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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公有制、土地资源约束和城乡二元体制条件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交易制度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受国家农业政策和现行土地法律制度的刚性制约,农地使用权的交易受到较大限制。如何突破现行制度的束缚,激励农地使用权交易,实现产业与规模效益,保障国家和交易各方的利益,这是“三农”制度建设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农地使用权交易制度的进一步创新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我国市场化、工业化以及城镇化发展进程相适应,尊重农民意愿,建立健全农地产权制度、使用权交易模式和市场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农民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