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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对一个国家乃至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其中灯光舞美企业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影视制作产品是一种视觉艺术产品,它带给人们视角上的享受,它卖的是一种文化,展示的品牌。我国当前灯光舞美制作能力缺乏,有较强灯光舞美制作能力的企业不多。我国灯光舞美作业一定程度上还处于劳动密集型制作阶段,多数企业仍在注重于一些具体的制作,缺乏品牌和文化含量上的核心竞争力。整体规模还比较小,而且目前我国的整个影视市场是行政条块分割的,由于各行政区划形成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市场还存在许多不规范、不协调的地方,制约产品的流通和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