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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行政争议案件具有与民事争议案件不同的特征,以致在审理的原则、管辖方式及管辖依据、起诉的限制条件、行政司法审查、行政诉讼判决的效力及强制执行的形式、行政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倒置、人民陪审员的职权、审理程序中某些环节的特殊性这些方面都有许多与民事案件的审理不同的要求。因而有必要对行政诉讼以独立的程序法典加以规范,制定《行政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