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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先进在3月16日的《学习时报》上撰文指出:许多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碰到集体决策,便无法深入进行。要破解“法不责众”难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统一”原则,明确划分各级决策主体在重大决策中的权力和责任。上级政府干预做出的重大决策失误。由上级政府承担;党委做出的重大决策发生失误.也应当纳入责任追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