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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浦东新区继续推行年租制相关问题的设想(一)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1.国有土地租赁概念的提出及实践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是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被首次提出,1999年7月27日《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222号]第一条规定提出土地租赁的概念为:“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