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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提振内需、缓解矛盾的收入分配改革,不仅需要政府的参与,还需要企业与公民主体的互动。
近日,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9月所调查人员的一线职工劳动报酬绝对额出现同比增长的态势。前三季度15个城市4个行业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指数为124.52(设定2010年1月份的劳动报酬=100),剔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劳动报酬指数为113.49。与上年同期相比,前三季度的平均劳动报酬有15.10%的增长,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有12.04%的增长,跑赢同期GDP与CPI增幅。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增加居民收入指出明确方向。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沈利生表示,十八大将收入增长和GDP目标并列,说明下一步经济增长将主要由消费驱动,也意味着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会尽快出台。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研究院院长苏海南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迟迟未出台的原因很多,最主要是收入分配的出台会触动既得利益者利益,这些群体会有所抵触。
专家普遍认为,这也意味着改革的突破口或将在于收入分配改革。在改革的诸多领域中,收入分配改革既有助于拉动内需,又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
“2011年中国劳动报酬占比GDP的35%,欧洲国家劳动报酬占GDP比重63%。到十二五时期,劳动报酬应达到50%左右,接近中等收入国家的合理区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向媒体表示。
十年倍增靠谱吗?
2010年至2020年,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政府首次对居民收入增长做出的承诺,在赢得掌声的同时也引来质疑。
是否能够达到目标?是否会带来通货膨胀?
对此,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向本刊记者表示,“1978年以来,我国已经完成了4.8个国民收入倍增,平均不到7年居民收入翻一倍。只不过没有这么正式地提出来。这不是新东西。2011年人均GDP达到近6000美元,由于国际国内各方面因素,今年以来,经济形势比较困难,所以变成了10年翻番。10年倍增的含义就是每年增速在7%,7年倍增也就是每年10%的增长。”
事实上,如果能像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所统计的15%的增长,五年居民收入就可以翻一番。杨宜勇认为,政府做出这种承诺是在一个底线,实际执行的效果可能还会好于承诺。这个承诺的亮点在于,承诺2010年到2020年GDP与居民收入同时翻番,意味着将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在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发布会上表示,未来劳动者薪酬增长依然会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原因有五个:第一,收入倍增计划一定会有具体的行动措施。第二,现在提出更高质量的就业,收入水平提高是重要的指标。因此,未来更高质量的就业,收入也会不断增长。第三,转变发展方式。发展方式过去由投资出口向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把消费放在第一位,我们要提高消费就要给劳动者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才可能提高内需。
最后,更加重要的是,工资增长有劳动生产力提高做保证。为什么在刘易斯拐点未到时,农民工的工资会提高?近十年我们国家劳动生产力大幅度提升。事实上,近十年制造业人均资本含量在快速提高。人均资本含量的提高意味着更多采用了机器和自动化。近十年农民工工资的增长,主要原因还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时还有对过去收入涨幅过慢的补偿性因素。
蛋糕做大更要切好
杨宜勇将居民收入比喻为蛋糕,在越来越大的同时,切蛋糕的呼声越来越高。十八大提出,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限高
苏海南表示,过高收入包括凭借行政和资源垄断的手段获得高收益的行业的高收入,部分企业高管的偏高收入以及社会上某些通过不合法、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高收入。
限制过高收入还需要从源头治理,苏海南说,首先要打破垄断,其次要加强对行业税收和利润上缴的监管;再次,对垄断行业的全体员工的收入进行全口径的调控,不仅要监控工资收入,还要包括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他隐形福利。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中央就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海南认为,我们需要做的是按照中央的指导意见执行贯彻好。
扩中
杨宜勇告诉本刊记者,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打造职业社会,构建更加强大的专业人士队伍,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同样作为人口大国和发展中国家,印度在产业发展规划上的品味要高于中国,美国体检报告外包给印度的医生填写,美国远程的物业管理由印度人承担,这得益于语言的优势,也有定位的差异,即印度要做“世界的办公室”,这就带来更多更高素质和更高科技含量的工作岗位,也形成了越来越多的中等收入群体。
其次,应该给中等收入群体体面的工资。另外,中等收入群体要成为创业的主体,要有品牌意识。
此外,杨宜勇在发布会上指出,对中等收入群体主体的认识,主观和客观要统一,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观认同低于客观认同,这与其他国家截然相反。
保低
对于一线的低收入者,苏海南建议,首先,要加快落实相关的减税信贷优惠措施,同时积极为民间投资创造条件。这对经济进一步加快回升会形成利好。其次,采取配套措施,引导劳动者的合理流动,加强劳动力供需信息的通报。现在就业压力很大,如果劳动力供求信息通报的更加清晰准确,减少劳动力流动的成本,对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将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再次,要继续推进制度改革,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实现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保、子女教育的均等化,对劳动者合理流动创造制度保障。 苏海南表示,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还要推进劳动者技能的培训。要使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低迷的背景下加快复苏,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是重要环节。积极引导青年就业者转变就业观念。
“切蛋糕不是只有政府切,市场主体自己也可以切。收入分配的主体是由政府、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三方面力量组成。”
杨宜勇告诉本刊记者,“改革不全是政府的事情,中国人缺乏对改革主体全面性的认识,改革的主体是多样的。改革主体最没有到位的就是劳动者。劳动者个人要发挥主体意识,调动所有主体之间互动,进行一种良性的博弈。比如工人要参与切蛋糕,要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的话需要花精力花钱,可能一年的工资还比花去的钱少。现在我们要学会谈判,找律师、会计师,购买服务。政府要做的是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反垄断法,其他都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来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日本,前车之鉴
“收入分配改革的国际经验可以借鉴日本,有着东方文化的传统,在经济起飞的同时,完成了共同富裕,基尼系数很小。”杨宜勇告诉本刊记者。
“二战”之后,全方位社会改革的日本开始了经济复苏。1946至1955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GNP)年均增长率达到9.2%。而出口也为日本赚得了大量外汇储备,1949年日本外汇储备仅为2亿美元,1952年未增至11.4亿美元。
1960年,佐藤内阁制定《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出10年内使国民收入翻一番的明确目标,与企业的终身雇佣制度等一并为国民收入与生活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在1956年至1972年的16年被称为日本的高增长期,其年均增速约为10%,同时也是国民收入大幅增长以及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完善的阶段,这也奠定了即使在经历上个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和90年代经济泡沫破裂后,日本经济和社会仍能保持稳定繁荣的基础。
1960年,日本的城镇化率为65%,处于工业化中后期,而中国现有的城镇化水平为51%,在接下来的十年将处于次繁荣阶段,收入分配改革的出台也将提高城镇化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内需。
杨宜勇说:“收入不全部转换为内需,现在的收入结构下还可以挖掘内需的潜力,这就需要改善中国国民的消费习惯。中国人喜欢攒钱。消费乏力的文化方面的原因大于制度方面的原因。比如说,经历过自然灾害的老年人生活相对节俭,而新生代80后与90后则消费更加前卫,这就是文化方面的差异。”
近日,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1月至9月所调查人员的一线职工劳动报酬绝对额出现同比增长的态势。前三季度15个城市4个行业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指数为124.52(设定2010年1月份的劳动报酬=100),剔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劳动报酬指数为113.49。与上年同期相比,前三季度的平均劳动报酬有15.10%的增长,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有12.04%的增长,跑赢同期GDP与CPI增幅。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这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增加居民收入指出明确方向。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沈利生表示,十八大将收入增长和GDP目标并列,说明下一步经济增长将主要由消费驱动,也意味着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会尽快出台。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研究院院长苏海南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迟迟未出台的原因很多,最主要是收入分配的出台会触动既得利益者利益,这些群体会有所抵触。
专家普遍认为,这也意味着改革的突破口或将在于收入分配改革。在改革的诸多领域中,收入分配改革既有助于拉动内需,又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
“2011年中国劳动报酬占比GDP的35%,欧洲国家劳动报酬占GDP比重63%。到十二五时期,劳动报酬应达到50%左右,接近中等收入国家的合理区间。”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向媒体表示。
十年倍增靠谱吗?
2010年至2020年,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作为政府首次对居民收入增长做出的承诺,在赢得掌声的同时也引来质疑。
是否能够达到目标?是否会带来通货膨胀?
对此,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向本刊记者表示,“1978年以来,我国已经完成了4.8个国民收入倍增,平均不到7年居民收入翻一倍。只不过没有这么正式地提出来。这不是新东西。2011年人均GDP达到近6000美元,由于国际国内各方面因素,今年以来,经济形势比较困难,所以变成了10年翻番。10年倍增的含义就是每年增速在7%,7年倍增也就是每年10%的增长。”
事实上,如果能像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所统计的15%的增长,五年居民收入就可以翻一番。杨宜勇认为,政府做出这种承诺是在一个底线,实际执行的效果可能还会好于承诺。这个承诺的亮点在于,承诺2010年到2020年GDP与居民收入同时翻番,意味着将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莫荣在新华经参仕邦人力资源指数发布会上表示,未来劳动者薪酬增长依然会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原因有五个:第一,收入倍增计划一定会有具体的行动措施。第二,现在提出更高质量的就业,收入水平提高是重要的指标。因此,未来更高质量的就业,收入也会不断增长。第三,转变发展方式。发展方式过去由投资出口向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把消费放在第一位,我们要提高消费就要给劳动者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才可能提高内需。
最后,更加重要的是,工资增长有劳动生产力提高做保证。为什么在刘易斯拐点未到时,农民工的工资会提高?近十年我们国家劳动生产力大幅度提升。事实上,近十年制造业人均资本含量在快速提高。人均资本含量的提高意味着更多采用了机器和自动化。近十年农民工工资的增长,主要原因还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同时还有对过去收入涨幅过慢的补偿性因素。
蛋糕做大更要切好
杨宜勇将居民收入比喻为蛋糕,在越来越大的同时,切蛋糕的呼声越来越高。十八大提出,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限高
苏海南表示,过高收入包括凭借行政和资源垄断的手段获得高收益的行业的高收入,部分企业高管的偏高收入以及社会上某些通过不合法、不正当的手段获得的高收入。
限制过高收入还需要从源头治理,苏海南说,首先要打破垄断,其次要加强对行业税收和利润上缴的监管;再次,对垄断行业的全体员工的收入进行全口径的调控,不仅要监控工资收入,还要包括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他隐形福利。
事实上,早在2009年中央就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海南认为,我们需要做的是按照中央的指导意见执行贯彻好。
扩中
杨宜勇告诉本刊记者,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打造职业社会,构建更加强大的专业人士队伍,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同样作为人口大国和发展中国家,印度在产业发展规划上的品味要高于中国,美国体检报告外包给印度的医生填写,美国远程的物业管理由印度人承担,这得益于语言的优势,也有定位的差异,即印度要做“世界的办公室”,这就带来更多更高素质和更高科技含量的工作岗位,也形成了越来越多的中等收入群体。
其次,应该给中等收入群体体面的工资。另外,中等收入群体要成为创业的主体,要有品牌意识。
此外,杨宜勇在发布会上指出,对中等收入群体主体的认识,主观和客观要统一,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观认同低于客观认同,这与其他国家截然相反。
保低
对于一线的低收入者,苏海南建议,首先,要加快落实相关的减税信贷优惠措施,同时积极为民间投资创造条件。这对经济进一步加快回升会形成利好。其次,采取配套措施,引导劳动者的合理流动,加强劳动力供需信息的通报。现在就业压力很大,如果劳动力供求信息通报的更加清晰准确,减少劳动力流动的成本,对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将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再次,要继续推进制度改革,缩小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实现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保、子女教育的均等化,对劳动者合理流动创造制度保障。 苏海南表示,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同时,还要推进劳动者技能的培训。要使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低迷的背景下加快复苏,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是重要环节。积极引导青年就业者转变就业观念。
“切蛋糕不是只有政府切,市场主体自己也可以切。收入分配的主体是由政府、企业与劳动者个人三方面力量组成。”
杨宜勇告诉本刊记者,“改革不全是政府的事情,中国人缺乏对改革主体全面性的认识,改革的主体是多样的。改革主体最没有到位的就是劳动者。劳动者个人要发挥主体意识,调动所有主体之间互动,进行一种良性的博弈。比如工人要参与切蛋糕,要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的话需要花精力花钱,可能一年的工资还比花去的钱少。现在我们要学会谈判,找律师、会计师,购买服务。政府要做的是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反垄断法,其他都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来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日本,前车之鉴
“收入分配改革的国际经验可以借鉴日本,有着东方文化的传统,在经济起飞的同时,完成了共同富裕,基尼系数很小。”杨宜勇告诉本刊记者。
“二战”之后,全方位社会改革的日本开始了经济复苏。1946至1955年,日本国民生产总值(GNP)年均增长率达到9.2%。而出口也为日本赚得了大量外汇储备,1949年日本外汇储备仅为2亿美元,1952年未增至11.4亿美元。
1960年,佐藤内阁制定《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提出10年内使国民收入翻一番的明确目标,与企业的终身雇佣制度等一并为国民收入与生活改善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在1956年至1972年的16年被称为日本的高增长期,其年均增速约为10%,同时也是国民收入大幅增长以及社会福利体系逐步完善的阶段,这也奠定了即使在经历上个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和90年代经济泡沫破裂后,日本经济和社会仍能保持稳定繁荣的基础。
1960年,日本的城镇化率为65%,处于工业化中后期,而中国现有的城镇化水平为51%,在接下来的十年将处于次繁荣阶段,收入分配改革的出台也将提高城镇化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内需。
杨宜勇说:“收入不全部转换为内需,现在的收入结构下还可以挖掘内需的潜力,这就需要改善中国国民的消费习惯。中国人喜欢攒钱。消费乏力的文化方面的原因大于制度方面的原因。比如说,经历过自然灾害的老年人生活相对节俭,而新生代80后与90后则消费更加前卫,这就是文化方面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