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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早出道的70后诗人,如今大多陆续进入中年序列,当初那种“你们不给我们位置,我们坐自己的位置”(1999年70后诗歌大展宣言,潘漠子语)的内心狂飙,随着岁月变迁已然逐渐平静下来,内心趋向从容与平和,诗歌也越发宽阔,拥有更大的景深。潘漠子是那一代诗人中的一员,他的诗歌曾给许多人留下了纯粹而丰饶、恣意而素雅和近乎于完美的印象,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抒情诗人。但自从他写出万字长诗《汶川恋歌》之后,作为诗人的漠子似乎从人们的视线里消失了,很少读到他的新作品。现在,当他将几十首近作展示给我们,一个独立形态的新漠子的感觉成为了第一反应——他已经结束了“70后”,开启了一个全新的个体写作。他的这组诗歌是厚重的,标志着他已经由抒情诗人转向了“生活诗人”——由个人情怀转向了更多生活中的他者,并将他者映照。如其诗中的“乌鸦”,已回归乌鸦固有的本义。
在《乌鸦是什么颜色》这首诗中,乌鸦曾经的那种固有属性和诗性启悟,被轻松平静的语调消解。漠子故意让乌鸦摆脱“黑暗”,不强调它的“黑”,而是强调“没有颜色”,强调“透明”,就是要革除一些人大脑中不断累积起来的固有观念或迂腐的认识论,进而建立起对于生命客观公正的评价。诗中的乌鸦只是客体的存在——无论它是否“黑暗”,与其作为生命本体来说没有任何关系,它的生命是透明的,和其他一切生命一样。如果说乌鸦是“黑的”,不吉祥的,令人讨厌的,只能说明是“人类的黑而己”。这首只有四句的诗,透过乌鸦这个意象,让我们站在以往正确性语义的反面,将思索延伸到了一切美学对象中,也延伸到我们对于自己和他人的再认识。
当乌鸦只是乌鸦,诗人们不再坚持乌鸦的神性,诗人们的价值体系也由“无色的透明的乌鸦”导向了平淡,导向真实和本义,这也意味着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启蒙主义诗学的终结,一个发端于生活又归隐于生活的诗歌写作,成为了“平凡岁月”最好的脚本。在《变形记》中,潘漠子不厌其烦地对石头进行反复“变形”,几乎没有具体的确指,只是让石头在读者心里忽沉忽轻。诗人对这块石头反复变形的目的,不仅是告诉读者无论是“五公斤”还是“五万公斤”,都是一样的石头,都是可以搬走的石头,是放大的“凄凉”而已。但是,如果把这块没有什么意义的石头看成是整个世界——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石头的沉重感亦不过是一种附加的表象,主观上放弃这种沉重感,内心的压力就会立即消失,我们的生活空间也就不再充满压抑。漠子透过一块石头的“变形”,让我们重拾对生活和词语的自信,或者说自信并未从我们身上流失,我们依旧能够面对任何的沉浮和困窘。
70后诗人对“坚持”一词别有所爱,曾有一本刊物以此命名。诚然,处于历史社会转折端口的一代人,70后诗人既要坚守理想主义和强烈的文本精神,又无时无刻不面对精神的幻灭。这是尴尬的一代,吸取了两种不同的“養分”,却又先天性营养不良。因此,如何重构或确立具有辨识度的语境体系,一直都是70后诗人面临的一大挑战。应该说,经过一个阶段的沉潜思索,潘漠子找到了自己的调性,他去掉依附在词语表面的各种面具,顺从或梳理事物的源头属性,姿态低调,他的近作真实而不虚幻。在《一棵枣树》这首诗中,漠子并不是急于确立“枣树”的意义,而是围绕这棵枣树进行无数次的观察,把它放置到不同语境中,不同参照系里,这无疑就是写自己,写他的那个时代。那个特殊时代在抽象的“一”、“三”或“伤害”、自愈,具象的“雨露”、“瓢虫”和“花朵”、“熔岩”之间,不断变换着适应着,生长着,尽管它并不“伟岸”,并不“硕果累累”,但它拥有一棵树的存在,拥有它的“自得”。不仅如此,诗人还让这棵枣树处于“宏大的漩涡”,并且成“零”的轴心,这是一种非常惊艳的一笔,有着恢弘的气势。我以为,《一颗枣树》是一首非常成功的诗,它浓缩了自己,也映照了一个特殊的时代,并把这个时代通过一颗枣树,也就是通过一个自我来铺展开来。
今年是新诗百年,一百年来,诗人们可谓筚路蓝缕,玉汝于成,为诗歌倾心尽力,饱尝各种艰辛。但所有的努力似乎一直围绕如何确立新诗的合法性这个最初话题,包括诗的形式问题,也包含诗的表达方式和文体作用问题等等,诗人们必须为新诗正名。然而,在某些历史阶段,新诗常常被各种社会事件所利用,成为“匕首”或“喇叭”,成为某些强势观念的附庸,导致新诗的发展道路十分曲折。诗人们通过自己的写作,让诗成为诗,成为自我精神的承载,成为开启心灵的迷人之窗,不是什么工具。应该说,这个问题依旧摆在当代诗人面前,摆在潘漠子面前。阅读他的近作,让我欣喜于他的诗性自觉,欣喜于他的独立意识。他和他同时代其他优秀诗人一样,摆脱了“为谁而写”的纠缠,开始为生活而写,为实实在在波澜不惊的生活而写,写生活就是写自己,就是写这个时代,就是写事物的透明性。他的语言不再是急促的鼓点,少了“纯情”多了“混成”,是低回的大提琴,间或小号或笛子,是生活的交响曲。《鸣叫》就是一首这样的诗:“鸡叫!公鸡的叫声!环卫工在浓雾中肯定/语气鲜红,红色的环卫装呼应于红色鸡冠”;“在五更时分,在浓雾里,在红色的紫禁城”;“在清洁工的迷雾里、口舌间,扫帚下逐一流过”——字里行间,都是具体的生活场景,都是我们熟悉的日常,诗歌中没有任何修饰,几乎不用形容词,却真实可感,让我们对环卫工人产生敬畏之情。这样的诗与现实存在一体,写出了人们目前生活的基本样态,具有明确的在场感受。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出潘漠子已从“大诗”写作转向了“小作”,而越是“小作”越健康,越接近生活,才会越发厚重和有效。正如孙文波评述潘漠子:他正以健康有效的方式,写着让人为他叫好的诗歌。
让语言回到本义,让诗歌回到生活中去,潘漠子的写作变得更加坚实,维度更加多元,具有了全景式的书写可能。在《月亮》一诗里,诗人并没有写月亮的皎洁和素雅,也没有写出所谓的思念性,而只是写它的“白”——清白的白,惨白的白,失败的旗子一样的白。很显然,漠子不是要消解掉“白”,恰恰相反,他要留住这个虚无之白,让这面无人能扯下的白色旗帜,来证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失败者,是战胜失败的那个人。这样的写作既避开了令人讨厌的“哲理”,也保留了一个诗人的立场——潘漠子有非常好的诗歌智慧,帮助他将传统题材写出新意,写出时代感。在《养母》《808路巴士》《卧铺》《花生,红薯和土豆》《拾荒者》《荷花》等诗歌中,潘漠子都能够从最一般意义上的生活场景,写出较为深刻的意蕴,且不见矫情与高蹈,诗歌与他的生活完成了互构。我以为,这种写作姿态才是最接地气的写作,也是最具有生命力的写作——还有什么比直接映照生活更有意义呢?
潘漠子近作具有了散文美,他以散文美为时代赋形,这不仅能够让诗歌的“达兴”作用得以最有效的发挥,也能够让我们对生活的想象更广博与丰富,并在想象中获得更充分的审美体验,品味具体的细节所带来的心灵愉悦。《紫檀手串》从“在错误里闪耀”到最后变成了谶语式的“宽恕”,仿佛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浮世绘”,却不失诗歌的优雅。《美的生活》既是公园里的牡丹之美,也是回忆录中的回味之美,更是人人都能拥有的美。潘漠子的近作具有的这种散文化倾向,也说明他回到了淳朴而缓慢的写作中来,变得更加从容,他不再做作地去拔高自己的境界,不对现实材料感到匮乏诗意,似乎生活的一切都是他的写作对象,诗就是生活本身。
在当代诗人中,大多都写过乌鸦,赋予这个意象特殊的人文关照,也将时代与个人命运中的某种“暗物质”,与乌鸦这个家喻户晓的黑色之神紧密的联系起来。是的,乌鸦通常被视为某种腐朽或者黑暗的代名词,与死亡相关,往往构成了诗人内心世界里最为有力的一个隐喻——与平庸昏聩意念相对抗的隐喻。现在,漠子笔下的乌鸦不再承载这一切,不再具有古老即成的思想性,它不再是一个诘问之词,而回归到一个普通的名词,只是乌鸦自己,只是一只黑色的鸟,一只天空并不拒绝的鸟。潘漠子通过对乌鸦的消解与重构,实现一个诗人本义写作的确立,进而完成一个具有担当精神的诗人使命。“当一个人痛哭,不要安慰,要去痛哭”;“当一个人厚重而重要,不要再给他奖杯”;“当一个人松垮,渺茫,不要给他远方”(《当一个人老去》),熟悉漠子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热心人,无论对人对事都不是冷漠残酷的,但他现在的诗却处处见“冷”,原来这是一种淬火的方法——去实现对喧嚣与躁动的自觉抵御,使自己的诗始终“有鹰隼饮水,有明月逗留”。在《有关乌鸦的论文》这首诗中,乌鸦“是所有鸟的反面,是包含希冀的一切飞鸟的总和”,潘漠子以透明的乌鸦,以一只太阳鸟,向我们重启了一个诗人新的写作生活。而他的诗,乃至我们的阅读,最后到相互的情感反馈,也将整体成为“一座传达敬意的桥”。
在《乌鸦是什么颜色》这首诗中,乌鸦曾经的那种固有属性和诗性启悟,被轻松平静的语调消解。漠子故意让乌鸦摆脱“黑暗”,不强调它的“黑”,而是强调“没有颜色”,强调“透明”,就是要革除一些人大脑中不断累积起来的固有观念或迂腐的认识论,进而建立起对于生命客观公正的评价。诗中的乌鸦只是客体的存在——无论它是否“黑暗”,与其作为生命本体来说没有任何关系,它的生命是透明的,和其他一切生命一样。如果说乌鸦是“黑的”,不吉祥的,令人讨厌的,只能说明是“人类的黑而己”。这首只有四句的诗,透过乌鸦这个意象,让我们站在以往正确性语义的反面,将思索延伸到了一切美学对象中,也延伸到我们对于自己和他人的再认识。
当乌鸦只是乌鸦,诗人们不再坚持乌鸦的神性,诗人们的价值体系也由“无色的透明的乌鸦”导向了平淡,导向真实和本义,这也意味着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启蒙主义诗学的终结,一个发端于生活又归隐于生活的诗歌写作,成为了“平凡岁月”最好的脚本。在《变形记》中,潘漠子不厌其烦地对石头进行反复“变形”,几乎没有具体的确指,只是让石头在读者心里忽沉忽轻。诗人对这块石头反复变形的目的,不仅是告诉读者无论是“五公斤”还是“五万公斤”,都是一样的石头,都是可以搬走的石头,是放大的“凄凉”而已。但是,如果把这块没有什么意义的石头看成是整个世界——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石头的沉重感亦不过是一种附加的表象,主观上放弃这种沉重感,内心的压力就会立即消失,我们的生活空间也就不再充满压抑。漠子透过一块石头的“变形”,让我们重拾对生活和词语的自信,或者说自信并未从我们身上流失,我们依旧能够面对任何的沉浮和困窘。
70后诗人对“坚持”一词别有所爱,曾有一本刊物以此命名。诚然,处于历史社会转折端口的一代人,70后诗人既要坚守理想主义和强烈的文本精神,又无时无刻不面对精神的幻灭。这是尴尬的一代,吸取了两种不同的“養分”,却又先天性营养不良。因此,如何重构或确立具有辨识度的语境体系,一直都是70后诗人面临的一大挑战。应该说,经过一个阶段的沉潜思索,潘漠子找到了自己的调性,他去掉依附在词语表面的各种面具,顺从或梳理事物的源头属性,姿态低调,他的近作真实而不虚幻。在《一棵枣树》这首诗中,漠子并不是急于确立“枣树”的意义,而是围绕这棵枣树进行无数次的观察,把它放置到不同语境中,不同参照系里,这无疑就是写自己,写他的那个时代。那个特殊时代在抽象的“一”、“三”或“伤害”、自愈,具象的“雨露”、“瓢虫”和“花朵”、“熔岩”之间,不断变换着适应着,生长着,尽管它并不“伟岸”,并不“硕果累累”,但它拥有一棵树的存在,拥有它的“自得”。不仅如此,诗人还让这棵枣树处于“宏大的漩涡”,并且成“零”的轴心,这是一种非常惊艳的一笔,有着恢弘的气势。我以为,《一颗枣树》是一首非常成功的诗,它浓缩了自己,也映照了一个特殊的时代,并把这个时代通过一颗枣树,也就是通过一个自我来铺展开来。
今年是新诗百年,一百年来,诗人们可谓筚路蓝缕,玉汝于成,为诗歌倾心尽力,饱尝各种艰辛。但所有的努力似乎一直围绕如何确立新诗的合法性这个最初话题,包括诗的形式问题,也包含诗的表达方式和文体作用问题等等,诗人们必须为新诗正名。然而,在某些历史阶段,新诗常常被各种社会事件所利用,成为“匕首”或“喇叭”,成为某些强势观念的附庸,导致新诗的发展道路十分曲折。诗人们通过自己的写作,让诗成为诗,成为自我精神的承载,成为开启心灵的迷人之窗,不是什么工具。应该说,这个问题依旧摆在当代诗人面前,摆在潘漠子面前。阅读他的近作,让我欣喜于他的诗性自觉,欣喜于他的独立意识。他和他同时代其他优秀诗人一样,摆脱了“为谁而写”的纠缠,开始为生活而写,为实实在在波澜不惊的生活而写,写生活就是写自己,就是写这个时代,就是写事物的透明性。他的语言不再是急促的鼓点,少了“纯情”多了“混成”,是低回的大提琴,间或小号或笛子,是生活的交响曲。《鸣叫》就是一首这样的诗:“鸡叫!公鸡的叫声!环卫工在浓雾中肯定/语气鲜红,红色的环卫装呼应于红色鸡冠”;“在五更时分,在浓雾里,在红色的紫禁城”;“在清洁工的迷雾里、口舌间,扫帚下逐一流过”——字里行间,都是具体的生活场景,都是我们熟悉的日常,诗歌中没有任何修饰,几乎不用形容词,却真实可感,让我们对环卫工人产生敬畏之情。这样的诗与现实存在一体,写出了人们目前生活的基本样态,具有明确的在场感受。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让我们看出潘漠子已从“大诗”写作转向了“小作”,而越是“小作”越健康,越接近生活,才会越发厚重和有效。正如孙文波评述潘漠子:他正以健康有效的方式,写着让人为他叫好的诗歌。
让语言回到本义,让诗歌回到生活中去,潘漠子的写作变得更加坚实,维度更加多元,具有了全景式的书写可能。在《月亮》一诗里,诗人并没有写月亮的皎洁和素雅,也没有写出所谓的思念性,而只是写它的“白”——清白的白,惨白的白,失败的旗子一样的白。很显然,漠子不是要消解掉“白”,恰恰相反,他要留住这个虚无之白,让这面无人能扯下的白色旗帜,来证明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失败者,是战胜失败的那个人。这样的写作既避开了令人讨厌的“哲理”,也保留了一个诗人的立场——潘漠子有非常好的诗歌智慧,帮助他将传统题材写出新意,写出时代感。在《养母》《808路巴士》《卧铺》《花生,红薯和土豆》《拾荒者》《荷花》等诗歌中,潘漠子都能够从最一般意义上的生活场景,写出较为深刻的意蕴,且不见矫情与高蹈,诗歌与他的生活完成了互构。我以为,这种写作姿态才是最接地气的写作,也是最具有生命力的写作——还有什么比直接映照生活更有意义呢?
潘漠子近作具有了散文美,他以散文美为时代赋形,这不仅能够让诗歌的“达兴”作用得以最有效的发挥,也能够让我们对生活的想象更广博与丰富,并在想象中获得更充分的审美体验,品味具体的细节所带来的心灵愉悦。《紫檀手串》从“在错误里闪耀”到最后变成了谶语式的“宽恕”,仿佛让我们看到了现实的“浮世绘”,却不失诗歌的优雅。《美的生活》既是公园里的牡丹之美,也是回忆录中的回味之美,更是人人都能拥有的美。潘漠子的近作具有的这种散文化倾向,也说明他回到了淳朴而缓慢的写作中来,变得更加从容,他不再做作地去拔高自己的境界,不对现实材料感到匮乏诗意,似乎生活的一切都是他的写作对象,诗就是生活本身。
在当代诗人中,大多都写过乌鸦,赋予这个意象特殊的人文关照,也将时代与个人命运中的某种“暗物质”,与乌鸦这个家喻户晓的黑色之神紧密的联系起来。是的,乌鸦通常被视为某种腐朽或者黑暗的代名词,与死亡相关,往往构成了诗人内心世界里最为有力的一个隐喻——与平庸昏聩意念相对抗的隐喻。现在,漠子笔下的乌鸦不再承载这一切,不再具有古老即成的思想性,它不再是一个诘问之词,而回归到一个普通的名词,只是乌鸦自己,只是一只黑色的鸟,一只天空并不拒绝的鸟。潘漠子通过对乌鸦的消解与重构,实现一个诗人本义写作的确立,进而完成一个具有担当精神的诗人使命。“当一个人痛哭,不要安慰,要去痛哭”;“当一个人厚重而重要,不要再给他奖杯”;“当一个人松垮,渺茫,不要给他远方”(《当一个人老去》),熟悉漠子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热心人,无论对人对事都不是冷漠残酷的,但他现在的诗却处处见“冷”,原来这是一种淬火的方法——去实现对喧嚣与躁动的自觉抵御,使自己的诗始终“有鹰隼饮水,有明月逗留”。在《有关乌鸦的论文》这首诗中,乌鸦“是所有鸟的反面,是包含希冀的一切飞鸟的总和”,潘漠子以透明的乌鸦,以一只太阳鸟,向我们重启了一个诗人新的写作生活。而他的诗,乃至我们的阅读,最后到相互的情感反馈,也将整体成为“一座传达敬意的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