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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问》是台湾女作家简媜的第一本书,记录了其大学生活的种种,全书分《花诰》《水经》《悲赋》《碎词》《断语》《化音》六卷。每卷以卷首语点出主调,使整本书卷卷相续,成为一个整体。作者笔下的文字和意象仿佛是从泉眼里涌出来的,自由而又典雅细腻。她能写小女子的天真烂漫温柔似水,也能写宇宙洪荒沧海桑田的大气磅礴。她说:“因为每个人都有一双心灵的眼,如果它们紧闭着,我再怎么描述都是徒然;如果它们已大大地张开,不用我说,便早已醉了。”正因她有细密的心思,敏锐的感受,使她能将身边的寻常之景,平常之事,人之常情叙述得精致,唯美,刻骨铭心。在这本书里,彼时尚年轻的简媜追寻真理,思索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探寻存在的意义,给出自己的解答。这样的散文,是值得细看的,除却文字之美,那花季雨季里的困惑和情思也让人深有共鸣。
(魏金梅)
花季之遗传
一、那杜鹃发疯了,疯得很厉害。
二、那杜鹃,一丛,一丛,一丛丛地,霸占了整个椰林大道的两旁。幸亏椰子树相当“清高”,否则不打起官司才怪。
听说那杜鹃又叫“挹山红”。在台大,除了有浓得睁不开眼的艳红外,还有纯得不忍闭眼的白色。当然,粉红色杜鹃的气势也不弱,总令人很愉快地联想到春。
三、那杜鹃真的很妙,一丛白杜鹃中突然出现一朵醒目的红色,而且仅此一朵。乍一瞧,还以为是谁开的玩笑呢?忍不住用手轻轻拉,哟!还真的是从枝头迸出来的哩!更鲜的是,一朵花中,竟有红、白、粉红三种颜色。仿佛是哪个顽皮的小天使,兴致一来就东一撇西一撇地捣蛋起来,好像春天是允许任何意想不到的事情一般,让人瞧了,都忍不住要会心地笑出声来。
四、那杜鹃满溢花城。哦!我的老天爷,真的只能用“满”字来形容。
那杜鹃,我想她们是发了怒的,不知道跟谁怄气,大概是不满冬天的步调太慢吧!所以一听到春天的跫音近了,就不顾一切地蹿出枝头,那样子到处绽放,到处天不怕地不怕,争先要开的气势,那样子压倒绿叶细枝地抢镜头……那种喧哗真令我昏眩,令我喘息,也令我心中的热闹感一直膨胀起来。
五、谁说三月是淡的?叫他到台大来,看他还淡不淡?
六、每一个季节,都有一种花儿站着。
寒冬里,我欣赏梅花那含蓄的傲骨。深秋时节,我欣赏菊花那从容的朴素。当然,我也爱一朵夏荷的出水之姿。至于春天,我不得不惊叹于杜鹃的敏感,不得不承认整个季节都是她们的天下。
只要是花,都有属于她们的季节。我们怎能在春天时责备梅花的逊色,秋天里,感触众花的残态,到冬天,又讥笑杜鹃的没出息?!世上没有永恒的春天,亦没有亘常的严冬。只要她们能在自己的季节里痛痛快快地抒情,努力地成长,把整个菁华都化作那枝头一绽,这就够了,不是吗?就够了。
七、访你,于有雾的春晨。
很浓很浓的雾,椰林大道上划不开的宁谧。我喜欢这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喜欢独自坐着,静静地看你醒来,你的睡姿很美,在雾中。
你和我都是秉承着宇宙之无限爱的生命。虽然你是花,我是人,但在那无限之爱的面前,你我都是需要爱才得以滋长的生命。所以,我一直知道,知道你和我一样地热爱着生命。你努力地挣出枝头,愉快地开放,不就是为了感谢那无限之爱的赋予?有时候,我很感动,也很惭愧。感动的是,你对生命的执着与热爱;惭愧的是,我时常因许多浮浅的干扰而忘却了去踏实地成长与肯定。我不如你的专心,你的耐性。我时常拿你来舒服自己的视觉,而忘了去思索你最深切的内涵,以及无数次你对我的提醒。我曾经惋惜于你生命之短暂,却忘了你的一季就等于我的一生。
八、一阵莫名的风起,于花城的三月。
那些历尝了绽放之兴奋的花朵,很满足地将整个身子托给那风。于是纷纷地,总是纷纷地,拂了一身还满,如果你正打从花径走过。
何必为花谢而悲!那是一种完成。她们别了枝头,随风吹到任何一寸泥土,去做大地的母亲,去滋养大地使之丰沃。等到来年,当春的脚步挪近时,那些早已清醒的蓓蕾,又会按捺不住一股激流,像上一代的杜鹃一样,霸占了整个春。于是,你可以预约每一次杜鹃的疯狂;于是,花季就被遗传下来。
问候天空
曾经,在课堂上老师口沫横飞地叙述一个古老的神话:一个不自量力的人疯狂也似的追着太阳,终于活活渴死。记得当时自己是个乖乖的女学生,文文静静地专心听讲,照理应该提笔在书页上记下“不自量力”的教训才是。可是,却有一股莫名的情愫自我心底涌出,便锁着眉悼念那位名叫夸父的人。如果他不渴死,一定可以追得到太阳。我想。
某一个夏日的下午,有风。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乃是因为这个下午开启了我万里胸怀的豪情,像一把钥匙。我不记得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只记得自己还很年轻。
天空大大方方地蓝着,在无际的绿稻平原之上。就像夜晚灯下变化多端的蓝色晶体,总让人觉得神秘。可是还不至于深不可测到像一本有字天书。天书有的有字,有的没字,对我而言,无字天书是比较好懂而内容丰富些。读有字天书需要一等的智慧,读无字天书,则需要一等的心情。那天下午,我读的是一本全开蓝底没有封面的无字天书。踩着脚踏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反正没有字里行间。书名叫 《天空》。
蓝色令我心旷神怡,让我想笑。而远远天边堆垛的云朵,则让我向往,让我想跑。
蓝的天空与白的云,向来是大自然最活泼、亮丽的打扮,像个热爱自由的少年,当然,也十分热情。每次看到那么亮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在平原之上耳语时,我的心情就倏地开朗起来。抖落凡间俗事,不再关心计较杂务总总,只是想笑,想跑,想攀登那仰之弥高的云之山峦。对我而言,我最向往的山峰,即是最高的山峰,与实际高度无关。云,即是高高的山峰,高到只能用眼睛去攀登。我向往有一天能躺在云峦那柔柔的曲线里睡一个宁静的午觉。这说来可笑,但我无法禁止自己在看到云朵时不兴起这样的念头。于是,望天的脸庞虽是充满喜悦与笑容,望云的眼神,则是永远不见答案的天问。 那天,看不见阳光,天空是带着神秘的温柔。而云,那真是诱惑。一团团地,像一头撞进太阳的怀里般,沾着粒粒金粉。天边成群的云山云海,则干脆把太阳搂入软绵绵的怀里,云端四周就多了一层薄纱似的淡金黄色的镶边。只看见太阳赤裸的脚趾在云中伸动,看不见他那张陶醉的得意脸蛋。一切变得神秘,令人愉快的神秘。
我骑车弯进路头,那样的下午只能用来唱歌,歌词里有阳光、绿叶、飞鸟,车轮碾歪碎石的声音是伴奏,风在和音。我弯进路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看那么宽阔的石子路直躺躺地延伸着看不见尽头,只中间打了几个小折。看蓝得水水的天,看一团白云恰好在远远的路边的一家农舍的竹丛上头,好像不小心被竹子钩住跑不掉似的。真不可思议,我突然雀跃起来,拼命踩着车直往前冲。路上除了我没有别人,我爱这样宽阔的平野任我一个人乱闯的那种感觉,我爱心房的栅栏一下子撞破了,兴奋的触须痒遍全身的那种激情,我爱这广阔天地只属于我一人的狂想,我也爱风在耳边激动地呼啸,把我的头发梳成虬结的团线的那种痛快。一心一意,我要追赶那团云,趁她还未解掉竹钩时,一头钻进她那如棉如絮又如春日海水的胸怀里。车在颠簸,心也在颠动。恨不得有一双长臂,两手一伸一揽,收集天上所有的云朵,堆成一张弹簧床,轻轻拍一拍,纵身便依偎了进去。于是,我加快速度,决心要追赶那云。啊!云,我的故乡!
第一次,我惊觉自己有着夸父的血统。
然而云是愈追愈远了。农舍经过了,才发现她在河的对岸平原上。想必是她伶手俐脚地,竹钩上一条云丝也没留下地溜了。不知道当初那个被追的太阳是否曾在长河平野上踏下几个慌张的脚印?也许,云本是行于天上的,不似太阳有火轮般的脚,所以不曾下凡来领受我的盛情美意。不过是我的错觉罢了,只是,这错觉未免太美了点。
如果蓝天是一本无字天书,云必是无字的脚注。而我急速的车痕翻译云的语言于路面上,则是最新出版的注疏。天空以变幻的蓝色铺叙,云以干净的手法描绘,然后交给我的眼睛去印刷,我们都在叙述一个夸父的故事,那个古老却仍年轻的神话。
我读懂了这一本无字天书。
从此热爱天空。无论何时何地,总献上我舒畅的笑声与问候的眼神。
后来,我的走姿变了。低着头,不理一切。凡尘太多,把我的心房占得客满。我很少再去关切天空。那时候,我几乎不再读云,曾经,我认为她是诗的放牧者。也不再殷殷探询季节的消息,曾经,我羡慕她是天庭的流浪汉。她的行囊里该有许许多多想象与美合着的故事,而我不再是爱听故事的少年。没有人能懂我望云的眼神。那时,天空是阴的。
梅雨开始,形成雨季。雨连续着,以一种无奈的落姿。日子开始有霉味。如果是一场滂沱大雨,倒还痛快,最怕的是有一搭没一搭的雨丝,像是乌云对大地不休的诉苦,无可奈何。断断续续的雨,就如断简残篇;不成句的字,不成字的笔画,组成一篇难懂的文章。诉得出的苦其实不是苦;诉不出的苦是真苦。云的倾诉,向来谁也不懂,大地不爱做考据。
生命的历程中,其实也有雨季。所有的豪情壮志都在一刹那被打湿了,像湿了翅膀的鹰,沮丧地凝望阴霾的天空,想要振奋,却挣不断细细密密的网丝;想要展翅,却甩不掉羽翼上凝聚的重露。乌云至少还有大地可泄漏,不管懂不懂,泄完了,雨季也就过去了。而无处可诉的苦,日积月累地便在内心形成阴沉的气候,形成没有阳光的一方天空。最悲哀的是,明明心里延续着梅雨,脸上却必须堆积着虚伪的晴朗。生命之中,总难免有这样的季节。
等待阳光,是最折磨的等待,却又不甘心终日梅雨。有一天,路过淡水,见平畴绿野之上,太阳在一堆泼墨似的乌云之中挣扎。时灭时显的光线,在天空中挣脱着要出来。我突然惊讶,内心深深地感动着。大自然总是无时无刻地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新生的秘诀。没有永远布满阴霾的天空,只要让生命的太阳自内心升起。我感受到日出的惊喜。
于是,我想起夸父,觉得他与我是如此地亲近。我聆听那血液在我体内窜流的声音,并感受到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在我的心里呼啸着,说要霸占整个春天。
于是,昂首,问候天空,伸指弹去满天尘埃,扯云朵拭亮太阳。从今起,这万里长空将是我镶着太阳的湛蓝桂冠。
(文章稍有改动)
(魏金梅)
花季之遗传
一、那杜鹃发疯了,疯得很厉害。
二、那杜鹃,一丛,一丛,一丛丛地,霸占了整个椰林大道的两旁。幸亏椰子树相当“清高”,否则不打起官司才怪。
听说那杜鹃又叫“挹山红”。在台大,除了有浓得睁不开眼的艳红外,还有纯得不忍闭眼的白色。当然,粉红色杜鹃的气势也不弱,总令人很愉快地联想到春。
三、那杜鹃真的很妙,一丛白杜鹃中突然出现一朵醒目的红色,而且仅此一朵。乍一瞧,还以为是谁开的玩笑呢?忍不住用手轻轻拉,哟!还真的是从枝头迸出来的哩!更鲜的是,一朵花中,竟有红、白、粉红三种颜色。仿佛是哪个顽皮的小天使,兴致一来就东一撇西一撇地捣蛋起来,好像春天是允许任何意想不到的事情一般,让人瞧了,都忍不住要会心地笑出声来。
四、那杜鹃满溢花城。哦!我的老天爷,真的只能用“满”字来形容。
那杜鹃,我想她们是发了怒的,不知道跟谁怄气,大概是不满冬天的步调太慢吧!所以一听到春天的跫音近了,就不顾一切地蹿出枝头,那样子到处绽放,到处天不怕地不怕,争先要开的气势,那样子压倒绿叶细枝地抢镜头……那种喧哗真令我昏眩,令我喘息,也令我心中的热闹感一直膨胀起来。
五、谁说三月是淡的?叫他到台大来,看他还淡不淡?
六、每一个季节,都有一种花儿站着。
寒冬里,我欣赏梅花那含蓄的傲骨。深秋时节,我欣赏菊花那从容的朴素。当然,我也爱一朵夏荷的出水之姿。至于春天,我不得不惊叹于杜鹃的敏感,不得不承认整个季节都是她们的天下。
只要是花,都有属于她们的季节。我们怎能在春天时责备梅花的逊色,秋天里,感触众花的残态,到冬天,又讥笑杜鹃的没出息?!世上没有永恒的春天,亦没有亘常的严冬。只要她们能在自己的季节里痛痛快快地抒情,努力地成长,把整个菁华都化作那枝头一绽,这就够了,不是吗?就够了。
七、访你,于有雾的春晨。
很浓很浓的雾,椰林大道上划不开的宁谧。我喜欢这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喜欢独自坐着,静静地看你醒来,你的睡姿很美,在雾中。
你和我都是秉承着宇宙之无限爱的生命。虽然你是花,我是人,但在那无限之爱的面前,你我都是需要爱才得以滋长的生命。所以,我一直知道,知道你和我一样地热爱着生命。你努力地挣出枝头,愉快地开放,不就是为了感谢那无限之爱的赋予?有时候,我很感动,也很惭愧。感动的是,你对生命的执着与热爱;惭愧的是,我时常因许多浮浅的干扰而忘却了去踏实地成长与肯定。我不如你的专心,你的耐性。我时常拿你来舒服自己的视觉,而忘了去思索你最深切的内涵,以及无数次你对我的提醒。我曾经惋惜于你生命之短暂,却忘了你的一季就等于我的一生。
八、一阵莫名的风起,于花城的三月。
那些历尝了绽放之兴奋的花朵,很满足地将整个身子托给那风。于是纷纷地,总是纷纷地,拂了一身还满,如果你正打从花径走过。
何必为花谢而悲!那是一种完成。她们别了枝头,随风吹到任何一寸泥土,去做大地的母亲,去滋养大地使之丰沃。等到来年,当春的脚步挪近时,那些早已清醒的蓓蕾,又会按捺不住一股激流,像上一代的杜鹃一样,霸占了整个春。于是,你可以预约每一次杜鹃的疯狂;于是,花季就被遗传下来。
问候天空
曾经,在课堂上老师口沫横飞地叙述一个古老的神话:一个不自量力的人疯狂也似的追着太阳,终于活活渴死。记得当时自己是个乖乖的女学生,文文静静地专心听讲,照理应该提笔在书页上记下“不自量力”的教训才是。可是,却有一股莫名的情愫自我心底涌出,便锁着眉悼念那位名叫夸父的人。如果他不渴死,一定可以追得到太阳。我想。
某一个夏日的下午,有风。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乃是因为这个下午开启了我万里胸怀的豪情,像一把钥匙。我不记得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只记得自己还很年轻。
天空大大方方地蓝着,在无际的绿稻平原之上。就像夜晚灯下变化多端的蓝色晶体,总让人觉得神秘。可是还不至于深不可测到像一本有字天书。天书有的有字,有的没字,对我而言,无字天书是比较好懂而内容丰富些。读有字天书需要一等的智慧,读无字天书,则需要一等的心情。那天下午,我读的是一本全开蓝底没有封面的无字天书。踩着脚踏车,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反正没有字里行间。书名叫 《天空》。
蓝色令我心旷神怡,让我想笑。而远远天边堆垛的云朵,则让我向往,让我想跑。
蓝的天空与白的云,向来是大自然最活泼、亮丽的打扮,像个热爱自由的少年,当然,也十分热情。每次看到那么亮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在平原之上耳语时,我的心情就倏地开朗起来。抖落凡间俗事,不再关心计较杂务总总,只是想笑,想跑,想攀登那仰之弥高的云之山峦。对我而言,我最向往的山峰,即是最高的山峰,与实际高度无关。云,即是高高的山峰,高到只能用眼睛去攀登。我向往有一天能躺在云峦那柔柔的曲线里睡一个宁静的午觉。这说来可笑,但我无法禁止自己在看到云朵时不兴起这样的念头。于是,望天的脸庞虽是充满喜悦与笑容,望云的眼神,则是永远不见答案的天问。 那天,看不见阳光,天空是带着神秘的温柔。而云,那真是诱惑。一团团地,像一头撞进太阳的怀里般,沾着粒粒金粉。天边成群的云山云海,则干脆把太阳搂入软绵绵的怀里,云端四周就多了一层薄纱似的淡金黄色的镶边。只看见太阳赤裸的脚趾在云中伸动,看不见他那张陶醉的得意脸蛋。一切变得神秘,令人愉快的神秘。
我骑车弯进路头,那样的下午只能用来唱歌,歌词里有阳光、绿叶、飞鸟,车轮碾歪碎石的声音是伴奏,风在和音。我弯进路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看那么宽阔的石子路直躺躺地延伸着看不见尽头,只中间打了几个小折。看蓝得水水的天,看一团白云恰好在远远的路边的一家农舍的竹丛上头,好像不小心被竹子钩住跑不掉似的。真不可思议,我突然雀跃起来,拼命踩着车直往前冲。路上除了我没有别人,我爱这样宽阔的平野任我一个人乱闯的那种感觉,我爱心房的栅栏一下子撞破了,兴奋的触须痒遍全身的那种激情,我爱这广阔天地只属于我一人的狂想,我也爱风在耳边激动地呼啸,把我的头发梳成虬结的团线的那种痛快。一心一意,我要追赶那团云,趁她还未解掉竹钩时,一头钻进她那如棉如絮又如春日海水的胸怀里。车在颠簸,心也在颠动。恨不得有一双长臂,两手一伸一揽,收集天上所有的云朵,堆成一张弹簧床,轻轻拍一拍,纵身便依偎了进去。于是,我加快速度,决心要追赶那云。啊!云,我的故乡!
第一次,我惊觉自己有着夸父的血统。
然而云是愈追愈远了。农舍经过了,才发现她在河的对岸平原上。想必是她伶手俐脚地,竹钩上一条云丝也没留下地溜了。不知道当初那个被追的太阳是否曾在长河平野上踏下几个慌张的脚印?也许,云本是行于天上的,不似太阳有火轮般的脚,所以不曾下凡来领受我的盛情美意。不过是我的错觉罢了,只是,这错觉未免太美了点。
如果蓝天是一本无字天书,云必是无字的脚注。而我急速的车痕翻译云的语言于路面上,则是最新出版的注疏。天空以变幻的蓝色铺叙,云以干净的手法描绘,然后交给我的眼睛去印刷,我们都在叙述一个夸父的故事,那个古老却仍年轻的神话。
我读懂了这一本无字天书。
从此热爱天空。无论何时何地,总献上我舒畅的笑声与问候的眼神。
后来,我的走姿变了。低着头,不理一切。凡尘太多,把我的心房占得客满。我很少再去关切天空。那时候,我几乎不再读云,曾经,我认为她是诗的放牧者。也不再殷殷探询季节的消息,曾经,我羡慕她是天庭的流浪汉。她的行囊里该有许许多多想象与美合着的故事,而我不再是爱听故事的少年。没有人能懂我望云的眼神。那时,天空是阴的。
梅雨开始,形成雨季。雨连续着,以一种无奈的落姿。日子开始有霉味。如果是一场滂沱大雨,倒还痛快,最怕的是有一搭没一搭的雨丝,像是乌云对大地不休的诉苦,无可奈何。断断续续的雨,就如断简残篇;不成句的字,不成字的笔画,组成一篇难懂的文章。诉得出的苦其实不是苦;诉不出的苦是真苦。云的倾诉,向来谁也不懂,大地不爱做考据。
生命的历程中,其实也有雨季。所有的豪情壮志都在一刹那被打湿了,像湿了翅膀的鹰,沮丧地凝望阴霾的天空,想要振奋,却挣不断细细密密的网丝;想要展翅,却甩不掉羽翼上凝聚的重露。乌云至少还有大地可泄漏,不管懂不懂,泄完了,雨季也就过去了。而无处可诉的苦,日积月累地便在内心形成阴沉的气候,形成没有阳光的一方天空。最悲哀的是,明明心里延续着梅雨,脸上却必须堆积着虚伪的晴朗。生命之中,总难免有这样的季节。
等待阳光,是最折磨的等待,却又不甘心终日梅雨。有一天,路过淡水,见平畴绿野之上,太阳在一堆泼墨似的乌云之中挣扎。时灭时显的光线,在天空中挣脱着要出来。我突然惊讶,内心深深地感动着。大自然总是无时无刻地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新生的秘诀。没有永远布满阴霾的天空,只要让生命的太阳自内心升起。我感受到日出的惊喜。
于是,我想起夸父,觉得他与我是如此地亲近。我聆听那血液在我体内窜流的声音,并感受到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在我的心里呼啸着,说要霸占整个春天。
于是,昂首,问候天空,伸指弹去满天尘埃,扯云朵拭亮太阳。从今起,这万里长空将是我镶着太阳的湛蓝桂冠。
(文章稍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