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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同的概念一直在我国的法律中难有明确的定义,至于行政合同违约责任的探析则更是不多。而行政合同的出现必然随之而来的是行政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当代中国,虽然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但对于行政合同的相关立法却没有明确的概念,行政合同暂时没有成为一个法律概念,对于追究行政合同的违约责任也缺乏明确的定性。本文将通过分析不同国家对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总结我国学者对违约责任的概念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