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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四部委通报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截至本次征求意见活动结束的时间12月12日24时,通过网络、传真、信件等方式反馈各类意见48643条。
从四部委汇集的意见来看,民众关注的焦点仍然集中在“价、税、费”等核心问题上,这基本符合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基本逻辑。比如,民众认为,考虑到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回落的情况,应尽早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对于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的收费问题,提出对拟取消收费的站点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进行公示;对成品油价格中的所谓“合理的利润”,应该明确核定,对特殊行业的补贴,要确保发放,避免被中间环节截留等。就成品油价格而言,民眾一方面期待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期待油价在市场化机制方面迈出实质步伐,逐步放开政府对成品油价格的管制;从费改而言,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要有一个取消的时间表;同时,应该把高速费和过桥费逐步纳入改革的范畴。
事实上,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从最初的燃油税到后来变为增加消费税,已远非当初设计的燃油税改革那么简单,而是涵盖了所有的民众,无论有车无车,都是本次成品油价改革的利益相关主体。在我国用油的群体里,工业用油其实是大头。占50%以上。而交通用油仅仅占20%以上。如果说汽油大多数用于交通的话,而柴油80%以上用于发电、农机、水利、机械等非用路行业。因此,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涉及面已经远远超越了当初“费改税”的群体。这一部分与本次改革利益相关的群体的意见也应该得到重视。
另外,由于时间较短,有些“民意”还来不及表达,有些还在不断通过别的途径反映。希望有关部门充分考虑民众的意愿,不要遗忘这些“路上的智慧”。
的确,作为中国垄断领域改革的风向标之一,成品油价税费改革通过“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一定程度上对可能左右国家政策的利益集团形成了有效的对抗,为公共政策添加了程序正义。希望主管部门再接再厉,在短时间内对民众的意见进行慎重取舍,充分体现对民意的尊重,并在制度上给予必要的回应,为未来类似的改革提供信誉基础。
(摘自《新京报》)
从四部委汇集的意见来看,民众关注的焦点仍然集中在“价、税、费”等核心问题上,这基本符合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基本逻辑。比如,民众认为,考虑到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回落的情况,应尽早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对于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的收费问题,提出对拟取消收费的站点的具体位置和名称进行公示;对成品油价格中的所谓“合理的利润”,应该明确核定,对特殊行业的补贴,要确保发放,避免被中间环节截留等。就成品油价格而言,民眾一方面期待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期待油价在市场化机制方面迈出实质步伐,逐步放开政府对成品油价格的管制;从费改而言,政府还贷的二级公路要有一个取消的时间表;同时,应该把高速费和过桥费逐步纳入改革的范畴。
事实上,成品油价税费改革从最初的燃油税到后来变为增加消费税,已远非当初设计的燃油税改革那么简单,而是涵盖了所有的民众,无论有车无车,都是本次成品油价改革的利益相关主体。在我国用油的群体里,工业用油其实是大头。占50%以上。而交通用油仅仅占20%以上。如果说汽油大多数用于交通的话,而柴油80%以上用于发电、农机、水利、机械等非用路行业。因此,成品油税费改革的涉及面已经远远超越了当初“费改税”的群体。这一部分与本次改革利益相关的群体的意见也应该得到重视。
另外,由于时间较短,有些“民意”还来不及表达,有些还在不断通过别的途径反映。希望有关部门充分考虑民众的意愿,不要遗忘这些“路上的智慧”。
的确,作为中国垄断领域改革的风向标之一,成品油价税费改革通过“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一定程度上对可能左右国家政策的利益集团形成了有效的对抗,为公共政策添加了程序正义。希望主管部门再接再厉,在短时间内对民众的意见进行慎重取舍,充分体现对民意的尊重,并在制度上给予必要的回应,为未来类似的改革提供信誉基础。
(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