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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奉行的法律制度和诉讼模式不同,两大法系在证人出庭制度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就两大法系的代表国家英、美、法、德等国在证人出庭制度上的规定分别进行了考察和比较,总结出两大法系国家在证据法理和对证据规则的采用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及趋同。通过了解和借鉴国外科学完备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中国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