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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笔者通过在临沂市罗庄区沂堂镇经管站的过年工作管理经验,就农村土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现与大家共同分享。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流转
1.现阶段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务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开始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路,劳动力外出是流转土地的主要原因。
(2)流转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除一般农户外,还有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也参与到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中。
(3)政府与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导作用逐渐增强,土地流转伊始主要靠农户自身农村经济人的带动,市场经济组织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从多方面促进了土地流转。
2.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稳定了承包关系,得到了农民的欢迎和大力支持,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1)土地流转程序、行为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采取口头协议进行土地流转的仍然不少,没有通过签订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
(2)流转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缺乏对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的探索,还没有形成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擇空间小,流转形势比较单一,流转对象更多的是在本村和亲邻之间,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土地流转规模不够大。农民祖祖辈辈与土地相伴,以土地为生,尽管现在部分农民的生存与生活已经并非完全依赖于土地上的产出,但他们对土地的炽热情感和"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的传统思想意识,影响并制约了他们对土地流转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考虑。
(4)土地流转进展不平衡。由于各乡镇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差异较大,土地流转工作进展不平衡。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土地流转的比重高于经济较落后地方,城郊区土地流转比边远乡村多;集中连片,具有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条件,土地流转率相对较高;而地势复杂、人均耕地数量不多、零星分散的地方,流转率则低。
(5)土地流转条件不成熟。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受让方往往要求地块相对集中、面积足够大,有流转愿望的农户所承包的土地往往面积少、地块小,"插花田"多,要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有赖于承包土地的农户一致同意,而农户间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的愿转出,有的不愿转出;有的愿长期转出,有的只愿短期转出,意见很难统一,这些客观因素使那些有流转愿望的农户难以实现其土地的流转。
3.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土地既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又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是发挥土地最大限度的效益,为广大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既不可强迫命令也不可无所作为,应针对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实事求是地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循序渐进。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3.1政策鼓励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应与保护农民权益相结合,坚持"依法土地承包法"的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懂得土地流转不会改变和动摇家庭承包经营,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顾虑,使之自觉、主动地参与土地流转。要坚持土地流转双方自愿协商,互惠互利,自行选择流转形式、流转期限和补偿标准等,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切实做到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对集体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土地流转,应在充分尊重多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搞好协调与协商,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
3.2政府引导
农村土地流转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社会稳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部门必须加强指导和规范管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形势带来的挑战,引导农民集中土地资源,发展生态农业和高效农业;依据各地的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有偿转让土地,壮大特色产业规模,提高耕种效率;积极鼓励外出务工经商又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民,采取各种形式依法把土地流转到种养大户手中;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试点,做好农村土地小块并大块工作,积极引导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加快土地集中,改变目前土地布局过小、过散、过乱的问题,为推动土地流转打基础。
3.3鼓励创新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没有固定的模式,应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要建立和健全土地交易市场,推进土地经营权市场化,允许农村土地在一定范围内流转,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为土地流转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采用多种形式为双方牵线搭桥。
3.4资金扶持
要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相关优惠政策,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对土地流出方和受让方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要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加大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改变农民的"恋土"观念,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加快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弱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
3.5强化监管
为保障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各级政府应强化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加大对借土地流转之名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的督查力度,通过对土地流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查检和监督,消除土地流转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保证土地流转合同的顺利履行。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赋予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力,并尽快程序开展工作,将土地流转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土地流转依法有序的进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龚建明,龚建明.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法》[J].前进论坛,2009(04).
[2]姜缅.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营管理,2006(03).
[3]徐发国,徐学民.建机制搭平台,促进土地流转——富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分析[J].杭州农业与科技,2011(01).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流转
1.现阶段土地流转的主要特点
(1)流转规模日趋扩大,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务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壮大,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开始离开土地,走出家门寻找致富路,劳动力外出是流转土地的主要原因。
(2)流转参与主体日趋多元化,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除一般农户外,还有农村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也参与到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中。
(3)政府与合作经济组织的主导作用逐渐增强,土地流转伊始主要靠农户自身农村经济人的带动,市场经济组织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从多方面促进了土地流转。
2.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农村土地流转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稳定了承包关系,得到了农民的欢迎和大力支持,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解决。
(1)土地流转程序、行为不规范。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大多是农户间自发进行的,部分农民法律意识淡薄,采取口头协议进行土地流转的仍然不少,没有通过签订流转合同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签订合同也存在手续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等问题。
(2)流转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缺乏对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的探索,还没有形成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擇空间小,流转形势比较单一,流转对象更多的是在本村和亲邻之间,难以通过有效的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土地流转规模不够大。农民祖祖辈辈与土地相伴,以土地为生,尽管现在部分农民的生存与生活已经并非完全依赖于土地上的产出,但他们对土地的炽热情感和"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的传统思想意识,影响并制约了他们对土地流转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考虑。
(4)土地流转进展不平衡。由于各乡镇地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差异较大,土地流转工作进展不平衡。经济发展较快的地方,土地流转的比重高于经济较落后地方,城郊区土地流转比边远乡村多;集中连片,具有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条件,土地流转率相对较高;而地势复杂、人均耕地数量不多、零星分散的地方,流转率则低。
(5)土地流转条件不成熟。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受让方往往要求地块相对集中、面积足够大,有流转愿望的农户所承包的土地往往面积少、地块小,"插花田"多,要实现土地的集中连片,有赖于承包土地的农户一致同意,而农户间的情况千差万别,有的愿转出,有的不愿转出;有的愿长期转出,有的只愿短期转出,意见很难统一,这些客观因素使那些有流转愿望的农户难以实现其土地的流转。
3.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土地既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又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土地流转的目的是发挥土地最大限度的效益,为广大农民增收创造条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始终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既不可强迫命令也不可无所作为,应针对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实事求是地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循序渐进。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3.1政策鼓励
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策的引导。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应与保护农民权益相结合,坚持"依法土地承包法"的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懂得土地流转不会改变和动摇家庭承包经营,消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顾虑,使之自觉、主动地参与土地流转。要坚持土地流转双方自愿协商,互惠互利,自行选择流转形式、流转期限和补偿标准等,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利益,切实做到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对集体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土地流转,应在充分尊重多数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搞好协调与协商,引导农户进行土地流转。
3.2政府引导
农村土地流转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社会稳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部门必须加强指导和规范管理。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形势带来的挑战,引导农民集中土地资源,发展生态农业和高效农业;依据各地的产业特色,引导农户向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有偿转让土地,壮大特色产业规模,提高耕种效率;积极鼓励外出务工经商又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民,采取各种形式依法把土地流转到种养大户手中;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通过试点,做好农村土地小块并大块工作,积极引导同村同组农户以互换形式加快土地集中,改变目前土地布局过小、过散、过乱的问题,为推动土地流转打基础。
3.3鼓励创新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没有固定的模式,应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要建立和健全土地交易市场,推进土地经营权市场化,允许农村土地在一定范围内流转,并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为土地流转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采用多种形式为双方牵线搭桥。
3.4资金扶持
要制定鼓励土地流转的相关优惠政策,为土地合理流转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对土地流出方和受让方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要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农村劳动力市场,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加大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力度,改变农民的"恋土"观念,减少农民对土地的直接依赖;加快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社会就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弱化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
3.5强化监管
为保障农村土地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各级政府应强化对土地流转的监管,加大对借土地流转之名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的督查力度,通过对土地流转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查检和监督,消除土地流转中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保证土地流转合同的顺利履行。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委员会,给予一定工作经费,赋予一定的行政执法权力,并尽快程序开展工作,将土地流转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土地流转依法有序的进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龚建明,龚建明.尽快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法》[J].前进论坛,2009(04).
[2]姜缅.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村经营管理,2006(03).
[3]徐发国,徐学民.建机制搭平台,促进土地流转——富阳市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分析[J].杭州农业与科技,20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