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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高等法学教育面临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量不足、质不佳及法学毕业生就业难并存的尴尬境地,亟需改观。充分认识和正确对待司法考试这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时代背景,顺应法律职业化发展方向,合理规范司法考试的专业报名资质条件,科学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建构司法考试与人才培养良性互动融通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是解决我国高等法学教育现存问题、顺利推进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计划的有效对策。