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企业社会责任进入法律文本,获得实证法表达,是立法理论与立法实践理性决策和审慎抉择的产物。企业社会责任立法历经半个多世纪得以演进与发展既是现代企业的制度需求,也是现代商法强化企业营利和社会责任目标融合互动的立法价值追求。企业法律责任究其规范性质而言应具有强制性规范、倡导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兼备之特征,究其实现途径则需要依赖司法裁判与商事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