洲外部的交流与合作。   1991年欧共体委员会发布了《欧洲共同体高等教育备忘录》(Memoranda on Higher Education),提出在尊重成员国多样性的前提下欧共体委员会应该成为高等教育合作和共同行动的催化剂和加速器。同年12月又签订《欧洲联盟条约》,第一次将欧共体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以法律的形式清楚的表述出来。《欧洲联盟条约》第126(1)条款写道:“共同体应该通过鼓励成员国之间的合作,并且如果有必要,通过支持和补充他们的行动,致力于教育质量的发展,同时充分尊重各成员国对其教学内容和教育体系的组织以及其文化和语言的多样性所负有的责任。” [4]1993年,欧盟各国签订《马约》(the Treaty of Maastricht)并指出:“共同体将通过鼓励成员国之间进行合作的方式提高教育质量,在需要的时候对成员国的行动提供支持和补充。”[6]《马约》还特别提出了欧盟教育合作的核心政策原则,即“辅助原则”(Principle of Subsidiarity)。1995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在《马约》基础上,共同推出了欧盟最为重要的一项教育计划:“苏格拉底项目”(Socrates Programme)。1997年,欧盟对质量监管认可程序进行改革,建立国际学分转移认可系统;同年,又通过《里斯本高等教育资格认证协定》,在提高学生学术认证的公平性和资格评定的透明度方面,为各国高等教育机构规定了一个更综合的法律框架和规章制度。
  (四)深化阶段(1998—2014年)
  1998年的《索邦宣言》(Sorbonne Joint Declaration)可以说是欧盟高等教育政策的转折点。其指出:“欧洲一体化进程最近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与之相关的是,我们应该谨记欧洲一体化进程不仅体现在欧元、银行和经济领域,还应当体现在知识的欧洲上。我们现在必须加强欧洲大陆在智力、文化、社会、技术方面的发展,而高等学校在很大程度上对知识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7]1999年,欧洲29国教育部长在意大利博洛尼亚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表达了在2010年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设想。《博洛尼亚宣言》是欧洲高等教育向前推进的重要一步,不仅提出了建立易理解、可比较的学位系统,采用二层级的高等教育制度,建立欧洲学分与累积系统(ECTS),而且还提出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证方面的合作,以及增强高等教育中的“欧洲维度”,以实现与巩固“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构想。
  2005年,为了实现把欧洲经济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具有竞争力和活力的知识经济体”这一目标,高等教育作为知识经济发展的核心,也需要获得一个世界性的声誉,于是欧盟各国在卑尔根召开会议,并签署了《卑尔根公告》。在《卑尔根公报》中,各国除了同意发展《柏林公报》的三项优先领域(品质保证、二层级学制与学位和学习阶段的认证)。随着博洛尼亚进程的不断推进,欧盟各国越来越关注欧盟高等教育的高度整合,不断采取措施加强欧盟社会维度,为达成2010年“欧盟高度教育区”不断做出适合各国发展的政策调整。
  2009年,欧盟各教育部长集于鲁汶签署了《鲁汶公报》。此公报表示在学生流动方面,树立了2020年实现20%学生流动的标杆;在学位与资格框架上,明确了2012年完成国家资格框架的设定;提出了2020年测量国家社会维度目标的实现;把高等教育质量作为高等教育区支配一切的焦点;通过博洛尼亚政策论坛加强全球政策对话;继续强调终身学习的重要性,并且呼吁更加关注学生的就业能力。
  2012年,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新一轮的“全民伊拉斯谟”项目,该项目计划于2014—2020年将27个欧盟成员国中接受跨境教育的学生提升两倍,重点围绕高等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旨在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综合性国际教育交流和合作平台。
  纵观各项目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欧盟近十年来高等教育政策的沿革与发展脉络。无论在哪一个时期,欧盟高等教育都有明确的定位和确切的目标。而且根据国际化程度,不断为欧洲高等教育系统的协调做出调整。而且在改革或推动品质保证上,欧盟并非要求各国均建立一套同样的制度,而是在建构相同的学历文凭架构之上,发展各自的高等教育特色与提升高等教育的品质,充分尊重各国文化的多元性。如今2010年已经过去,回顾欧盟在过去十年取得的成就,这一曾经被认为是“目前不能实现”的“新制度主义的神话”[8],仅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基本达成了当初设定的目标。例如,在学位与资格框架方面,47个成员国中,注册一二级学位(学士—硕士)课程计划的学生比例,超过90%的有31个,70%~89%的有10个,50%~69%的有3个,25%-49%的有3个,低于25%的1个。47个成员国中有42个一二级学位衔接已经顺畅。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数据,从2000—2007年,欧洲高等教育区外国留学生(即从非欧洲高等教育区国家到欧洲高等教育区国家留学生)的总人数增长了116%,2007年欧洲高等教育区外国留学生占全球留学生人数的30%,而1999年还不到25%[7]。
  三、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政策特色
  综观以上所述,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政策,我们不难发现其国际化过程具有自身鲜明的特色。
  (一)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区域化相结合,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欧盟高等教育合作发生在主权国家,是各成员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过程,同时这种合作也是促进欧盟区域竞争力的过程。欧盟经济政治的一体化为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过程提供了保障,而高等教育国际化又更好地促进了欧盟经济政治的一体化。比如欧盟于1987年发起的“伊拉斯谟”计划,该项目的主要目的是组织和资助成员国的教师和学生在区域内不同国家间流动以及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合作,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素质,达到培养具有欧洲意识的高级人才。这项措施不仅有效地促进了欧盟区域内教师和学生的流动,加深了其国际化程度,而且更好地提高了欧洲作为一个整体的形象,提高了国际吸引力,因此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程度也得到提高。还有博洛尼亚进程中的《博洛尼亚宣言》、《布拉格公告》以及《卑尔根公报》等都明确提出了高等教育的“欧洲维度”问题,高度关注学生“欧洲公民”意识的培养,这些都说明其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和区域化共同发展、不可分割的。   (二)政策制定过程中注重“一体”与“多元”、“共性”与“个性”相结合
  由于欧盟各成员国在法律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文化背景和传统习俗上也各有特色,如何处理“一体”与“多元”化之间的关系,也是欧盟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一个基本矛盾。比如欧洲高等教育资格框架的二级设计正是考虑到欧盟一体化进程中各国文化传统的差异而精心打造的。欧盟的二级资格框架体系,即在欧洲层面建立一个共同的资格框架,在国家层面建立各自国家的国家资格框架。这种新建的共同学位结构体系不仅能够包容各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性,又有一个具体的总的参照框架,“共性”与“个性”相结合,为更好地促进各国流动和紧密合作提供了保障。
  (三)利益相关者高度参与的特点
  从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制定上看,博洛尼亚进程体现出利益相关者高度参与的特点。旨在建设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博洛尼亚进程如今所取得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各类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密切合作。各成员国政府机构、欧盟机构、国际合作组织、高教育机构及相关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都广泛参与到此进程中来。博洛尼亚进程最初是由德、法、英、意四国教育部长发起,到目前已经有47个国家教育部长参与其中。从博洛尼亚的整个进程来看,其政策的制定都是通过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对话与协作,进而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公报或者宣言,最终形成全欧范围的政策,是欧盟各国利益的集中体现。
  (四)国际化政策制定由区域逐步扩散至世界各国
  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在20世纪80年代还主要集中于区域内的建设,比如“伊拉斯谟项目”。直到90年代后,随着欧盟经济政治一体化程度的提高,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才把目光从区域转至世界其他各国。到了2004年,为了提升欧洲高等教育整体的国际竞争力,欧盟在支持一体化的同时,注重加强同世界其他国家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并随即发起了“伊拉斯谟世界项目”,不仅为第三国(即非欧盟国家)提供奖学金及相关保险来吸引他国研究生和学者参与其硕士课程;还与第三国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为了争夺特定地区人力资源市场,还开辟了“窗口”计划,比如“亚洲窗口”、“非洲窗口”等[9]。专门为这些地方大学生提供专项拨款和奖学金,以促进欧盟区域内和非欧盟国家学生之间的合作和交流。由此可见,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是由区域内逐步向世界其他国家扩散的,使得欧盟国际化不论在内容上、视野上、以及国际影响力都大大提升,为世界其他各国高等教育国际化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亚太地区各国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希望对欧盟高教国际化的经验有所学习和借鉴,更好地促进自身高教国际化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美]阿尔温·托夫勒.第三次浪潮[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3.
  [2] Corbett,A.,“Ideas,Institutions and Policy Entrepreneurs:towards a new history of Higher education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European Journal of Education,383(2003),pp.315-330.
  [3] Corbett,A.,Universities and the Europe of Knowledge:Ideas、Institutions and Policy Entrepreneurship in European Union Higher
  Education Policy,1955—2005,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5.
  [4] 魏航.欧盟高等教育合作交流政策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1.
  [5] Council of European Community,Council Decision of 15 June 1987 adopting the European Community Action Scheme for the
  Mobility of University Students(Erasmus),EEC 87/327,Official Journal of European Communities,1987.
  [6] 耿益群.全球化背景下的欧盟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研究[J].复旦教育论坛,2007,(2).
  [7] 谌晓勤.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改革:博洛尼亚进程的结构和过程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2012,(6).
  [8] 于尔根·施瑞尔.“博洛尼亚进程”:新欧洲的神话?[J].赵雅晶译.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07,(2):92-106.
  [9] 李素琴,胡丽娜.从“伊拉斯谟项目”到“伊拉斯谟世界项目”:欧盟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J].比较教育研究,2010,(4).
  [责任编辑 陈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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