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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邻居看孩子担责 赵某与宋某系邻居。2006年10月10日,赵某外出办事,就将4岁的儿予托付给宋某照看。宋某受托后。因急着到亲戚家参加婚札.便又将孩子转交给邻居江某照看。中午,在江某忙于做饭时,孩子跌入铝锅内被烫伤。住院花去治疗费6000余元.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赵某多次要求宋某与江某赔偿自己儿子的医疗费用,结果遭到两人拒绝.无奈她只好将两人告上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