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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城市扩张速度的加快,大量农村地区被卷入城市化进程,但这些地区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成为我国独特的“城中村”现象。本文在探讨城中村金融服务需求的基础上,指出农村信用社在城中村拓展业务的途径和方式。
关键词: 城市化;城中村;金融服务
一、城中村的定义与分类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从广义上讲,城中村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A类城中村
A类城中村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村中农民原先生存的基础—土地,因此村中农民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这类城中村散布于大中城市的主城区,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其中居住的农民也已被城市生活逐渐同化,贴近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青一代,大多数已接受良好的教育,易于接受城市文明。
A类城中村的建筑景观,大多已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法改造,以多层与低层为主,与城市相融度较高,但就周边环境而言,土地利用价值利用并不充分,因此面临着二次改造的问题。
(二)B类城中村
B类城中村仍有少量的农用地,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近期建设将要影响的地区。由于具有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因此少数居民仍从事农业,而多数人尤其是青壮年都外出务工。
这类城中村的建筑景观较差,新旧建筑都有,且多以低矮为主,没有经过统一规划,建筑布局混乱,市政基础设施严重短缺。
(三)C类城中村
C类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城市绕城公路之外,其建筑、人口和景观仍保留着浓重的乡村形态。
城中村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特有的现象:城市包围了农村但没有及时消化吸收农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城市建起了高楼大厦,但其周边却存在着破旧的居民区。这使得城中村逐渐成为城市中的一座座“孤岛”,在建筑景观、人口构成、经济特征、行政管理、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社区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二、城中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特征分析
(一)城中村居民的生活、就业、创业需要金融支持
首先,城中村聚集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一般属于人口的高密度区,例如深圳城中村人口高达560万,占深圳总人口的一半。这大量的外来人口必定会产生大量的存取款以及汇款等金融服务需求。
其次,A类和B类城中村的村民相对富庶,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房屋租金加上进城务工收入十分可观,因而其理财需求较为迫切。
最后,城中村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批依托低地租等特殊优势成长起来的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在创业期、成长期以及成熟期都存在着资金需求。例如典型的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深圳石碑电脑城等,在创业期都是从当地农村信用联社取得融资支持,并与农信系统建立了较密切的关系,当然随着这些集体企业的发展成熟,其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
(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城中村的出现及存在带来了许多问题,一方面影响了城市总体布局规划,影响了城市形象,另一方面制约了城市发展的步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目前许多城市都在进行城中村的改造。然而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包括对村民的拆迁补助资金、改造重建资金等等,可以说这巨额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政府和开发商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组织动员各种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并创建一个保证参与各方利益的多赢机制。在这一机制中,银行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银行可以为拆迁、重建提供资金支持,而且这种资金支持一般都是巨额贷款,例如,石家庄市的城中村改造,仅2009年以来,就从中国农业银行取得300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支持;从中国银行取得在未来3年内提供500亿元的贷款的承诺。
另外,在拆迁补偿过程中,不少城中村的村民可以获得数额不少的拆迁补偿费,以杭州机场路一带为例,一个五口之家(两老人、两夫妻、独生子女)可以按照周边平均房价获得近400万补偿。这突然而来的巨额资金必然会带来理财的需求,以寻求合适的收益率。
(三)城中村改造之后居民生活与金融服务更是密不可分。
首先,在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农村成为城区,农民身份成为城市市民,原有的生活方式也发生改变,开始向城市生活方式靠拢。这些改变使得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例如水电费的代收代缴,以及居民消费观念改变,开始采用信用卡提前消费等。其次,城中村经改造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本地以及外来的投资创业必定增多,这更需要金融的配套服务,包括资金的借贷、存取、汇兑等等。
三、农村信用社在城中村的业务拓展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改造前的还是改造中和改造后的城中村,都存在数目不小的金融服务需求,涵盖个人、企业和一些大型改造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城中村最终是要走向消亡,但是金融需求是不会消失的,反而会慢慢变大。因此,处于变革中的城中村其实蕴藏着一股潜在的金融需求,这股金融需求或许可以使作为国家扶持“三农”重要窗口的农村信用社有所作为。但是,随着城中村改造的逐步推进,许多城中村在改造后成为环境舒适、交通便利、设施完备的现代住宅小区,这使得其他商业银行逐渐将触角伸到这些他们原本遗忘或是不重视的城市角落,从而使得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加剧。
与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网点在经营机制、业务品种、资产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金融工具和中间业务方面,仍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因此,为守住阵地,提高效益,也为更好地为城中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必须在以下方面积极拓展:
(一)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理念,作为国家扶持“三农”的重要窗口,农村信用社一直是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经营理念,在新形势下,面对城中村这种特殊形态,农村信用社可以将经营理念完善为服务“城市农村、城市农业、城市农民”。在此理念的引导下,农村信用社必定能够与时俱进、为城中村量体裁衣,打造出适合城中村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一方面满足城中村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提升自身的收益。
(二)针对城中村人口集中、金融服务需求量大、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不足的特点,农村信用社可以在城中村设置数量适宜的营业网点。城中村人口主要是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其金融服务需求一般比较单一,主要是存取款和汇款。因此,一般的营业网点足可满足这些金融需求,并不需要复杂的金融工具和业务品种,农信社可以保持较低的运营成本。另外,农村信用社通过提供这种便利、优质的服务,可以加强与当地政府、居民的联系,提高客户忠诚度,从而在以后该地区金融需求上升时,能够更容易获取业务,提高效益。
(三)针对政府对城中村的改造提供金融服务。
首先,农村信用社可以参与城中村改造、重建的信贷服务。在拆迁、改造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信用社可以在合适的项目中提供贷款,一方面缓解政府压力,另一方面获取收益。
其次,积极配合政府完成补偿给予农户的拆迁、安置资金。政府补偿给农户的拆迁、安置资金,按片区汇入农信社的指定账户,农信社应根据社区提供的补偿、安置资金的明细,通过自身的业务系统存入农户存折上,以使补偿金及时、准确、安全分配到每一位农户手中。
最后,农村信用社可以为居民提供回迁时的住房、商铺按揭贷款服务。在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城中村房地产项目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农村信用社可以按照国家有关住房按揭信贷政策的规定开办回迁户的住户、商铺按揭贷款,信用社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各个品种来满足居民的各种贷款需要。
(四)针对改造后的城中村提供金融服务。城中村在改造后金融服务的需求激增,但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也加剧。因此,农信社更应完善经营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大力拓展市场。
首先,应推出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回迁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金融需求。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居民身份以及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必须与时俱进,包括及时推出代收代缴水电费的服务;也包括提供小额贷款满足年轻人提前消费的需要。
其次,加强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以及外来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城中村改造后,居民一般需要重新就业或是自主创业;另外由于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得外来投资的企业增加。这些创业或投资在初期一般都需要金融服务的支持,信用社应把握机遇,对市场准入的企业,要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对符合贷款标准的企业应提供信贷支持。
最后,应对企业日常经营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信用社要提供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开通各种税费代扣、代缴业务,与税务部门签订代扣、代缴业务协议,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马明,刘建欣.“城中村”,都市里的特殊风景[J].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08,(12)
[2]王新.解读温州“城中村”现象[J].温州大学学报, 2005,(01)
[3]史新伟.管理“城中村”土地难在哪儿[J]].中国土地, 2009,(02)
[4]陈小兵,郑晓亮.临邑县“城中村”成片开发激活城市建设发展潜力[J].山东国土资源, 2009,(03)
[5]郭斌,杨洋. 关于城中村改造资金筹措模式的探讨[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04)
[6]宋波,郭斌.开发性金融对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启示[J].建筑经济, 2009,(04)
[7]刘琳.“城中村”住房发挥了廉租房作用[J].中国投资, 2009,(03)
(作者单位:杭州联合银行)
关键词: 城市化;城中村;金融服务
一、城中村的定义与分类
所谓“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从广义上讲,城中村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一)A类城中村
A类城中村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村中农民原先生存的基础—土地,因此村中农民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这类城中村散布于大中城市的主城区,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其中居住的农民也已被城市生活逐渐同化,贴近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青一代,大多数已接受良好的教育,易于接受城市文明。
A类城中村的建筑景观,大多已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法改造,以多层与低层为主,与城市相融度较高,但就周边环境而言,土地利用价值利用并不充分,因此面临着二次改造的问题。
(二)B类城中村
B类城中村仍有少量的农用地,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近期建设将要影响的地区。由于具有一定数量的农用地,因此少数居民仍从事农业,而多数人尤其是青壮年都外出务工。
这类城中村的建筑景观较差,新旧建筑都有,且多以低矮为主,没有经过统一规划,建筑布局混乱,市政基础设施严重短缺。
(三)C类城中村
C类城中村主要分布在城市绕城公路之外,其建筑、人口和景观仍保留着浓重的乡村形态。
城中村是我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的一个特有的现象:城市包围了农村但没有及时消化吸收农村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城市建起了高楼大厦,但其周边却存在着破旧的居民区。这使得城中村逐渐成为城市中的一座座“孤岛”,在建筑景观、人口构成、经济特征、行政管理、生活方式等方面与城市社区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二、城中村对金融服务需求的特征分析
(一)城中村居民的生活、就业、创业需要金融支持
首先,城中村聚集着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一般属于人口的高密度区,例如深圳城中村人口高达560万,占深圳总人口的一半。这大量的外来人口必定会产生大量的存取款以及汇款等金融服务需求。
其次,A类和B类城中村的村民相对富庶,村民的征地补偿款、房屋租金加上进城务工收入十分可观,因而其理财需求较为迫切。
最后,城中村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批依托低地租等特殊优势成长起来的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在创业期、成长期以及成熟期都存在着资金需求。例如典型的杭州四季青服装市场、深圳石碑电脑城等,在创业期都是从当地农村信用联社取得融资支持,并与农信系统建立了较密切的关系,当然随着这些集体企业的发展成熟,其资金需求量越来越大。
(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城中村的出现及存在带来了许多问题,一方面影响了城市总体布局规划,影响了城市形象,另一方面制约了城市发展的步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目前许多城市都在进行城中村的改造。然而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包括对村民的拆迁补助资金、改造重建资金等等,可以说这巨额的资金需求仅仅依靠政府和开发商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组织动员各种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城中村的改造工作,并创建一个保证参与各方利益的多赢机制。在这一机制中,银行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银行可以为拆迁、重建提供资金支持,而且这种资金支持一般都是巨额贷款,例如,石家庄市的城中村改造,仅2009年以来,就从中国农业银行取得300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支持;从中国银行取得在未来3年内提供500亿元的贷款的承诺。
另外,在拆迁补偿过程中,不少城中村的村民可以获得数额不少的拆迁补偿费,以杭州机场路一带为例,一个五口之家(两老人、两夫妻、独生子女)可以按照周边平均房价获得近400万补偿。这突然而来的巨额资金必然会带来理财的需求,以寻求合适的收益率。
(三)城中村改造之后居民生活与金融服务更是密不可分。
首先,在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农村成为城区,农民身份成为城市市民,原有的生活方式也发生改变,开始向城市生活方式靠拢。这些改变使得金融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例如水电费的代收代缴,以及居民消费观念改变,开始采用信用卡提前消费等。其次,城中村经改造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本地以及外来的投资创业必定增多,这更需要金融的配套服务,包括资金的借贷、存取、汇兑等等。
三、农村信用社在城中村的业务拓展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改造前的还是改造中和改造后的城中村,都存在数目不小的金融服务需求,涵盖个人、企业和一些大型改造项目。随着时间的推移,城中村最终是要走向消亡,但是金融需求是不会消失的,反而会慢慢变大。因此,处于变革中的城中村其实蕴藏着一股潜在的金融需求,这股金融需求或许可以使作为国家扶持“三农”重要窗口的农村信用社有所作为。但是,随着城中村改造的逐步推进,许多城中村在改造后成为环境舒适、交通便利、设施完备的现代住宅小区,这使得其他商业银行逐渐将触角伸到这些他们原本遗忘或是不重视的城市角落,从而使得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加剧。
与商业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网点在经营机制、业务品种、资产质量等方面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在金融工具和中间业务方面,仍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因此,为守住阵地,提高效益,也为更好地为城中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农村信用社必须在以下方面积极拓展:
(一)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理念,作为国家扶持“三农”的重要窗口,农村信用社一直是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为经营理念,在新形势下,面对城中村这种特殊形态,农村信用社可以将经营理念完善为服务“城市农村、城市农业、城市农民”。在此理念的引导下,农村信用社必定能够与时俱进、为城中村量体裁衣,打造出适合城中村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一方面满足城中村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提升自身的收益。
(二)针对城中村人口集中、金融服务需求量大、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不足的特点,农村信用社可以在城中村设置数量适宜的营业网点。城中村人口主要是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其金融服务需求一般比较单一,主要是存取款和汇款。因此,一般的营业网点足可满足这些金融需求,并不需要复杂的金融工具和业务品种,农信社可以保持较低的运营成本。另外,农村信用社通过提供这种便利、优质的服务,可以加强与当地政府、居民的联系,提高客户忠诚度,从而在以后该地区金融需求上升时,能够更容易获取业务,提高效益。
(三)针对政府对城中村的改造提供金融服务。
首先,农村信用社可以参与城中村改造、重建的信贷服务。在拆迁、改造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信用社可以在合适的项目中提供贷款,一方面缓解政府压力,另一方面获取收益。
其次,积极配合政府完成补偿给予农户的拆迁、安置资金。政府补偿给农户的拆迁、安置资金,按片区汇入农信社的指定账户,农信社应根据社区提供的补偿、安置资金的明细,通过自身的业务系统存入农户存折上,以使补偿金及时、准确、安全分配到每一位农户手中。
最后,农村信用社可以为居民提供回迁时的住房、商铺按揭贷款服务。在房地产开发商所开发的城中村房地产项目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下,农村信用社可以按照国家有关住房按揭信贷政策的规定开办回迁户的住户、商铺按揭贷款,信用社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各个品种来满足居民的各种贷款需要。
(四)针对改造后的城中村提供金融服务。城中村在改造后金融服务的需求激增,但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面临的竞争也加剧。因此,农信社更应完善经营机制、创新服务手段、大力拓展市场。
首先,应推出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满足回迁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金融需求。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居民身份以及生活方式都发生了改变,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必须与时俱进,包括及时推出代收代缴水电费的服务;也包括提供小额贷款满足年轻人提前消费的需要。
其次,加强对回迁居民自主创业以及外来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城中村改造后,居民一般需要重新就业或是自主创业;另外由于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使得外来投资的企业增加。这些创业或投资在初期一般都需要金融服务的支持,信用社应把握机遇,对市场准入的企业,要积极主动搞好服务,对符合贷款标准的企业应提供信贷支持。
最后,应对企业日常经营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信用社要提供快速、便捷的结算服务,开通各种税费代扣、代缴业务,与税务部门签订代扣、代缴业务协议,为企业日常经营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参考文献:
[1]马明,刘建欣.“城中村”,都市里的特殊风景[J].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08,(12)
[2]王新.解读温州“城中村”现象[J].温州大学学报, 2005,(01)
[3]史新伟.管理“城中村”土地难在哪儿[J]].中国土地, 2009,(02)
[4]陈小兵,郑晓亮.临邑县“城中村”成片开发激活城市建设发展潜力[J].山东国土资源, 2009,(03)
[5]郭斌,杨洋. 关于城中村改造资金筹措模式的探讨[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04)
[6]宋波,郭斌.开发性金融对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启示[J].建筑经济, 2009,(04)
[7]刘琳.“城中村”住房发挥了廉租房作用[J].中国投资, 2009,(03)
(作者单位:杭州联合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