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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法总共8章57条,即反经济垄断更反行政垄断,除以合法性、合理性、竞争性和安全性为原则外,更以合理性原则贯穿始终。反垄断政府管制的标准和边界,反垄断法下的双轨救济机制以及审理反垄断行政案件应用法律需要注意和探讨的若干问题尤需正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