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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出水土保持学科特殊性应明确为以防治土壤侵蚀为核心,其特殊任务为在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上,对不同利用的土地进行不同的防治土壤侵蚀的措施,《水土保持法》对水土流失应有确切定义。并认为目前水土保持措施的分类方法容易与农林牧土地合理利用的概念混淆,也存在着水保水利的界限难分的问题。因而提出按其特殊性及特殊任务把水土保持措施分为:1.增加地面覆被;2.增加地表糙率;3.增加土壤渗漏速度及持水能力;4.减缓地面坡度;5.缩短坡长;6.控制末梢水文网流路;7.导排水沟渠中的消能防冲;8.滞蓄水工程;9.滞蓄水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