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传统理论和实践中,消费者利益的概念基本上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消费者福利,反垄断法对消费者的保护被认为是保护竞争产生的间接结果,因此只是一种间接保护。对消费者利益的直接保护认识,为探讨消费者获得损害赔偿救济奠定了基础。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理论与实践的转变问题进行重新思考,可知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是多元的,同时这些不同的价值主张存在着冲突和对立。将我国的反垄断法价值体系与国外相比较,运用价值分析方法,从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角度阐述《反垄断法》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