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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顾名思义,是指建立在集体土地上,而因缺乏审批手续并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只能在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内部流动,所以也被叫做“乡产权房”。虽然,针对小产权房问题,我国有关部门已经多次通过指定相关行政规章等来予以规范,但是,由于我国房价与大部分工薪阶层的收入差距过大,仍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本文将围绕小产权房的问题,阐述自己的看法,以期能为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